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的财务借贷记账法是什么样的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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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

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记录经济业务的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通常又全称为借贷复式记账法。由于“借”、“贷”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因此,可以设置既有资产性质的账户,又有负债性质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比如,“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

双重性质账户的性质不是固定的,应根据明细账户余额的方向来判断。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可确认为负债类账户。如“应收账款”账户为资产类账户,“预收账款”账户为负债类账户,如果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可将其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中反映,这时“应收账款”账户则是一双重性质的账户。双重性账户的总账余额没有经济意义,即它既不表示资产数,又不表示负债数,反映资产和负债实有数额的资料,只能从双重性账户的各明细分类账户中分析获得。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基本上可分为资产(包括费用)类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入)类两大类别。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其优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有利于分析经济业务,加强经济管理;

(2) 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记账差错;

(3) 在账户设置上较为灵活;

(4) 有利于会计电算化。

会计的基础课程始于借方和贷方。借方在帐簿的左侧,贷方在帐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帐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

(3)所有者权益增加时,计入右侧;所有者权益减少时,计入左侧。

(4)成本增加时,计入左侧;成本减少时,计入右侧。

(5)收入增加时,计入右侧;收入减少时,计入左侧。

(6)费用增加时,计入左侧;费用减少时,计入右侧。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分配之前为:资产+费用=所有者权益+负债+收入。

可以看出,借和贷两个符号规定了相反的含义:借对于会计等式左边的账户是表示资产费用类账户的增加,对于会计等式右边的账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的减少。贷正好相反。因此有了上述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称之为借方,右方称之为贷方。一般在账户借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借记某账户”;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贷记某账户”。至于借方和贷方究竟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增加,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减少,则要根据账户的性质来决定,不同性质的账户,其结构是不同的。

借贷记账法是会计基础的重点和难点,理解透彻才能为更深入的学习打下基础。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例如:

发生坏账——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到票据——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收入,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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