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什么具体规定?
对于很多在福州居住的朋友们来说,福州房产税该如何征收并不怎么清楚,相关的具体规定也并不了解。关于福州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什么具体规定?这些问题是必须搞清楚的。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慢慢的一一讲解。
福州房产税到底该如何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的就是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根据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什么具体规定?
1.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3.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4.计税依据: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卫生,暖气,通讯设施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以上就是关于福州房产税如何征收和其具体规定问题的详细介绍,现阶段住宅是中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世四大喜事。对于税收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