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和城中村改造房的性质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建设不断深入,与此同时旧城的改造不落其后,加上我国的政策性经济补贴,获得回迁房的拆迁户不断增多,回迁房交易也越来越常见。而由于回迁房本身性质比较特殊,与普通商品房具有本质上的差异,那么,什么是回迁房呢,回迁房和城中村改造房的性质区别是什么呢?
什么是回迁房
(1)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2)对于危改回迁房屋的,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来计算。
(3)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4)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
(5)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回迁房和城中村改造房性质区别
1、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动迁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
2、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其他房屋的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3、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3、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城中村开发的主体为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或者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由村民个人或现由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向社会销售。
回迁房和城中村改造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属于拆迁安置的房屋,但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小编在上文详细讲解了两者之间的性质,做一下对比就能清楚的看出回迁房与城中村改造房之间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