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问题的文章_钓鱼岛与中日关系相关文章

2017-03-09

钓鱼岛争端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端。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和平谈判协商的政治方法解决之,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主张。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日钓鱼岛问题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中日钓鱼岛问题的文章篇1:从《人民日报》文章看中日钓鱼岛争端

从1970年至2012年5月底,《人民日报》总共发表了275篇涉及钓鱼岛争端的文章。对这些文章的解读,可以让我们清晰地把握钓鱼岛争端的历史渊源、转变过程和发展趋势。

龙武

自今年4月份,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宣布要实施购买钓鱼岛计划后,钓鱼岛争端再次升级,成为中日关系的巨大障碍。回顾和分析中国钓鱼岛外交政策的历史,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钓鱼岛问题。《人民日报》作为中共最高机关报,一直是中国内政外交的第一传声筒,也是各国智库人士解读中国政治的重要指针。根据笔者统计,从1970年至2012年5月底,《人民日报》总共发表了275篇涉及钓鱼岛争端的文章。对这些文章的解读,可以让我们清晰地把握钓鱼岛争端的历史渊源、转变过程和发展趋势。这些涉及钓鱼岛的文章,大体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新闻报道,又以新华社供稿的国际新闻居多,其目的在于报道钓鱼岛问题最新动态。第二类是官方权威声明的发布,一般是外交部的声明或答记者问等。第三类则是评论文章,又分为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的重点评论。这些重要评论,并非由某个编辑单独完成,而是需要多方酝酿、集体探讨,甚至是最高决策机关的审核。又往往用笔名署名,例如国纪平、钟声等。这些文章可以反映中国政府在某个问题上的最新内外政策,能够起到奠定时局、正本清源的作用。透过对275篇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人民日报》对于钓鱼岛的关注出现了四次高潮。这四次高潮又恰恰是中日钓鱼岛争端最为激烈的四个时期。

1971年至1972年的第一次高峰

1968年,美国艾默里等地质学家,发布了东海和黄海考察报告,认为钓鱼岛所在的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油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艾默里报告引起了世界轰动,使得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成为了关注焦点。但是,台湾方面决定抛开大陆政府,单独与日本进行“搁置起来”、“合作开发”的谈判。1970年11月12日,“中日与日韩合作策进委员会”在汉城(今首尔)举行联络会议,研究三国经济合作问题。

1970年12月4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发表了新华社题为《美日反动派阴谋掠夺中朝海底资源》的长篇通讯。文章将此次联络会议抨击为“侵略者和卖国贼间的肮脏交易,是日本军国主义掠夺中朝海底石油资源的阴谋”。这是《人民日报》第一次刊登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文章,也是中国政府对钓鱼岛问题的首次公开表态。这立刻引起了世界媒体的关注,英国卫报对此评论道:“中国人本月终于打破了在这个问题上的沉默,强烈声称他们对东海大陆架拥有主权。”

1970年12月21日,日、台、韩在东京成立了“海洋开发研究联合委员会”,决定把钓鱼岛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合作开发油气资源。随后,《人民日报》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刊登了《决不容许美日反动派掠夺我国海底资源》的评论,文章首次宣布:“台湾省及其所属岛屿,包括钓鱼岛等岛屿在内,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可以看出,《人民日报》的言论正在逐步升级,也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卷入到了钓鱼岛争端当中。钓鱼岛问题成为了《人民日报》抨击台湾卖国者、日本军国主义和美帝国主义相互勾结的极好靶子。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署“归还冲绳协定”,私自将钓鱼岛纳入归还范围当中。在世界范围内,华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从1971开始,到1972年5月底,《人民日报》总共刊登了63篇关于钓鱼岛的文章,形成了第一次报道钓鱼岛争端的高潮。1971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主权不容侵犯》的社论。6月20日,针对日美协定,《人民日报》再次以《肮脏的交易 无耻的骗局》为题进行了回击。仅6月份内,《人民日报》发表了10篇文章,连续关注钓鱼岛问题。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更是在头版上黑体刊登了中国外交部严正声明:“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分析此两年的《人民日报》言论,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和考量。其一,意识形态问题是钓鱼岛争端的主轴。将钓鱼岛问题视为“蒋匪”勾结日本,出卖主权和日本军国主义复兴的阴谋,背后则是美帝国主义的支持。其二,将钓鱼岛问题和解放台湾紧密联系,认为钓鱼岛事件是日美要达到制造两个中国的图谋。其三,在钓鱼岛问题上,由于中日隔绝,并未建交,中国政府实际上是被排除在钓鱼岛谈判之外的。《人民日报》激烈地批评语言,反映出中国政府要求参与钓鱼岛问题的迫切愿望。

