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吗?如何申请

2017-05-10

当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成为网络热搜词,人们四处打听有关在顺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那么外地人可以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吗?如何申请,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但是购房者务必在买房前对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和方法进行全方位了解,这样对购房是非常有好处的。

外地人可以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吗?

外地人可以申请江宁的保障性住房。

外地人如何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阐述了外地人可以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吗,以及外地人如何申请江宁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内容,外地人是可以在江宁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的申请时间,可以时刻关注保障房信息。其实要申请下来也并不是非常困难的,关键是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政策了解清楚,全方位衡量自己是否已经达到了相关标准,在购房前只有做好全面打算,才能成功申请到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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