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应对策略

2017-06-23

导语: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应对策略。合同期指合同协议双方或多方经过协商共同达成约定的合同协议有效时效而言的,合同期可长可短,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具有双向法律约束力的时间范围。

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应对策略

而对这样的事情,首先要想到《劳动法合同法》,主要看第四章。看完后,你就会知道,单位不跟你续签是合法的。

另外有些人会说,那单位也得提前三十天告知我不续签啊。其实这一点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况下才适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既然单位做的合法,那我不是状告无门。其实不然,你还是有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的。首先,单位不跟你续约,他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了这笔钱,你还可以在失业时支撑一段时间去找工作。

你可以得到的还不止这个,如果你一直都有买社保,那么你还可以得到一笔钱,那就是失业保障金。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这笔钱不多,但也可以做为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你在那个单位工作了越过三年,自己跟本不走,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跟你续签。因为〈劳动法〉规定,只要一个单位工作满三年,就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单方面不跟你续签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律师起诉单位。一般单位会提出私了,愿意多给点补偿。你还是坚持要留下,也可以胜诉。

最坏的情况是遇到单位是法盲或耍无赖,那么你就得先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一般劳动监察大队会先出面调解,还是解决不了,就去找劳动仲裁。

案例分析: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需讲究方法技巧

案例:

某外企公司老板,几年前因为开拓新业务,聘请了一位行业资深退休干部担当新业务开拓顾问,因已经退休,无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故公司与该名顾问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每一年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务合同,一年一续,该顾问工作性质也属于兼职,每周只工作两个半天的时间。

几年过后公司当年开拓的此项新业务已基本成熟稳定,该顾问已经很少参与公司正常的业务。某天HR经理发现该名顾问的劳务合同已经到期,但负责合同续签的下属未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续签流程,提前一个月提起。因此HR经理立即与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可以不予续签,分管领导表示之前就提出过不再续用的申请,但碍于该名顾问是老板的关系,不好提起此事。现因公司老板外出,HR经理立即电话请示此问题,听完整个事件,公司老板也比较犹豫,最后表示再征询一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如果确定不再续签,可以不续签,但需要做好与该名顾问的沟通工作。

得到公司老板的答复,HR经理再次征询部门负责人而后分管领导的意见,得到相同答复,HR经理未防止合同超期,立即联系该顾问进行面谈。但由于该名顾问平日很少来公司,HR经理又不经常与该名顾问沟通,彼此不是很熟,面谈刚开始不久,HR经理便提出不续签合同的意见,结果该顾问立马变脸,说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他会直接找公司老板沟通。离开后,该顾问马上电话联系了公司老板,公司老板也很无奈,只得安慰一下该顾问。事后公司老板批评了HR经理,一是没有提前进行沟通,导致事情变得复杂,二是与该顾问的面谈沟通不到位,影响了事态的发展。

在此案例中,HR作为用人部门与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未能提前做好沟通,是HR工作的失职,未能在最后的面谈过程中得到想要的答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我国新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终止,无需提前30天进行通知,且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先抛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不谈,理论上说案例中HR经理做法没有错。但类似的做法势必对离职员工的情绪产生影响,从而波及到整个公司。随后公司各层级的员工都会因此事产生情绪的变化。如果此事处理不得当,极有可能产生类似事件的效仿者,对于公司而言,特别是公司的领导,并不乐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其实HR在工作中如果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就不会再遇到类似的麻烦。

1、在每年年初做好当年度需要续签合同的明细表,标注出特殊情况,如“三期”员工、医疗期内的员工、以及案例中退休返聘的员工等;

2、对于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提前2至3个月,按照公司流程提交合同续签流程,特别是与公司领导有一定关系的员工,需单独请示领导意见;

3、做好与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沟通,不要等合同还有几天就到期了,再去沟通,可能已经为时已晚了;

4、虽然相关法律中未提及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提前知会员工的条款,但最好提前一个月书面知会员工是否续签的公司决定,给员工留下交接离司准备时间的同时,也给公司留有一定的余地;

5、HR进行面谈的过程中,最好有一名或多名与此员工关系较好的上级或分管领导陪同,特别是案例中与公司老板有一定关系的员工,更要慎重处理。这就反映出“提前沟通”这四个字的重要性了;

6、无论是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HR都应让员工在合同续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留有书面材料,以免员工在收到口头通知后,出现反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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