自1972年2月份开始,《人民日报》关于钓鱼岛的文章,却发生了陡变,全年数量也降至20篇。其背景则是2月份,尼克松访问中国,中美关系开始正常化。9月29日,中日两国正式建交,中国政府已经成为了钓鱼岛争端的实际参与方。《人民日报》关于钓鱼岛的文章,淡化了意识形态因素,已经绝口不提日本军国主义和美帝国主义了。钓鱼岛问题,开始逐渐边缘化。5月22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最后一篇钓鱼岛文章。至此,喧嚣了近一年半之久的钓鱼岛问题就戛然而止,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直到1978年,再也没有出现过关于钓鱼岛的文章。或许这一时期,《人民日报》对于“北方四岛”的关注兴趣更大。光是1977年,《人民日报》对于“北方四岛”的报道就高达117篇。

1978年10月,邓小平在访日记者会上,指出“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邓小平的谈话,反映了中日达成了在钓鱼岛问题上不相互刺激、不作单方面改变现状举动的默契。整个80年代,《人民日报》对于钓鱼岛始终保持着沉默状态,这种沉默恰恰是中日双方默契的结果。

1996年至1997年的第二次高潮

“八九事件”后,中日关系陷入僵局,日本右翼势力不断谋求在钓鱼岛上设立灯塔,炒作钓鱼岛问题。1990年10月27日,外交部副部长齐怀远约见日本驻华大使桥本恕时,批评日本政府对右翼势力采取姑息态度,试图单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1990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外交部发言人李金华的声明,指出日本右翼团体在钓鱼岛上设置航标灯,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针对日本的放任态度,中国实施了反制措施。钓鱼岛又重新回到《人民日报》的文章中。1992年2月26日,《人民日报》全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一次将钓鱼岛写进了中国陆地领土范围内。随后,在中日双方克制下,钓鱼岛问题又重新回到以往冷却的状态中。这集中体现在1993年至1995年,《人民日报》关于钓鱼岛的文章再次空缺。

但是,日本右翼团体再次谋求设置灯塔的行为,又一次打破了中日间的默契状态。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的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上非法设置了一个太阳能灯塔,又连续制造了两起登岛行为。钓鱼岛问题再次成为《人民日报》的关注焦点,当年和1997年刊登的相关文章达到45篇,形成了第二次报道高潮。1996年8月30日,《人民日报》就发表了本报评论员文章《日本别干蠢事》,对日本单方面纵容右翼势力的态度进行了猛烈抨击。

日本右翼的挑衅举动遭到了全球华人的抗议浪潮。9月26日,香港保钓领袖陈毓祥在钓鱼岛海域遭日本巡逻舰艇拦截而溺水身亡。这一事件,造成了钓鱼岛问题以来最为严重的事件。10月17日,由50艘船只组成的香港保钓船队与60艘日本巡逻艇,发生了激烈的正面冲突。10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笔名为钟严的社论《论钓鱼岛主权归属》,从历史和国际法角度论述了中国对钓鱼岛的固有主权。1997年6月19日,又刊登了达君的评论《威胁来自“威胁论”鼓吹者》,批评日本政府纵容右翼分子的登岛行为。虽然遭到中国政府的连续抗议,日本方面却将设立灯塔转变为了既定事实。随后,两方再一次恢复到平静状态中。

2004年至2005年的第三次高潮

从1998年到2003年,中日钓鱼岛争端,虽然夹杂着个别事件,但总体趋于平稳,处在两国政府的控制范围内。2004年3月24日,大陆7名保钓志愿者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厅扣留事件,再次掀起了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又一次浪潮。2004年和2005年,《人民日报》发表了35篇关于钓鱼岛文章。2005年2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孙伶伶《有悖国际法的单方行为》一文,指出日本政府宣布将钓鱼岛上的灯塔“收归国有”,违背了“搁置争议”的共识,是有悖国际法的单方行为。2005年,大陆各地出现了大规模反日游行和焚烧日货的激烈举动。

