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专业的基础知识
企业增强财会精细化管理工作是迈向改革发展的新阶段。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财会专业的基础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财会专业的基础知识——事业单位会计
一、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事业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其资金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拨款;二是事业性收费。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方式:全额拨款制、差额补助制、实行自收自支制。自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取消三种资金管理方式的划分,实行统一的资金管理方式,即“国家对事业单位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在会计核算方面,也不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的差别主要有:有偿性、经营性、生产性。
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其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收入、支出、结余,构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
事业单位通用的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基金、收入、结余等会计要素分类。
二、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券和其他权利。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是按流动性进行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资金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事业单位资产核算要点:
1、领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作为存货入帐。对于盘盈存货,冲减当期支出,对于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列入当期支出。
2、对外投资时,对于增加的对外投资,应同时增加投资基金,对于减少的对外投资,应同时减少投资基金。以购买债权的形式对外投资,在债券持有期间,不预计利息收入;实际取得利息收入时,作为其他收入。
3、一般情况下,对于增加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增加固定基金,对于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减少固定基金;固定不计提折旧;对外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增加修购基金,;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应冲减修购基金。
4、无形资产的摊销有其特殊性,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应一次摊销,计入事业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在受益期内平均分期摊销。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超范围、超额度使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须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确保使用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禁止多头开户。
事业单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提坏账准备。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在业务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事业单位取得存货时,按照实际成本记账。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作为存货入账。发出存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评估确认价值作为入帐价值。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记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者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收入。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用修购基金购置的,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用结余资金购置的,借记“事业支出”科目,用拨入专款购置的,借记“专款支出”科目,按实际支出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按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按固定资产原价,冲减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毁损和出售等。因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在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同时,对于取得的残料变价收入,应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对于发生的清理费用,应冲减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实行内部成本和的事业单位,将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额计入经营支出。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的转让收入应计入事业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同时,结转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借记“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三、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事业单位负债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交税金等。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当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负债核算的主要特点有:代收的各种款项,如代收的预算资金、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借入款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将其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