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范文三篇

2017-06-19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范文,仅供参考!

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范文一

3月14日,县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在县安监局会议室主持召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治专题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近期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的情况:该公司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2012年6月开始建设,2014年1月投产经营(生产页岩砖),截止目前,该厂无《采矿许可证》、厂区无任何临边防护措施,且在采料开挖过程中造成燃气公司输往的长线管道裸露在外(裸露管道长约20米)、安全距离不够(厂房距离裸露管道约50米)的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认为:

(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县招商引资企业,县级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维护其合法经营行为。

(二)该公司无临时用地手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场地危险地段无临边防护设施、绝大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未按操作规程开采页岩、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三)燃气公司2001年铺设至县城天然气长输管道有100余米位于厂区,该公司在施工作业中导致20米输气管道裸露在外,天然气长输管道距厂区40余米的安全距离不够,属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立即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

(一)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一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停产,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进行整治,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复产;二是燃气公司要主动积极协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厂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三是两企业均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共同治理

(二)明确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到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属非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县国土资源局要迅速函告供电公司停止该企业生产用电,督促全面整治隐患,完善相关证照;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规定,县发改局要牵头组织燃气公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治理厂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乡人民政府参与;县安监局要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督促两个企业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要求,乡人民政府、邵家河村委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搞好日常安全监管,做实稳控工作,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务必安排专人抓落实。企业的发展要合法经营,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为代价。

(二)各部门、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协作配合,督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燃气公司限期将隐患治理到位,务求工作实效。

(三)对工作推诿扯皮,不落实或不负责任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范文二

2015年3月26日上午,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商务局、区城管办、江北街道办事处对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以下简称:商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在商城六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商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工作。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办、区商务局、江北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纪要如下:

各部门根据《惠州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惠城安〔2015〕2号)要求开展了相关治理工作,其中安监部门协助商城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档案材料,并指导商城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于3月30日对商城6000余商户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消防部门对商城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并督促商城对消防设施进行修复、更换,建立健全商城巡查巡防体制;工商、食药监、城管等部门对商城内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通过前期治理,商城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营商环境得以改善。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商城仍存在以下问题:1、商城A区、B区一楼连廊部分商铺存在违规搭建行为,妨碍消防通道正常使用;2、商城一期负一楼、六楼办公部分区域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成仓库进行投入使用;3、部分商铺货品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卷帘门正常使用。以上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会议决定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第1项隐患由区城管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改,第2、3项隐患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协调落实整改。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领导;二是密切配合;三是加强监督;四是明确时限;五是给相关单位去函。会议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企业对接,进一步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参会人员:李海鹏(市消防局),高迪(江北街道办事处),雷洋生(区安监局),黄敬文、曾中光(区消防大队),张文勇(区商务局),雷卫平(江北安监所),何桂鑫(区城管办)

安全隐患整治会议纪要范文三

6月6日,我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区长薄宇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俊禄,副区长雒永霆、郝金光、张林生、杨顺平,区政协名誉副主席、区长助理侯德虎,区长助理张峥嵘出席会议。刘俊禄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离石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传达了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并通报了枣林乡吕梁恒原耐材有限公司“5.17”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的处理结果。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从6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区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为期15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整治采取“区政府统一领导,乡、村分级排查整治,行业对口排查整治,督导组跟踪督查”的方式进行,分全面排查整治、市级督查、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薄宇新指出,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和警觉,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增强责任心,一级抓一级,一级压一级,乡镇街道与行业直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对自己所辖区域、所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底清数明、信息灵通。要先查清隐患,再进行排除,最终达到硬件、软件达标到位,如有连续两次接到整改通知仍无整改的企业,直接给予取缔;坚决实行事前问责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尤其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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