在这种形势下,《人民日报》在2005年4月23日和24日,连续发表《如何表达爱国热情》的专访,试图给民间反日情绪进行降温。此后,又连续刊登了刘江永《改善中日关系行胜于言》和黄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分歧》二文,冀图引导社会舆论朝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这表明中国政府试图将钓鱼岛争端引向双方能够控制的范围内,避免盲目扩大。同时,《人民日报》开始转移焦点,不断刊文对李登辉等亲日言行进行了激烈地抨击。2007年,中国政府尝试摆脱被动应付的局面,开始派遣科考船和海监船,对钓鱼岛海域进行科考和日常巡逻。2006年,在零星的对峙和口头抗议后,中日钓鱼岛争端又逐步恢复平静。

2010年至今的第四次高潮

2010年9月7日,日本巡逻舰在钓鱼岛附近撞击中国渔船,非法扣留船长詹其雄。同时,还宣称对詹其雄处以拘留十天,要按照国内法来处理,造成该事件迅速升级。从9月9日开始,《人民日报》每天对此事件进行罕见地大规模跟进报道。在不到20天内,《人民日报》发表了21篇报道,制造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人民日报》的跟进报道显示出中国政府在此事件中的强大决心。9月20日,王光亚就指出,日方如不立即无条件放回中方船长,中方将采取强烈反制措施,其一切后果由日方承担。9月25日,詹其雄被释放,乘专机返回福州。《人民日报》一反常态,继续对钓鱼岛事件进行跟踪评论。10月3日,《人民日报》刊登贾宇《国际法视野下的中日钓鱼岛争端》一文,论述中国对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地位。10月26日,又刊登郭馨《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一文,对部分城市的涉日游行进行降温,这标志着撞船事件带来的危机短暂结束。

但是,中日围绕钓鱼岛的争端却并没有完全冷却,一直在持续酝酿中。2011年,《人民日报》以12篇报道继续保持对钓鱼岛的关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人民日报》再次启用了以往的笔名评论制度。2011年1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笔名为钟声的重要评论《是“开拓日”还是窃取日》,严厉批评日本石垣市议会设置 “尖阁诸岛开拓日”的行径。2011年8月22日,《人民日报》钟声又以《拿出勇气提高中日好感度》的评论,提出既要谨防民间情绪将中日两国关系中的“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更需要拿出勇气提高中日民间好感度,让两国战略互惠关系落到实处。钟声,估计是中国的声音代称。《人民日报》对钓鱼岛问题的不依不饶,反映出中国政府开始放弃过去事件发生后,即予以捂盖子的做法。

2012年伊始,持续酝酿了一年的中日钓鱼岛争端遂浮出水面,开始重新爆发。至5月底,《人民日报》刊登了20篇相关报道。中国政府的反击措施,也愈加有力和迅速。1月31日,日本政府内部确定了包括钓鱼岛附属岛屿的39个离岛名称。3月4日,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就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3月17日,中国再次派出海监编队巡逻钓鱼岛。4月18日,《人民日报》长篇报道了石原慎太郎提出购买钓鱼岛的计划。5月2日,钟声《勿做颠覆历史之事》一文,抨击石原慎太郎的行为不过就是一出闹剧。6月12日,钟声《日本“购岛”闹剧当休矣》再次指出“购岛”闹剧有日本政坛博弈背景,究其实质,还是干扰中日关系大局的自我放纵。文章特别强调日本必须停止制造新的事端,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日关系大局。

透过《人民日报》40年来关于钓鱼岛的文章,我们似乎可以总结出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几个趋势和规律。第一,《人民日报》对钓鱼岛报道的高潮间隔时间逐渐缩短,第一次高潮和第二次高潮相隔20年,第二次和第三次相隔8年,而第三次和第四次之间仅仅相隔5年。这表明,中日钓鱼岛争端已经成为了中日关系的活火山,喷发的周期越来越短,也显示出钓鱼岛争端的日趋紧迫性。第二,以往的高潮,基本上在两年内就复归于平静,而2010年来的高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冷却的迹象,反映出中日两国政府控制钓鱼岛事件的能力和决心衰退。或者正如6月14日新华社记者闻黎明所言,中日之间的默契开始被打破。国内政治和国际形势导致的复杂性,民间社会对于钓鱼岛问题的积极参与,都使得钓鱼岛争端的可控性减弱。第三,从2010年开始,《人民日报》启用钟声笔名,不断发表社论,对日方喊话。这也能看出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已经开始放弃被动应付的做法,而是逐步增加主动性,更加积极地参与和重视钓鱼岛问题。

