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手抄报内容

2016-11-07

生活中不能不懂法律。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呢?法制手抄报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制手抄报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名人名言

1、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2、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4、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5、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像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6、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8、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0、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关于法制手抄报的图片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制手抄报图三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1、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2年1月1日。

3、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1)国家机关。(2)家庭。(3)学校。(4)社会。(5)全体成年公民。

4、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

5、《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 作业。

6、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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