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讲话

2016-11-12

安全生产工作会讲话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再部署,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乡(镇、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切实做好当前工作,讲以下意见:

一、要认真总结前段交叉检查中的经验和不足

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迅速行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我们的基础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第一阶段交叉检查结果很不理想,险些被市政府约谈。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第二阶段交叉检查,我们取得了全市排名第5名的好成绩,全县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明显好转,逐步步入正轨。截至目前,全县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累计排查隐患1372处,累计整改隐患1271处,累计整改率为93%;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单位1000家,累计行政处罚8万元;部门累计排查1473处,累计整改1414处,整改率为96%。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企事业单位中存在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人、隐患排查不彻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工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等等,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大检查活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与大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思想和行为的存在,势必严重影响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加以纠正,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3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要由党委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直接领导责,其他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实现责体系的全覆盖,形成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的要求,严格落实王爱民书记在市委扩大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直接责人的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县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走过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和责制落到实处。在“大检查”期间如果发生由于各部门责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及时严肃查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人的责,还要追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及领导的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

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认真担负起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体系,明确企业领导、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形成责权利相结合,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当前落实责的重点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把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始终,不能只在领导层面口头讲,而要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分厂、车间、班组、岗位、职工,层层有务,人人有责,全员治隐患。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算清治理隐患与发生事故的得失帐,一定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观念,深查、深追、深改事故隐患,决不能把小隐患酿成大隐患,更不能把隐患酿成事故,得不偿失,后悔就晚了。因此,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负起责、落实责,真重视,真自查,真自纠,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职工的生命负责。

四、要切实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要把督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这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要组织成立专门的督查组,采取“包乡(镇、区)”和“包部门”的方式,从现在开始到大检查活动结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工作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要深入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督查落实情况,要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求,并跟踪抓好落实。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确保“大检查”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重于泰山,关键时期责尤为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感、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明的责,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