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016-11-11

小编寄语:近年来,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市国土资源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六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

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防治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认真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普及知识。

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公开栏、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尤其是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进行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目前,制作宣传专栏3期,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三是精心组织。

安排基层所干部定点联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牧民,具体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落实避让点位。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企业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工作,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也成立了相应的应急分队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为有效防御地质灾害提供保障。

四是做好预案。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防灾监测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充分发挥监测员的作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并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撤离路线等工作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撤离快速、有效。

五是随时监测。

安排专人定期到地质灾害点查看,做好监测。基层所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到地质灾害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随时掌握险情,做到早了解、早部署、早防范,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留死角。

六是严格值班。

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量变化。明确汛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尤其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发生短时集中降雨的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预测信息及时发布,及时将近期天气情况告知地质灾害监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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