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语文阅读练习题:诗与成都

2017-03-17

诗不再是高雅的代名词,不再是诗人的专利,而属于大众和这座城市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考语文阅读《诗与成都》练习题目以供大家学习。

《诗与成都》阅读原文:

①和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成都一个特别之处,便是它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

②成都古今曾经出过的诗人很多,历代来过成都的诗人更是无数,他们的诗写得或联对得再漂亮,并不足以说明成都就是一个诗城。能够证明成都是一座诗城的,是诗对这座城市的影响,以及诗如水一样在这座城市蔓延的滋润和普及。

③曾经在成都最为大众化的茶馆,也有百姓自发的写诗的热情。有好事者将自己写好的诗拿到茶馆里张贴,第二天再去一看,应对者已经如云,和诗者,在茶馆里彼此打擂台,茶客们,则在观看中肆意地评点优劣。诗让人们自得其乐,再没有哪里可以找到如成都茶馆里这样对诗的热闹场景了,想象那劲头赶得上《红楼梦》大观园里的赛诗会吧。

④还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则故事,说是抗战期间,在半边街魏家祠堂对面开有一家饭馆,战争期间经济拮据,怕人吃饭不给钱或赊账;饭前先要钱呢,又觉得不大好,既怕得罪人,又怕伤自己的面子。店家便写下一首诗,贴在墙上:“进门好似韩信,出门赛过苏秦,赊账桃园结义,要账三请孔明。”句句用典,又通俗好懂,众人皆会意而笑,皆大欢喜。在成都,诗不止于诗家之间风雅的唱和,而很实在,很实用,又有几分居家过日子的恬淡和狡黠,以及艰辛日子里的苦中作乐。⑤再举一例,便是在成都,连乞丐都能够写诗。一个成都乞丐的“烘笼”诗:“烟笼向晓迎残月,破碗临风唱晚秋,两足踏翻尘世路,一盅喝尽古今愁。”居然把凄凉写得如此诗意盎然。也许,这只是乞丐中的凤毛麟角,但他们确实曾经存在过并为成都留下了他们不俗的诗作。这在别的城市里,我还真的未曾听说过。

⑥1913年,成都慈善人士曾经在北门一破庙旧址上搭建一排瓦屋,专供乞丐在寒冬时有个避风的地方,并取了个典雅的名字,为“栖流所”。没过多久,便被乞丐在门上贴了一副对联:“是士绅工商之友,与魑魅魍魉为邻”。既工稳,又俏皮。

⑦一座平民化的城市,才能够将诗从高雅的殿堂上拉下来,让诗和自己平起平坐。一座有诗的传统的城市,才能够花开一般,处处都可以绽放出诗来。⑧成都的诗的传统,要得益于杜甫和他的草堂。而诗的传统更是一种文化的底蕴,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久岁月的积淀和打磨,诗才化为了这座城市的血脉和基因。⑨记得同为诗人的冯至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了杜甫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的草堂。”这实在是成都的福气。成都人便也格外珍惜这一福分,将杜甫当做自己的诗神,把草堂当成诗的殿堂,每年人日即正月初七这一天,都要到草堂里祭拜,已经成为了由来已久的习俗。如果没有这样长久的珍惜和敬重,如何能够形成诗的传统?诗的传统在一座城市走过了一千多年,这座城市又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

⑩安史之乱后,杜甫携带稚子,从甘肃同谷步行了一个多月才走到了成都,投奔到时任剑南节度使的朋友严武门下。但不多日后,杜甫坚持搬出条件优越的严府,而居于简陋的寺院之中。日后,在浣花溪旁搭建一间茅草屋,写下《堂成》一诗,其中“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一联,道出了草堂建成时的情景和心情。以后才有了我们见到的“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自去自来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样我们情趣盎然,又令我们会心会意,平易得任何人都懂得的诗句。我一直这样认为,正由于杜甫这样的平民性,造就了其诗歌的人民性,也才造就了成都这座城市诗歌传统的平民性,让诗和这座城市的人们心心相通。诗不再是高雅的代名词,不再是诗人的专利,而属于大众和这座城市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

11成都,便不仅是一座茶城,一座花城,一座美食城,还是一座诗城。(有删改)

《诗与成都》练习题目:

1、第①段中说,成都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诗与成都“格外特别”的关系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4分)

2、文章③-⑥段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成都是一座诗城的”?请分点简要概括。(4分)

3、文章第④段“赊账桃园结义,要账三请孔明”中的两个三国典故,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这样用典有何好处?(4分)

4、第⑩段中引用了杜甫建成草堂后的若干诗句,而并未引用杜甫在草堂的名作《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若在此处引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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