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推进国家战略布局

2016-11-12

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和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上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开启了加快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了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规律的认识

“四个全面”深化了对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模式的认识,指明现代化不是只有一条路径,道路和模式的选择须从本国实际出发。对现代化的追求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所谓自由民主的现代化模式应用于第三世界国家时遭遇了挫折与失败。与之不同,我们党自成立时起,就带领中国人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四个全面”中的每一个“全面”,都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内核和方向,充分展现出我们党的主张和定力;“四个全面”从目标、动力、制度、能力等方面全方位规划出了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与独特路径。

“四个全面”揭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而综合的系统工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要达到的目标,也包含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深刻揭示了: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只有各项建设协调推进、互相配合,才能够发挥整体性的系统功能,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果。国家治理能力是一项综合能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提高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素质和本领,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工作能力,才能形成先进的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治理体系从根本上规定了治理能力的内容、结构和治理能力所能达到的上限,而国家治理能力反过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只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配套、相协调,才能形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合力。把国家治理现代化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破除了以为建好制度就完事大吉的不全面认识,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念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对现代国家治理理论的丰富发展,充分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性。

“四个全面”对如何处理执政党、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等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根本性问题给出了科学解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了处理执政党、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正确原则和有效途径。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的具体举措。执政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础上,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执政党、政府、社会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总体协调关系。具体表现在: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突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明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与有效发挥政府作用、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目标和途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从根本上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道路和重点内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居于战略目标的核心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均紧紧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方向、指道路、指重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就是沿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指向,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方向,完善和发展一整套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现代化要走的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点,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通过各方面体制改革和制度执行能力建设,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还应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紧密相连,是中国梦的阶段性目标和现阶段的实现方式。相应地,作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应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实现。

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动力之源和重要法宝。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全面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同时,对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要着眼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着眼于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体系;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政府治理体系;着眼于激发社会活力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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