中日钓鱼岛问题的文章篇2:关于钓鱼岛,关于中日争端。中国人,你准备好了吗

新闻报道:日本毫无半点退让之心,并在努力争取美国、越南、菲律宾的支持,以强压迫使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让步!面对美国偏袒日本的行径,中国应团结俄罗斯、韩国进一步孤立日本。国际形势日益严峻,我们决没有退缩的道理。中国领土绝不容分割,士可杀不可辱,国人已整装待发,要么战,要么死!亮剑吧!

——钓鱼岛专题

关于中日争端,关于钓鱼岛,国际局势已愈演愈烈。但是首先要提出的是国人应理性爱国!这一点是不无道理的。自日本签订够到合同以来,我们国家领导始终未作出任何表态,一切抵制日货或抗日热潮都是我们国人自己掀起的,我们的爱国热情是极好的,但是关于砸店砸货的行为,我们不予肯定。有一点你不能否认,这种行为对于我们国人自己也是一种损失。

人民日报指出,中国的反制日货行为,将会使日本经济倒退20年!与此同时,也会造成我们中国的失业工人增加!所以中国才会至今都没有明确抵制日货的态度,它是一把双刃剑,对双方都有损害,中国不会轻易使用。但是日本一步步挑衅,导致国人忍无可忍!据新闻指出:日本已经丧失了两个十年,第一次在上一次地震海啸之后经济严重受损,它之所以能够恢复,全靠我们中国;第二次是钓鱼岛问题,如果日本继续挑衅下去,中国将毫无保留地将经济战进行到底!日本既然不讲过去我们中国帮助它的情面,继续地不要脸,我们也没有退步的道理,将经济战打下去!据中国专家称:打起经济战,中日各有损失,但我们中国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志和承受力!

多关注最新时事,了解双方动态!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才是良策。主权问题没有谈判,只有战争。所以这场战争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我们不畏惧日本鬼子它的无耻行径,但是目前局势来说,不仅仅是日本欺人太甚,日方已提交联合国关于钓鱼岛领土问题,日本没有一丝妥协,一方面争取美越菲的支持,试图抗压中国使其退让!另一方面在做联合国方面的工作!当然了,它作为二战战败国,申请联合国的请求实属自取其辱!

美国表面声称:“希望中日双方和平解决钓鱼岛问题,而自己保持中立态度”。实际上,就在日本签订够到合同,也就是9月11日美国进行了空军演习,并谎称是以防朝鲜的骚扰!实际上,大家显而易见,这是在对中国施压!目前美国偏袒日本的行径已经显露,而菲律宾也开始兴风作浪,绘制了南海新地图提交联合国,妄图分一杯羹!对于那些一直以来对中国虎视眈眈的国家,正等着坐收渔翁之利。而一旦发动战争,很可能联合起来抵抗中国。目前来说,中国是势均力敌,孤军奋战。因此,战争不是随便掀起的。

另外,日本方面目前没有动武的意向。据新闻报道,日本方面做了这两大方面工作,拉拢帮手,更多的是为了给中国施压,让中国退步!并非是想要立刻挑起战争,目前还处于白热化状态。战争有可能一触即发,而如果战争一旦发生,我们的海上自卫军自然成了战斗在前线的第一军,我们且看日本自卫队与我们的海上自卫军力量如何?有多少胜算?这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问题,而不是一味要战争,我们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能够应战!另外,中国是不会主动请战的,毕竟谁先发动战争,谁就无理可言。国际各国都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和平解决,如果中国首先发动战争,那么中国会处于孤立的地步,而到时就不攻自破了!但是另一方面,据新闻报道,解放军正在加紧秋季军演,三军密集,四大军区演习,以“夺岛控岛”为中心,结果显示:以我们解放军的力量,完全可以把钓鱼岛夺回而且有能力守得住!

