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的典故

2017-03-18

以身试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身试法的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以身试法的典故:

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释义表示明知法律禁止,还亲身去做犯法的事。

故事西汉时,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叫王尊。王尊从小死去父亲,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伯父家里比较贫穷,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这孩子最爱读书,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渐渐地,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一天他向伯父央求,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这时王尊才十三岁,伯父听后惊讶他说:“你还是个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玉尊说:“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

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不就行了吗?”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王尊当了几年听差,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长进很快。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被太守看中,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又过了几年,王尊辞去职务,攻读孺家经典,之后再被任用。由于他执法严正,逐步提升,当上了县令,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当时,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

王尊一到那里,立即整顿吏治,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为下属作出榜样。法律无情,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愤极大,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这贪官入狱后,没几天就一病身亡。接着,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这样一来,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

以身试法的典故造句:

1) 疏而不漏如果有人胆敢以身试法,终将逃脱不了国法的惩罚。

2) 我们千万不可以身试法。

3) 他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身试法,结果东窗事发,备嚐牢狱之苦。

4) 对那些故意以身试法的警务人员,一定要加重惩处,才能整顿风纪。

5) 你明知挪用公款是违法的,为什么却偏要以身试法!

6) 对于那些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的执法人员,应该从重量刑,以维护法律尊严。

7) 为求政治清明,凡敢于以身试法的人都应严惩,即使是高官都不能宽贷。

8) 法律是公正的,这批以身试法的公务人员,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9) 他身为税务人员,却又以身试法,屡屡逃漏税赋。

10)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却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终于铸成大错。

1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12) 虽然闯红灯不是什么大错,却是法令所禁止的,你既要以身试法就得甘心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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