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欢迎阅读。
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1:
对于我而言用晚读征服英语需要毅力……
——题记
每一个清风月朗的晚上,当微风带来丝丝凉爽时。远远望去,有一个发亮的点……没错,那个发亮的点就是我的房间。小小的房间里,正回荡着英语磁带发出的微妙声音。的确,每当我听见一个个字正腔圆的英文字母从复读机里迸发出来时,我的心都会有一丝紧张。WHY?因为我很懒,我不愿把磁带倒回来倒回去,所以每句话我都会认真倾听,模仿语音语调。有时滑稽的声音会让自己哈哈大笑,笑过之后是满足……时间在读英语中溜走了,它并没有来无影去无踪,它给我留下的是……
说起读英语,从一开始我还不是心甘情愿的呢!刚上初中,英语就拖我的后腿。每天上课虽谈不上听天书,但也可以说是手足无措了。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中年妇女,她的打扮每天都会让人觉得眼前焕然一新。最有特点的是她的教学方式,我总觉得一定是哪位魔法师教了她魔法。不然,她怎么能将生动的故事自然地融合到课本上来;她怎么能不要我们死记死背就能把我们的书面表达变得完美无瑕;她怎么能在讲完课本的上的知识后,又为我们不厌其烦地讲解课外知识中的精华呢?
然而更多的时候,我更想对老师说;老师,你的教学方式固然是好,我也很喜欢,但你能不能用死记死背来约束我们呢,两种方法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第2种。我愿意每天听写,因为我是差生,我不得不用听写,死记死背来让我记住语法。而您面对这些都只是一笑而过。
每一次英语测验结束后,您都会对我说:“这次有点进步,下次一定要加油。”这样让我坚定了能学好英语的决心。
当得知读是一种很好的办法时,我试了。每次在读的时候我就会提醒自己注意细节,每当遇到难点时,就会想起有双眼睛在看着我,她想让我进步,我就会不断为自己加油。当然在坚持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我会觉得这是应付差事;有时我会想今天不读不会怎么样的;有时也会自暴自弃,自己已经这么差,还能怎样……每一次抱怨之后我又会继续拿起书,也许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吧!
……
就这样日复一日,我的付出有了回报,我的英语成绩由倒数变为前30,前20直到现在的前12,从没走过回头路。现在英语老师送给我的不是那句话了,而是:“还要加油啊。”
学好英语的路程好似一次漫长的旅途,终点是珠穆朗玛峰,我要用晚读征服整个山峰,用进步来为我的期中考试画句号……
依然是天上一轮月亮,地上一盏明灯。月如轻纱般笼罩着大地,他们陪我走过每一个夜晚……
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2:
久久徘徊在这世上,有时候就会想,为啥我要来到这世上,为啥我要活着?是啊,为什么我父母要把我生下来呢?
这是一个我一直在问的问题,也许就只有我能为自己找到答案。
无意之间,我发现许多事,这也证明了我为什么要活着。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经历了太多太多。母亲的不辞而别,令家里承受了好多好多,每当看见母亲的遗相我都会有一股心酸。我确实是有想过,母亲即使不离开我们她也不会活的快乐。病魔是无情的,就连人也没几个霍金,何况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患者呢。我们只能在想她的时候看几眼照片,回想回想过去的那些事,人毕竟是健忘的,没有体验就不会一直记得,只能频繁的去回忆。父亲对这件事也非常痛苦。他没想到那天早上尽然就是离别,阴阳相隔,那可是他的枕边人,陪他走过16个春秋的人,有一天我发现父亲手持母亲的照片痛苦的小声的啜泣着,我也偷偷哭着。所有人都在抱怨她的离开,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一起咒骂她,当然我们更多还是想念。
人死了,留下太多,牵挂着的人也还是多了牵挂,为了不被家人伤心。不做老天的奴隶,我们要做命运的主人。
我为什么活在世上,只要父母不把我生下来我就不必经历生离死别,可是如果我没来到这世上,我就不可能经历爱、善、美、成功,也不会和那么多的好人同在一片蓝天下,也不会知道活着的滋味,人是有情的,每个人都在上演这属于自己的一场戏,每个自己都是戏里的主角,演好这场戏看的就是主角对人生的态度,每个人都有举起奥斯卡最佳主角奖的机会。经历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我们要学会对生活说,我们痛苦并快乐着。不要抱怨自己不小心来到这世上,因为我们来到这世上的几率是小之又小。生是一个偶然,死却是一个必然。何不生的宏伟,死的开心呢,不留下整天抱怨的脸,在别人看来那是一张最丑恶的脸。我们都是坚强的,死对我们构不成威胁,构成威胁的是态度。
努力着活下去,我们是为爱出生的强者。罗曼·罗兰说,生活不是一部悲剧,它是一个“搏斗”我们的出生是为了征服她!
为了爱,我们出生,为了征服生活,我们努力活着。努力吧!!!