中国是在等日本的进一步行动,我们已整装待发,做好战争的准备是必然的,然而我们战争与否取决于日本,它若按捺不住首先发动战争,我们必定立即起兵,杀它个片甲不留!我们再不是大清朝慈禧太后的软弱,我们也再不是9。18蒋介石的无能,我们不是惧怕敌人,而是在等待时机!

希望国人看清局势,并且要理性爱国。经济战要打响,但要注意分寸,对于有损国人自己利益的行为不可取。钓鱼岛事态如何发展要看日方的作为,我们不惧它小动作,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目前我国各地部队都在实行秘密演练,海军陆军都在加紧训练做好战争的准备!我们不是没有作为,而是等它鬼子打响第一炮。蛮战不可轻举妄动。

并且据日本媒体报道,关于日本购岛,取得了日本民众的大力支持!也就是说,对于强购钓鱼岛的行为,并非只是日本右翼势力的意愿,根据日本民众的捐款和呼声来看,日本大部分人还是支持日本购岛的!我们再看我们中国,国人已麻木这个事实不可否认!关于爱国,关于这次中日争端,有多少人还在漠不关心?有多少人还在闹着内讧?有多少人还在风花雪月、不闻不问?真是令人痛心!

中日战争随时都可能引发,这些不关心国家命运的人是否等着战争爆发就屁颠地跑去日本当汉奸呢?对于我空间的好友,对于我现实中的朋友,我所见到的爱国人士极少!就在我生活的现实中,每天就只有我一个人整天盯着屏前的新闻,然后呼吁爱国。再看我的网络里,空间里,每次呼吁也只是那么少数人呼应!有的人好像木头一样,怎么调拨都无动于衷!这是我的悲哀还是国人的悲哀?中国自古就不和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南北方人的思想也是不一样的。因为东北曾被日本侵略,痛恨日本,如果发动战争,北方人必定拿起枪杆视死如归!而南方人注重经济发展,抗日热情自是稍低。这就是中国内部的矛盾,如果我们中国能够团结起来抗日,试问日本是我们的对手吗?世界地图上,中国犹如一只雄鸡,而日本一个岛国不过就是雄鸡口下的一只蚂蚱,扬不起什么邪风!关键是中国人自己要反省,东方睡狮沉睡到何时?何时醒来主要取决于中国人自己!齐心协力,共同抗日!!!

今天是9。18国耻日,各地开始发起号角!一阵阵哀鸣,一阵阵痛心,敢问,中国人,你醒了吗???

钓鱼岛自古就是我们中国的领土,不容置疑!不容分割!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日方的无力谈判是不起作用的!关于它向联合国提交领土争端方案,而根据历史《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显示,钓鱼岛自古就是我们中国的!因此对于日本的无理行为,我们誓死予以反抗到底!经济战,我们不怕!人肉战,我们不怕!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小日本来把头搁下!敢问,中国人,你准备好了吗???

文/浅月若寒

中日钓鱼岛问题的文章篇3:从国际法角度看中日钓鱼岛争端

前 言

钓鱼岛历代皆为中国所有,但是由于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钓鱼岛被日本窃取,且通过《马关条约》加以强行占有至今。由于复杂的中日历史、两国关系、地缘政治以及经济利益等问题,钓鱼岛问题成了中日两国之间的敏感话题,随时可能对中日两国的关系产生微妙的影响。因而钓鱼岛问题是当今世界上最复杂、最敏感的领土争端问题之一。本文以国际法为视角,对钓鱼岛问题涉及的国际法问题进行一些分析,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中日钓鱼岛之争的背景

中日钓鱼岛争端始于1969年,激化于1992年。1969年,,美国海洋学家埃默里等人发表的《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一文提出“在东海中日韩大陆架交界处存在着世界上最有希望的尚未勘探的海底石油资源”。作为一个一直受资源短缺、石油缺乏困扰的国家,日本开始对该地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对外战略上实施了相对应的行动,这也使得中日关于钓鱼岛及相关海洋权益之争有愈演愈烈之态势。日本对钓鱼岛觊觎的另一个因素是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钓鱼岛作为世界三大海路中的一个,日本全部石油输入量的绝大部分经过钓鱼岛从波斯湾输入,日本军队在东南亚的进出也必经此地。此外,位于钓鱼岛群岛的中段、中国东海方向的正面的琉球群岛和台湾岛加上九州岛,使中国东海海区与太平洋相分隔。一旦中日两国发生战争,钓鱼岛很可能会成为日本进攻中国台湾乃至中国大陆的桥头堡。

