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的会议纪要
政府常务会议作为县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一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采取每月例会制,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会议由县政府秘书长组织,会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纪要内容,请查阅!
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的会议纪要
2013年7月1日上午,王飏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铁黄沙整治工程建设前期准备、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2013年第一批海内外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自来水价格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古里镇太阳能热水器质量事件责任人员处理等事宜。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常熟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教育局关于常熟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幼儿人口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常熟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利于提高我市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完善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建设、备案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管理力量,对全市已有的无证幼托机构进行排查梳理,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规范到位后审查批准为学前儿童看护点,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无证幼托机构依法进行关闭。各地要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外来人口学前儿童看护市场的发展趋势,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地布局规划学前儿童看护点。住建、规划部门要在住宅小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镇村布局规划过程中,设置一定的技术指标,来满足学前儿童看护点的设置需要。具体由陶理副市长牵头,做好对无证幼托机构的近期整治、学前儿童看护点规划布点及审查备案等工作,合理布局全市教育资源。
二、关于建立我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我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情况汇报。建立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总体目标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财政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扩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发展的动力,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增强镇级财力自身平衡能力,逐步优化完善财政收支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铁黄沙整治工程前期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关于铁黄沙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当前重点要做好审批、融资及清障工作: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发改、环保、农委等部门要全力做好对上审批、争取工作,倒排时间节点,不能延误。融资工作由唐晓东常务副市长牵头,财政局、国资办、水利局尽快拟定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清障工作由孙健副市长牵头,口岸办、海事局、农委负责指导做好施工区域浮吊及渔民、渔网的撤离工作。
(二)相关具体问题的明确:新材料产业园排污口迁移问题,由市环保局、海虞镇进行总体评估后确定,迁移涉及的资金列入铁黄沙整治工程,保障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市铁黄沙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健全完善制度,定期进行会商研究,具体由市水利局拟定方案报市政府。
四、关于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以生态建设的重大工程为抓手,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会议明确,在下阶段生态文明、“美丽常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环保部生态文明建设中期评估意见,组织开展《常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并提交市人大通过并实施。要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具体由市环保局拟定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具体由范建国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拟定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修编《常熟市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严把生态红线关口,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五、关于2013年常熟市第一批海内外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引进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人才办关于2013年常熟市第一批海内外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项目评审情况,经过材料评审、面试评审、现场真实性考察,确定资助项目21个,其中A类5个,B类8个,C类8个。
六、关于调整常熟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苏州人社局《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3〕1号)精神,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常熟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七、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物价局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抓紧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百姓群众意见,加强宣传引导,并探索管理体制的优化完善,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市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的用水需求。
八、关于古里镇太阳能热水器质量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监察局关于古里镇太阳能热水器质量事件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的情况汇报,同意给予古里镇副镇长秦卫东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7月5日
相关阅读:
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昨天上午,市长缪瑞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发展规划》(送审稿)和《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送审稿),以及《南京市环境教育促进办法》(送审稿)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副市长华静、胡万进、黄澜、储永宏、孙建友,市政府秘书长林克勤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发展规划》(送审稿)和《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规划》提出通过建设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完善交易集散服务体系、构建营商服务支撑体系、打造高端临港产业集群,建设服务高效、产业高端、环境生态的海港枢纽经济区。会议强调,编制《规划》和《行动计划》,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功能融合、产业支撑、市场导向、集约发展、服务区域”的要求,是推动枢纽型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要强化集约发展、服务区域理念,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做到产业发展、城市空间、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四规融合”。要从南京实际出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产业,使之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整合长江岸线资源,加快制定南京长江岸线保护管理办法,保护管理好长江岸线段,充分发挥长江港口核心资源优势,为建设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充分体现中央和省里精神要求,与上位法全面对接,结合南京实际,鼓励创新方式,重点突出诚信互动、个人募捐等问题,提高针对性、操作性,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相互衔接、有效补充的慈善救助和服务体系。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送审稿),要求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会议原则通过了《南京市环境教育促进办法》(送审稿),指出规范并加强环境教育,对于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要求,环境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幼儿园抓起,使环境保护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完善,适时上升到立法层面,切实规范全体市民的环保行为;全面梳理已有政策,对提高排污费标准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强化排污单位的环保教育义务,有效提升政策落实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