关于交通安全的意见

2016-12-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的意见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关于交通安全的意见一

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交通秩序不良,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仅仅归咎于道路设施和车辆技术状况。统计数据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90%以上责任在驾驶员和行人,交通不畅主要原因是由于乱停乱放、抢超强会和交通参与者随心所欲的交通行为的形成。减轻灾难,缓解混乱的交通秩序,公众的文明交通意识的养成就显得格外重要。由于陋习根深蒂固,文明交通风气的形成不是朝夕所能,要长期不懈的坚持,要把培养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意识,提高现代交通的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逐步养成自觉文明的交通习惯,使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不自觉变为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状况。第一、加强学习。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学习、遵守、自觉贯彻交通安全知识。驾驶员更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不断学习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各种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个人的驾驶技术,杜绝“马路杀手”上路现象。第二、加强培训。对新出台的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要牵头组织普及和培训,让那些已经取得驾驶证的,正在考取驾驶证的,甚至行人了解关于交法的最新规定,从而更好的知法守法。

关于交通安全的意见二

当今社会,机动车驾驶员已成为现代化社会人们必备的生活技能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口袋里装有不同类型的驾驶证。然而一本驾驶证并不代表就是一位合格的驾驶员。有的驾校培养出来的驾驶员有的不懂交规,有的不会识别交通标志、标线,有的驾驶不熟练,情急之下分不清油门和离合,有的甚至肇事后逃逸。因此,作为政府部门,我们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心。第一、加强交管执行力。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交通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交通安全。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整治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对于恶性超载、超速等现象的处罚力度,同时,可以对他们采取教育式处罚,进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班培训半天。特别对于酒后驾车现象,要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标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各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严惩,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逐级落实社会责任。把交通专项整治的工作分到各部门,建立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将交通事故的减少率纳入政府部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中。第三、严把资格审核关。目前,严格规范和管理驾驶员资格考试已成当务之急。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驾驶员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纪律,严格管理驾驶证的发放关,对于技术不熟练、基本交通法规不掌握的学员,坚决不发证,杜绝走人情、开后门现象。同时,有关部门要对驾校教练进行管理,使驾校培养学员更加正规。第四、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交警部门要严格履行年检手续,保证路面行驶的车辆性能可靠,车况符合行驶标准,特别是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和学校的班车等承担公共运输的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才能运营,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交通安全的意见三

纵观以往交通事故案例,肇事者绝大多数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轻微违反交规行为不重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对交警部门的宣传,对社会的呼吁不闻不问。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反思我们的宣传方式,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并不能真正深入人心,深入生活。我们要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真正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第一、通过真实的、典型的案例去警示宣传。政府部门可以将本年度的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编成案例宣传册,通过图文并茂的表现形式,增加可读性,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和记住。第二、让全民参与到宣传中来。我们可以改变政府部门在宣传工作中唱独角戏的情况,创新宣传模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方式,例如,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猜、有奖竞猜等形势进行宣传。另外,还可以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义务交管队员,在高峰时段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组织退休老人在社区或者接到停车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第三、从家庭,从单位入手进行宣传教育。让单位的各级领导,家庭中的学生,都充当起安全宣传员的作用,时时警钟长鸣。在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并且在定期召开的例会中不断重申,巩固禁令意识,对本单位交通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同时,所有的驾驶员都应该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名驾驶员至少有一份交通安全读物,这不仅仅是安全的必需,也是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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