二、对中日钓鱼岛问题的国际法分析

针对中日两国之间的钓鱼岛争端,本文运用国际法知识对这些问题展开一些分析和探讨,即通过国际法问题的探讨,来明确钓鱼岛在法理上究竟属于中日之间的哪一方。

(一)日本国不享有对钓鱼岛的先占权

钓鱼岛及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等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钓鱼岛是中国的先占领土,是由我国最早发现和有效占领的。据史料记载,早在1372年,明太祖遣使杨载诏谕琉球时,经过钓鱼岛,经考察该岛系无人居住的荒岛且无任何他国标记,于是设立大明界大碑,开始了对此岛和管辖。从1415年到清末约500年间的时间内,中国政府派使20余次进行巡察管辖。中国的台湾渔民长期以来在钓鱼岛等岛屿上从事生产活动,久而久之,钓鱼列岛和该海域成了我国台湾附属岛和东海的一个渔场。自明朝起这些岛屿就已经在中国海防管辖区域内,而不属于当时的琉球藩国所有,事实上当时的琉球藩王一直向清朝纳贡,承认中国王朝的管辖。十五、六世纪的明朝政府为了防止倭寇把钓鱼岛作为海上防御区域,在论述防御倭寇策略的《筹海图编》中明确地标明了其位置和其所管辖区,确立了明朝对钓鱼列岛的统治权。明朝、清朝两国政府一直重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清朝光绪19年(1893年)10月,慈禧太后留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部尚书盛宣怀。这些史料均说明中国在有效地开发和利用钓鱼岛。因此,中国对于钓鱼岛的占有是合法的、有效的,在近代由于日本的非法行为使中国失去了事实上对钓鱼岛的占有和控制,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已经放弃了该岛,也不表明日本取得了钓鱼岛。

(二)限制战败后日本国领土的有关条约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的《开罗宣言》就日本投降后,对其不法所占领土作了明确的规定:“同盟国,不寻求各自国家的利益,也不持领土扩张之念,同盟国的目的是剥夺日本国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日本国夺取或占领的位于太平洋的所有岛屿,并把像满洲、台湾及澎湖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华民国。把日本驱逐出由于暴力及强欲而掠取的其它的所有地域”。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决定接受《波茨坦宣言》的无条件投降条款,翌日,日本天皇通过广播向日本国民宣布接受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了投降书。该投降书第一条承诺:“余等尊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并为其代表,兹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首领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兹坦所发表,其后又经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举之条款”。

1972年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这再一次说明了日本政府是认可波茨坦公告中的“吾等的决定”的。

三、解决中日钓鱼岛之争的对策

(一)战争手段不可行

国内很多人出于民族情感,认为中国应该出兵占领钓鱼岛,将日本势力驱除出去。笔者认为此举不可行,理由如下:

第一、战争是终极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任何国家都不会轻言战事,战争的破坏力是巨大的,中日两国之间几十年的战争造成的损害有目共睹,如果再次因为领土问题而交战,则损害的是中日两国的利益。交战对于中日双方来说都不是好的选择,除非双方关系交恶,实在迫不得已。

第二、中国的军事实力尚不足以抗衡美日同盟。从军事力量的对比来看,虽然中国有着强大的、独立完备的国防工业体系,军事力量这些年来有了很大发展,对日本占据一定优势,但也只是相对优势,而不是绝对优势,而且,美国和日本在亚太有共同利益,一旦开战,美军极有可能介入,面对美军,中国几无胜算,情况会对中国相当不利。总之,战争是一个最后的选项,而不是一个好的选项。

(二)坚持和平解决

长期以来新中国与一些有领土争端的国家在解决领土争端时,除了遭遇到武装攻击不得已使用自卫以外,多数注重双边的外交谈判。在运用双边谈判方面,也不乏有较多成功的先例。然而,外交谈判的前提是双方要有积极、坦诚、甚至要有一些互让的精神。如果一方为一已之私而坚持顽固的立场,这样的外交谈判只能是陷入死胡同,悬而不决。与日本进行外交谈判时,在强调灵活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应该严格地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其次,在外交谈判之际还不应该忽视《波茨坦公告》签署国的斡旋、调定的作用。国际社会的参与将有助于问题的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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