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2016-11-07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和服务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那么你知道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的步骤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制度就是为了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务与债权的管理,规范贸易项下资金的流动,自2008年7月1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延期付款、预付货款和延期收款实行了登记管理制度,并开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监测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债务与债权资金的流动。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债务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境外债权包括进口预付货款和出口延期收款。

如何登记: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登录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详细操作内容可从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操作手册。

具体有以下几个操作步骤:

1、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在签约后或实际发生预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该规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等三个步骤。

2、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在签约后或实际发生预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该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两个步骤,延期付款注销登记由银行为企业办理。

3、预付货款:是指货物进口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早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的付汇。自2008年11月15日起执行,包括合同登记、付汇登记、指定付汇银行、注销申请这样四个步骤。

4、延期收款:是指货物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晚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收汇。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企业延期收款登记包括合同登记、债权登记和指定收款银行/外汇局注销共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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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贷

进出口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一国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机械、成套设备、大型工程项目等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办法,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进出口信贷是促进资本货物出口的一种手段。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此两者皆为出口信贷)。

买方信贷是指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的信贷,用以支付进口货款的一种贷款形式。其中,由出口方银行直接贷给进口商的,出口方银行通常要求进口方银行提供担保;如由出口方银行贷款给进口方银行,再由进口方银行贷给进口商或使用单位的,则进口方银行要负责向出口方银行清偿贷款。

卖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械装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企业将上述材料提供给银行后,银行正式受理此项目。银行按规定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项目评审。

经过项目审核,批准贷款后,由银行向企业发贷款通知书,并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与代理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借款合同生效后即可按合同规定的用款计划向企业发放贷款,并按规定监督企业的贷款资金的使用。

国际贸易中,结算的方式有:信用证、托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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