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 红绿灯

2016-12-19

红绿灯又称为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之时间上交互更换之光色讯号,通常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点。那么你对交通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交通安全知识 红绿灯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红绿灯的简介

道路交通信号灯是交通安全产品中的一种类别,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状况的一种重要工具。适用于十字、丁字等交叉路口,由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控制,指导车辆和行人安全有序地通行。

交通信号灯的种类主要有:机动车道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即红绿灯),非机动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移动式交通信号灯,太阳能闪光警告信号灯,收费站天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交通信号指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交通信号灯由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允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组成。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广泛用于公路交叉路口,弯道、桥梁等存有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指挥司机或行人交通,促进交通畅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取证的有关要求,对不按规定通行交通违法的证据严格审核把关,对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等情形的,一律不得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已录入系统的交通违法记录,要完善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镇街交警大队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在路口增设辅助信号灯和信号灯倒计时装置,便于驾驶人行驶中及时观察和辨认交通信号灯,提示、引导驾驶人安全通过路口。要加强路口通行管理和执法管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要在加强教育、劝阻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罚。

交通安全知识——红绿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机动车驾驶员要注意车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的区别,车道信号灯在信号灯的下面有箭头的,机动车信号灯则没有。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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