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的农业补贴制度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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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1996年起,美国新的农业法案实行,以农业补贴制度代替了粮食储备制度。政府不再通过粮食储备抛补去纠正粮食市场扭曲,而是简单地支付粮食加工商收购价和农民维持农场可持续的价格差。

1995~2002年间,美国提供了1140亿美元的农业补贴,年平均142.5亿美元。美国农业补贴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玉米、高粱、大麦、燕麦、水稻、大豆、油料、棉花、奶类、花生、糖类、羊毛和马海毛、蜂蜜、苹果、干豆类等大约20种农作物;重点补贴对象是粮食、棉花、油籽和乳品生产。

日本

特定农产品收入稳定计划。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标准价”(前3年的平均市场价),农民将享受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种植可耕作物、油籽、水果与蔬菜以及从事畜牧业的农民。

差价补贴计划。如果某些农产品当前的市场价格低于固定的参考价格,生产者可以享受差额补贴。

作物和牲畜补贴保险。政府为这些保险计划提供40%~55%的保险费,农民则支付剩余部分的保险费。当作物或牲畜因自然因素发生意外损失之时,农民可以根据参保条件得到20%~80%的损失赔偿。

日本农产品进口关税率平均为58%,进口关税率超过100%的农产品高达142种。政府还控制着粮食的进口数量和定价。例如,政府按照国际价格进口小麦,然后以2倍左右的价格转售给国内面粉加工厂;同时,以高价收购国产小麦,然后以低于进口小麦的价格转售给国内面粉加工厂,以鼓励他们接受国产小麦。

欧盟

干预采购。是指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支持价格之时,政府采购特定的过剩农产品,并将其进行临时性储存或者出口。在绝大多数市场条件下,干预价格发挥着市场底线价格的作用。政府干预性采购的农产品必须符合最低质量要求。

生产和销售配额。主要应用于糖和牛奶,目的是限制过度生产,并支持生产成本。配额则是通过减少内部供应来帮助支撑价格。

进口保护。目的是维持欧盟产品优先的基本原则,并且防止廉价进口产品损害欧盟的内部价格支持体系。为了确保进口产品不低于内部农产品的价格,欧盟对绝大多数进口农产品都要征收高额关税。欧盟农产品进口关税率平均为30%,进口关税率超过100%的农产品高达141种。

出口补贴。绝大多数得到价格支持的农产品都可以享受出口补贴,为从内部市场转移过剩农产品提供资金,从而支撑内部价格。目前,欧盟出口补贴额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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