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出租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西安房屋出租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西安房屋出租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甲方):西安 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陕西 酒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公平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租赁标的为下述甲方拥有出租权的房屋:
1.1、甲方位于西安市 路 号一层酒店大厅、第二至五层68间客房
1.2、上述租赁标的供乙方经营快捷酒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改变经营项目和业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起租时间
2.1、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 年 ,自201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的起租日为:2015年12月1日。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时间
3.1、租金标准为每年人民币捌拾贰万肆仟元整(小写824,000.00元),以后每二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第一个半年视为一年),依次类推,直至合同期满。
3.2、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2015年10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412,000.00元),以后每年四月二十日前缴纳上半年租金,十月二十日前缴纳下半年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
3.3、租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3.3、乙方及房屋使用方向甲方预缴纳租金同时,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标准全额缴纳租赁税费,甲方收到乙方及房屋使用方缴纳的全
额租金及税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房屋使用方开具租赁发票,逾期交纳租赁税费,按照逾期缴纳租金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2015年10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元)。租赁期内,乙方拖欠租金、水电等费用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乙方应在保证金扣除后三日内补足至壹拾叁万元(130000元);租赁期满乙方无拖欠租金、水电等费用,腾交房屋之日五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标的物交付状态:
甲方按照房屋现状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双方其它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由于本协议所涉房产使用权甲方现无明确转租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甲方必须取得转租权,或取得产权方确认乙方新成立酒店公司在租赁合同期内有权使用现酒店经营使用的房产的相关书面文件,因此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产经营酒店的,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及《酒店转让合同书》,甲方及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转让款、租赁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1.2、甲方对租赁标的物的建筑施工质量负责,质保期内对租赁标的土建部分进行建筑施工质量保证维修,租赁期内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负责维修。因租赁标的物土建部分施工质量和上述维修责任履行不力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6.1.3、乙方如需甲方开具租赁发票,应另行向甲方缴纳租赁税。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各自分别承担。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乙方装修若需改变楼房结构时,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施工。因乙方擅自改变楼房结构、履行日常维护、维修义务不力,以及不适当使用而造成的标的物损坏,第三人财产物品和人身损害以及其它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2.2、乙方享有在租赁场所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一切权利。
6.2.3、乙方享有在租赁标的物甲方指定位臵上悬挂牌匾的权利(门头牌匾悬挂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6.2.4、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办理一切因政府管理而需办理的手续(包括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环保、卫生等),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6.2.5、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整体转租和出借。
6.2.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天然气、暖气、公摊费及乙方经营期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热力共摊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损耗分摊。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2.7、乙方租赁期间,整栋栋楼公共部分及共用水、电的线路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以及化粪池、下水道的定期清理、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按租赁面积分摊。
6.2.8、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2.9、乙方法人代表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0、酒店院内停车场地由甲、乙双方共同免费使用。
第七条租赁期满
7.1、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7.2、本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出资添加的一切可独立使用,且拆卸后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功能的财产物品,以及其它可移动物和不动产,属乙方所有,如空调、家具等乙方可以带走;但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破坏性拆除。乙方为房屋配臵水、电、气、暖、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及管网、门窗、外墙瓷片(涂料)合同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7.3、本合同到期后,若甲方继续就同一标的继续出租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8.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并不得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2、一方如需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1.1、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9.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8.1.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或违反政府规章活动的;
9.1.4、迟延缴纳租金超过三十日或拖欠租金额累计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以上的;
9.1.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的;
9.1.6、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1.7、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三日内未结清租金、水、电、热力等能耗费用,并腾交房屋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的权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及合同义务仍需履行。
9.4、因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原因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给对方和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文本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自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第一个月房租之日起生效。
11.2、乙方新设立的酒店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动享有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西安 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西安市 区 住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2015年7月8日 签约时间:2015年7月8日
西安房屋出租合同范文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住址: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室内配臵 。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
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3800 元/月,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贰万贰仟捌佰 元整(¥: 22800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 半年 押 伍仟 ,各期租金支付约定: 提前一月支付下期租金 。
(二)押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 (¥: 5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无 由甲方承担, 1至12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5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2014年7月2日—2015年7月1日租金为4000 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租金为4300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西安房屋出租合同范文三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