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知识资料

2016-11-06

大学生需要学习和应该掌握的安全知识是多方面的。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大学生安全知识资料,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我国高校现状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经过连续扩招,中国在校大学生从1998年的643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400万人,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和天津,已经开始步入高等教育的普及化阶段。我院也从1998年的 人发展到现在的16000多人。

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管理的对象变得数量巨大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公共安全已成为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据全国高校保卫学会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6所高校调查,1999年至2000年,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案件9278宗(不包括自行车被盗案),非正常死亡164人。其中北京、南京、武汉、重庆4个地区的院校被歹徒杀害的教授、学生有16人。又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高校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0.5至0.7。以1999年统计,700多万在校大学生中每年至少有3000人以上为非正常死亡。至于失窃现象,近年来以单车、书包、手机、钱包等物品被盗成为热点和焦点的话题比比皆是,更是破案工作的难点。仅就我院来看,2005年共发生治安刑事案件57起,2006年截止8月底发生治安刑事36起(其中多数案件属学生内盗)。学生失窃后,情绪受到影响,家长怨声载道,同学之间产生人心惶惶的心理状态。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到高校校园的安全。

因此,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对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学业,维护高校稳定、社会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必要性

安全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过程。人类从历史走来,又向未来走去,在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将安全作为生存的基础。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安全与避害方面,古代先哲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遣产。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防微而杜渐,居安而思危”,“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小过不生,大罪不致”等等,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仍有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从古至今,人们对安全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心。特别是近几年来,涉及高校和高校学生的凶杀、他杀、自杀等案件逐年增多,仍有不断上升趋势。例如:马加爵、薛荣华两起杀人案件使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使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大学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频频发生固然与严峻的治安形势等外部环境有关,但当事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当今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和高度开放的社会。随着我国的经济和世界接轨,教育领域也逐步和世界教育接轨。在校大学生的生活空间不断扩展,与社会各个领域的接触、交流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学生除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甚至自谋职业打工赚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缺乏社会经验尤其缺乏安全常识的大学生们,势必成为各种不安全问题和案件的受害者。所以,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着迫切的必要性。

三、大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国有法律,校有校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对青年的纪律教育,并把青年的纪律教育放在同理想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他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发扬民主的同时更是如此。青年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在自由与纪律中,前者青年人较容易接受,但对纪律方面就不怎么喜欢。要向青年人讲好、讲透个人自由的充分实现,同遵守必要的纪律是统一的。没有一定的纪律,任何个人的自由都是得不到的,讲纪律有利于青年人的顺利成长。

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很多常用制度都编入了《学生手册》中,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善于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下面就日常接触较多的有关规定和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提醒同学们几点。

(一)门卫制度

1、出入校门应主动出示学生证(节假日期间和夜间要进行抽查)。

2、骑自行车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

3、携带物品或运载大件物品出校门要交验“持物出门证明”方可带出。

4、校门开放时间:早6∶00至晚上11∶30,无特殊情况不准出入。有些学生在熄灯后外出吃夜宵是不允许的,也不安全。

5、学生宿舍不得私自留宿。

(二)举办大型活动规定

学生举办大型活动要提前申请,并在保卫处备案。一般不允许搞跨校性活动,不邀请校外人员参加。

(三)关于禁止经商的规定

学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在校园任何场所从事营利性经商活动,也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散发商业性广告。同学们如发现校外人员串楼、串宿舍推销商品的小商小贩,要立即扣留,通知保卫处处理。

(四)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

同学们在涉外活动中,要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遵守外事纪律,大学生还要自觉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同学们如果对教学、伙食、住宿等方面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反映,不能动不动就写大字报,采取过激行为。一是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二是过激行为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破坏安全稳定。

(六)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1、不要过量饮酒,更不准酗酒闹事。

2、不得参与赌博活动。赌博的主要危害是违反校纪、荒废学业,破坏同学间的团结,影响正常秩序,诱发犯罪。

3、不要动手打人或参与打架斗殴。年青人火气大,为一点小事就拳脚相加,结果产生的后果很不好,损害自身形象,妨碍内部团结,伤害同学之间的感情,易酿成伤害案件,葬送自己的前程。建议同学们遇到矛盾纠纷后:⑴冷静克制,切莫莽撞;⑵诚实、谦虚、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让风平浪静;⑶注意语言美,不要恶语伤人。俗语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总之,遇事要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千万不可凭一时怒气和冲动动手打人,以免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4、不准吸毒。一日吸毒,终生难戒,每一名大学生都不可染指。吸毒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摧残意志和精神,荒废学业,诱发犯罪,危害家庭和社会。

5、不准涉足淫秽物品。对于淫秽音像、书刊,大学生要坚决做到不看、不传播。网上的黄色信息也要拒绝涉足。

6、不练“法轮功”及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其他功法。大学生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

7、遵守交通法规,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

8、禁止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9、发生案件要及时报告,如打架致伤,包括偷窃问题,都不能私了,私了的结果往往后患无穷。

四、大学生应全面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

从近年来发生在其他高校和我院大学生中的案例来看,说明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即大学生进了大学校门并非进了保险箱,如果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无视法律和校纪校规,随时都有滑入泥坑的危险。不论新生、老生,将来走向社会,每个人都离不开安全,一生都要学法、用法,增强安全与法律知识,一生的行为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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