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申请限价房需要啥条件?

2017-04-13

限价房是一项政府的保障工程,特定人群才能申请。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特价房?你符合申请特价房的条件吗?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放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限价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以下。

什么群体符合南宁限价房申购条件?

第一类群体: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45122元(含)],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2、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人员;

3、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备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户为单位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与主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并且与主申请人系同一户籍。

第二类群体

1、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市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确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人员的具体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本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在本市投资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币以上,且建设项目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开工建设(商业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已开业)的,其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本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市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等部门制定确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人员的具体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什么群体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

(一)申请人之一属于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认定材料的;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优先购买资格的。

南宁限价房申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证明;

4、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6、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

7、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

8、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流程

1、申请人在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在购房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公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

3、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复核,其中涉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应当送城区民政部门进行核对。复核合格的,签署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4、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当将购房申请人情况在《南宁日报》、本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7日。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代购通知书》。

什么情形不得申请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一)曾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二)两人(含两人)以上家庭,主申请人是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的,曾经购买了房改房、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且与现有住房合并计算人均建筑面积超出20平方米的;其他申请家庭或者单身人员曾经购买了房改房、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三)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申请手续的;

(四)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除前款第一、二项规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外的自有住房未满3年的,视为已有住房,并列入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计算。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南宁限价房是如何销售的?

1、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受理审核情况分批次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取得该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待购通知书的全体购房申请人的购房顺序。

2、公开摇号应当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购房申请人进行摇号,确定购房顺序;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购房申请人购房顺序确定后,对普通购房申请人进行摇号,摇号产生的普通购房申请人的购房顺序从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购房申请人的购房顺序后依次顺延。

3、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摇号确定的有效购房申请人名单及购房顺序在本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及办公场所公告,并书面送达开发建设单位。

4、开发建设单位收到购房申请人名单和购房顺序后,确定开盘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本次开盘销售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套数1:1比例确定购房顺序名单及开盘事宜下发开发建设单位,并在本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及办公场所公布开盘时间、地点、入围选房人员名单及顺序号。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入围选房人员名单,逐一电话通知购房申请人按时到开盘现场签到选房,并做好电话记录。

5、入围选房人员应当于规定时间到达开盘现场签到,按照购房顺序选房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入围选房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开盘现场签到的,待按规定时间到达开盘现场签到的入围选房人员选房后再进行选房,按其原确定的购房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入围选房人员不到现场选房的或者选房后放弃的,其持有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优先待购通知书》或《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待购通知书》自动作废,并且自放弃选房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外地户口能否购买南宁限价房?需要什么条件?

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以上,能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家庭。

我想卖掉手上的限价房,能否上市交易?

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但需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别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比例,向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缴纳相关价款,方可按商品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限价房签订购房合同未满5年的,不得购买其他住房,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也应按上述条件补20%比例的差价。

需要补差价的情况还包括:购房满5年并取得房产证后,需另行购买其他住房的;购房未满5年,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判决或裁定等据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需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限价房购房人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经济特别困难需限价房提前上市交易的,应向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上市交易年限限制。

销售价格 不同楼层朝向价格差异化

限价房的高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土地出让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同一品质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80%确定。限价房应实行明码标价,各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市场需求、房屋朝向、楼层等情况确定,但其实际销售平均价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高平均销售价格。

不到现场选房3年内不得再申购

限价房入围选房人员不到现场选房的或者选房后放弃的,其持有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有限待购通知书》或《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待购通知书》自动作废,并自放弃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申购限价普通商品房。

(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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