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支持小额创业政策
漯河有哪些是关于支持小额创业的政策啊?看完小编整理的漯河支持小额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漯河支持小额创业政策
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中出现的缺经验、缺资金、缺项目的难题,漯河市整合各方力量,出台了一系列“绿箱政策”,帮助大学生村官迈好创业步。他们开展“千名干部帮扶大学生村官创业活动”,采取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至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办法,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项目、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类引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创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漯河市委组织部长王惠介绍说,对创业存在资金困难的大学生村官,由各级劳动保障、中小企业服务等部门实施小额信用担保贷款扶持,并为他们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协调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辟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利率,优先贷款发放,有效解决了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资金难问题。目前,漯河市共发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3000多万元,扶持大学生村官600多人次。
从大学生村官创业服务座谈会上了解到,漯河市明确要求工商、税务、中小企业服务、金融等16个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 “四优先”,即大学生村官创业政策优先研究、大学生村官申报项目优先安排、大学生村官兴办企业优先办证、大学生村官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优先解决。
在舞阳县大学生村官郭国贤的养牛场采访到,在大学生村官创业“四优先”政策的鼓励下,他创办了总投资1.2亿元、“养、沼、种、加”一体的肉牛生态养殖园区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7800万元,肉牛存栏1500头,与3000多农户签订了秸秆收购协议,发展代养户70多户,还吸纳3名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入园共同创业。
支持农村青年创业都有哪些创业小额贷款政策?
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特别是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今年,我市对于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将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进行帮助和扶持。
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团市委联合市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组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意见》,旨在针对当前经济形势,通过对农村青年的资金、技术支持,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帮助农村青年提高发展能力,增强致富本领。为此,我市对于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将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进行帮扶。
据了解,这部分专项资金将积极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发展创业致富项目,主要支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和创业项目所需的购买原材料及农资物资资金,为加工、运输、流通等个体经营创业项目配套服务的个人经营性所需资金以及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资金。有创业小额贷款需求的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地团组织审查,相应区域的金融机构在接到《创业项目小额贷款申请表》后,按照信贷程序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择优发放。
各农村信用社将对符合创业致富条件的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在贷款手续和利率上实行政策倾斜。遵循“先授信,后放贷”原则,授信主要根据创业规模来进行,同时结合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授信,同时创业小额贷款按各联社同期同档次贷款现行利率优惠10%。此外还将建立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提高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初次创业的成功率。
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解读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参加达沃斯论坛时提出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2014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制定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大学生创业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更多大学生创好业、创大业。
1、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