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
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素养。
对党忠诚,要绝对忠诚。绝对的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不容打任何折扣的、没有任何水份的忠诚。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忠诚贯注到党员干部自身的血脉里,激励自己为党为民敢拼敢干。对党忠诚尤其要忠诚人民。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实用主义,把鱼水关系搞成蛙水关系,需要的时候跳进水中,不需要的时候像青蛙一样跳到岸上。我们只有对群众掏真心倾真情,才能真正服务好群众,才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如果重要决策重要事项不请示,个人和家庭重要事项不报告,个人档案造假,这样的干部哪谈得上对党忠诚。
个人干净,要廉洁自律。要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就要在品格和信念上保持一个“净”字,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在对待名利、荣辱、是非上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如果对自己的内心放松要求、放任自流,腐败堕落就会乘虚而入,冲垮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保持个人干净,就要戒贪戒欲,虑于微,防于小,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才能保住一生清白。个人干净尤其要遵守党纪国法,要习惯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履行职责。厉行党纪国法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敢于担当,要勇于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干部如何作为。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越来越少。坚决拒绝做“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的越来越多。敢于担当也要反对乱作为,一定要坚持按制度、规矩办事,进行决策时既要讲求效率又要符合程序,化解矛盾时既要敢作敢当又要合规合法,推进工作时既要雷厉风行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对党忠诚是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个人干净和勇于担当为对党忠诚做了最好的脚注。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现,而是体现在做事做人的“个人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上。每名共产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后我要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上清醒,作风上廉洁,工作上积极作为,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
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2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规的重要内容,是每一名党员必须自始至终坚持的党内规范、规矩。讲党性是每一名党员永葆清廉本色的基本前提,讲党性需要通过党员守党规予以切实保障,守党规是每一名党员永葆清廉本色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许多党内腐败分子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和国家形象,与他们不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有关,也与他们丧失了遵守党章的自觉性有关。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切实提升党员遵守党规的意识。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党规建设,党规在党内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建设沿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尤其是自党的十四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将党规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人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颁行了一系列党规。诸多党规和党的条例的颁行,进一步规范了党的组织行为,切实维护了党的章程,严肃了党的纪律,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化、法制化的渠道保障了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一系列党规党法的制定颁行,也为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党纪、深入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充足的依据,有效地推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水平,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要切实加强党员遵守党规的意识,将严格遵守党规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折不扣遵照执行,避免党员的责任感弱化、奉献精神弱化。当前,个别党员丧失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共产党员无私服务的奉献精神视为不合时宜的“宣传滥调”,极少数党员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损公肥私、损人利已,与党规的规定完全背道而驰,党员遵守党规的意识弱化。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力度,强化党员遵守党规的意识,打牢共产党员永葆清廉本色的思想基石。
遵守党规最为重要的是遵守党章。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文章。文章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②党章是最高规格的党规,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党章的修订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党章,党的十八大结合近些年来的实际对党章作出了重要修订。党章是一面镜子,能够折射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进程。牢牢把握了党章,也就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了引领我国未来发展道路的“风向标”。
党章也是规范党员行为的“指南针”,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路线图”。党章还是一面旗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能够让共产党员们看清自己的人生轨迹,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前行。当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指出的那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全体党员要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作为必修课,严格遵守党章的各项规定,作勤政廉政的表率。
严格执行党规强化党的内部监督制约。永葆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必须以党规强化党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通过外部力量的制约,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愿腐的党内监督制约体系。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其依据为法律。开展行政监督工作,要以行政法规为依据。开展党内监督工作,要以党规为依据。党内监督有别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重要标志是“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党员不仅要遵守党规党法,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因为党员除了具有党员身份之外,还属于社会公民,公民和党员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必须在遵守党规的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政治纪律。全体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因为具有党员的身份而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邓小平就曾经强调,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内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邓小平甚至提出,只有通过严肃党内纪律,强化党的内部监督制约,并且和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相区别开来,才能切实强化对党员的监督,为党员永葆清廉本色提供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
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篇3
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庄严责任和必修课。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关键是要强化“五种意识”、做到“五个自觉”。
强化党章意识
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从实践看,党员领导干部党章意识强不强,可从三个方面来判断。
一看是否把党章作为行动的根本指南。党章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学好党章,更要用好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
二看是否践行入党誓词。入党誓词对党员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义务、政治底线提出了鲜明要求,字字千钧。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三看是否模范履行党员八项义务、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要求。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这些都是硬性要求。这些条件和义务就是镜子和尺子,要经常拿来照一照、量一量,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强化忠诚意识
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
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从实践看,忠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对党忠诚,首先要忠诚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才有坚实基础。中央一再强调,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牢记信念。当前,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对党忠诚,还要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现实中,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片面理解为对上忠诚、对领导负责,结果是顺了上面的意,冷了百姓的心。对党忠诚,就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对党忠诚,还要忠诚党的组织。我们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不是松散的俱乐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尤其是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强化纪律意识
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书记指出,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第一,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更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都对此作了专门强调。夏宝龙书记也是大会小会不断讲、经常讲。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这个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
第二,遵守纪律是全方位、无条件的。所谓全方位,就是要全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很明确,就是要全面执纪、抓早抓小,即使对轻微违纪行为,也要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些新要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所谓无条件,就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毫无例外地要遵守党的纪律。任何一名党员,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更不能因为是一个领导干部就拒绝接受纪律约束。
第三,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国法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身份决定了你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自打向党旗宣誓以后,你就归党章管,你就已经放弃了一些公民权利。
强化责任意识
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强调义务、突出责任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和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对于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来说,就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从严治党的书记。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关键是“一把手”要管党。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或主政一方,或领导一个系统、一个行业,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工作千头万绪,但管党治党的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抓在手上,没有任何理由推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党委(党组)书记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沉下心来抓好管党治党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均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当“甩手掌柜”。
对于各级党委(党组)成员来说,就要落实好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相较于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成员肩上管党治党的担子同样不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把肩上的责任扛起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亲力亲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
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关键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以啄木鸟精神、零容忍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既用纪律管住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又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搞腐败的行为,就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是问责之年,要通过问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对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强化廉洁意识
自觉守住从政用权的底线
为政清廉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根本体现,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
一要看牢自己,绝不放纵妄为。是遵纪守法、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为民谋利,还是贪图享乐、以权谋私,是领导干部每天都会遇到的选择题。也许十次中有九次选择题是做对的,但如果一次选错了,就会前功尽弃。怎么看牢自己?就要时刻牢记廉洁从政的要求,经常学习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绝不能“压线”、“越线”。对规范履职用权等方面的制度,要心存敬畏、坚决执行,真正让制度成为以权谋私的“紧箍咒”、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二要管住家人,绝不放任自流。从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不少都与家属子女直接相关。去年,中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就指出了“一家两制”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新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小节。领导干部要爱家有度、管家从严,防止家人利用你的职权捞取好处,更不能主动为他们捞取好处提供帮助。否则,就是害己、害家。
三要谨慎交友,绝不放松警惕。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交友从来就不是小事。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先富的人群比较集中。在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要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但在交往中要把握好原则和底线,要成君子之交,相敬如宾,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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