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3:
这几天,连天下了很大的雪,路上很滑,行人总会摔倒,昨天我的妹妹和我来到姥姥家,早上由于外面的积雪结成了冰,我们没有出去,只能在家无聊的玩电脑游戏,等待着冰雪融化。我们待了很久很久,冰依然很厚,看来今天是不可能出去了。
快到中午了,冰依然没有化的意思,我的心情只有无奈和无趣,原来人在大自然中是那么的脆弱!渐渐的太阳升的越来越高,中午看我的诚恳冰象征性的化了点,但路依然很滑。吃过午饭,到了下午,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到了,我和妹妹已经迫不及待地出去了,姥姥和舅舅准备上帽盔山,我和妹妹也想跟着去。姥姥在广场散步,我妹妹、舅舅在想我们要去哪,妹妹想爬山,我们同意了。
“帽盔山,哼!我都爬过无数次了,最快10分钟就爬上山顶,虽然我穿的不是登山鞋,但这小山不是问题!”我心想。刚开始我和妹妹蹦蹦跳跳像活泼的小鹿,行动自如。当我们得意洋洋的时候,却不知上面危机四伏。
山已经爬了五分之一,路开始滑了,冰越来越滑,越来越厚,冰上还有雪我们登山的脚步有些不稳,速度有些减慢。我发现接下来要走的台阶上的雪和冰在台阶上构成了一个个倾斜滑坡走在上面很容易滑下去,上山的路越来越艰难,妹妹的鞋特别滑,她已经走不稳了。这时我准备大义凛然的说:“我来扶你一把”没想到妹妹先说了:“快来扶我!”现在我们虽然可以勉强地上山,可以后的路不知道还有多少凶险等着我们挑战。
这是我第一次爬带冰的山,上山的路并不陌生,但带冰的路是对我一次全新的挑战!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凭我的勇气可以战胜并征服它的!我和妹妹每步都会带着坚定和勇敢,终于我们成功地登上了山
看着远处的的美景,心里有一种成就感!终于,我们要下山了!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们的下山是否会难呢?
下山果然比登山难,上山时台阶上的雪和冰在构成的向上倾斜滑坡,下山时方向相反,向下倾斜,这无疑给我们下山的难度增加了许多。我们竟然不敢站起来,我不甘心一次次地站起来,却又一次次不得不蹲下,没办法,只好使用遁地术!危险的地方蹲着向下走,逼不得已呀!
渐渐的,渐渐的,我们离山下越来越近了,路越来越好走了,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们终于下去了,仰望这高高的山峰,回想上下山的情景,真刺激!不用你证明,事实证明我们的品质!
帽盔山,成功征服!
以征服为话题写一篇作文4:
幽,一个古老而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一个可以被打败却绝不认输得民族。
几千年来,这个种族的人们一直向自己的目标去拚搏,奋斗,靠拢——征服一切。
他们有着勃勃的野心,妄图成为神圣而崇高的神灵,掌握自己的生老病死,控制自然界的风雨变幻,甚至企图其他部落的人向自己俯首称臣。幽,他们试着去做到这一切。
由于拥有了异与其他种族的智慧,他们创造了许多极具杀伤力得武器与工具,只为了一个信念,渴望强大,繁荣。而权力,则是他们最为本质的理想。
于是,有一个部落的首长想扩张自己的领土,以满足自己无法填充得如汹涌大海般的欲望。他果真这样做了。建造巨大的养殖场,大量的开采矿物。花费了令人乍舌的经费,建造价格不费的铠甲以及火力迅猛的枪支,大炮。
这个部落有一块镇国之宝,一块石碑。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甚至不知道这是何人所作。唯一知道的只是石碑上有一个类似预言的东西。
征服即重生。
没有人可以读懂它,生活有条不紊得进行着依然没有人参破它,日月星辰东生西落,闪闪烁烁,明明灭灭。
逐渐分成了两个对立的部落……
战事一触即发,各部落的营地遭受着烈日得残酷炙晒,失去了绿水得屏障,青山得天堑,幽得荒灾连连,甚至地面上一点点得草皮就可以就或几个面临死神的人。
只是,地面上除了咆哮着扬起的沙子,别无它物了。
战争还是无可避免的爆发了。
越来越多的人死去,白骨累累,哀鸿遍野……
历经了三年的战争。兵力极大损耗,许多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两个部落得国王都抱着必胜的决心,看着殷红的鲜血染透天际,听着一个又一个城池失陷得消息……
我要征服世界!两个狂人最终相遇了,约定一战定胜负。其实这一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诺大的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两天孤单的生命,两双泛着血光的眼睛互相对视。
结果理所当然,一个人的死亡换回了另一个人的苟延残喘。
蓦得发现,这世界竟如此物是人非。他征服了世界,得到了什么??
托着疲惫的身躯,踏着烫脚的黄土,以前怎么没有觉出烫呢??血红铺了一地,像是无力的呻吟。
他找到了古老的石碑,抚着上面的字迹,口吐一片殷红,仿佛一朵开的正旺的红莲。他仿佛宣泄得淋漓,畅快许多。
一片血肉模糊……
在35世纪的时候,有人发现了这块石碑,于是众多的专家前来调查,一致认为:旁边的尸体为此石碑的殉葬品,而这石碑,一定隐含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