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政府发布了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的相关文件。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范文一:
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第301号令的规定,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乘座宜都陆城城区公交车将享受免费乘车,现将办理和使用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本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办理方法:须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老年优待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宜昌市公交IC卡管理中心申办(宜昌市夷陵大道CBD购物中心正对面),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本卡可在宜昌城区、陆城城区通用)。已在宜昌办理的,可在本市使用。
3、在办理老年人优待卡的同时必须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4、老年优待卡属印照式实名制公交IC卡,只限本人使用,每年限乘车次为1440乘次,本年未用完乘次不转入下年。此卡仅限在宜昌市城区、宜都市陆城城区公交车乘坐使用。
5、此卡不予退卡、不得转借、冒用或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公交人员有权收缴,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6、办证费用:办理IC卡工本费12元,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共计22元。
7、宜都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于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8、本市公交车线路为:1路 香客岩――孙家河;3路 姚店――龙窝;4路 三江村――宝塔湾;5路 陆逊广场――黄家河;6路 市区循环;7路 行政服务中心――东门印刷厂;8路 陆逊广场――亮家垴。
9、咨询电话:宜昌交运集团宜都客运有限公司:0717-4829300,宜都市老龄办:0717-4833879。
请各地、各单位迅速转发此通知,转告至所有65岁以上老年人。
注:宜昌市公交公司到宜都市集中办理公交卡时间另行通知。
宜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13日
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范文二:
关于实行“白银城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公告
每日甘肃网3月21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6年惠民实事“白银城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决定,依据《白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公共交通公司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的批复》(白交发[2016]47号)的要求,拟定于2016年4月1日起,在公交公司客服大厅开始办理免费乘车卡(老年优待卡)并同步实施。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优待对象、线路及方式
(一)优待对象
白银城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1951年3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
(二)优待线路
除城乡公交以外市公交公司所属城区所有公交线路。
(三)优待方式
“老年优待卡”免费乘车次数为每月120次,当月剩余次数清零,不累加至下月,每年充值(次)一次。
二、“老年优待卡”的办理、使用及管理
(一)“老年优待卡”的办理
凡白银城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同上)老年人,由本人到公交公司客服大厅办理,办卡时应携带和提交如下资料:
1、办卡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或2寸彩色照片1张。
2、依据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城建[2006]288号)规定:“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残疾人办理乘车证之前,需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险”。经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该公司为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20元。为方便老年人,市公交公司在其客服大厅提供保险业务办理柜台。
3、新办理“老年优待卡”者,需缴纳IC卡工本费18元;
4、若本人之前已持有老年卡,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需携带老年卡和个人保险卡,做原卡升级处理。
5、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仅限办理一张乘车卡,因遗失或其他原因须补办的,按照《白银市公交IC卡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老年优待卡”的使用管理
1、持“老年优待卡”免费乘车的乘客,应遵守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公交公司驾乘人员、稽查人员查验。乘坐市区公交车时,应主动刷卡,无卡应投币。
2、“老年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经发现,公交驾驶员或稽查人员有权没收,监控发现非本人使用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办卡资格。
3、“老年优待卡”每年年审一次,年审时由本人携带“老年优待卡”及保险卡。
4、当月刷卡超过120次者,刷卡按照老年卡收费标准扣取电子钱包金额或投币。
5、乘坐公交车如发生意外伤亡或交通事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保险公司理赔,公交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
6、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时尽量避开客运高峰,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以及患病的老人须有人陪护(陪护者应按规定购票)。
7、“老年优待卡”查询、充值、年审、挂失、退卡按照《白银市公交IC卡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白银市公共交通公司
20xx年3月18日
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通告范文三:
关于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通告
根据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精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将从2006年8月1日起,对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和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小学生卡。凡在我市城区就读的小学生均可办卡,办卡时须携带免冠彩色1寸近照2张、本人户口簿和本学年报名收费凭证,每卡收取押金20元。该卡只限本人使用,每年9月1日~30日进行年审。已办理过学生卡(B卡)的,原有学生卡押金不退,但卡内余值可以转至普通卡(A卡)。
2、老年人卡。凡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办卡,办卡时须携带免冠彩色1寸近照2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每卡收取押金16元。该卡只限本人使用,每年10月1日~30日进行年审。
3、爱心卡。凡我市盲人或三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和残疾警察)均可办卡,办卡时须携带彩色免冠彩色1寸近照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残疾证原件和市残联出具的介绍信,每卡收取押金20元。该卡只限本人使用,每年11月1日~30日进行年审(以前残疾人乘车办法如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4、现役军人乘车须出具现役军官证或士兵证,凭证免费乘坐公交车;不能出示证件或虽已着军装但未携带证件人员,须购票乘车。
5、本通告解释授权于新余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办卡、年审地点:市公交公司(长青南路198号)一楼IC卡销售充值点;咨询电话:6443737;投诉电话:6457812。
特此通告
新余市建设局
20xx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