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04-08

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反偷逃骗税斗争的第一线工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市药监系统一年一度的稽查工作会议今天在这里召开了。稽查工作是我们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只有抓好这项工作,我们才能真正的保证广大市民买到安全药、放心药,这是我们贯彻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稽查工作的开展,今天在家的局党委成员全都参加了这个会议。刚才,××副局长代表局作了题为《从严执法、规范办案,全面提升我市稽查工作水平》的稽查工作报告 ,这个报告 对全局一年来的稽查工作作了总结 和分析,针对当前的情况又提出了下一步的要求。省局监察稽查分局××局长又作了重要讲话 。他从全省的角度指出了当前药品稽查的一些特点,并作了深入分析,他的讲话 既是领导 讲话,也是专家分析,听了后深受启发。我们回去后要认真学习两位局长的报告,做好消化、落实工作。

去年我们开了一次稽查工作会议,在会议上我也作了发言 ,那时候我到药监局时间还不长,现在我到药监局将近两年了,自己觉得体会 深了一点,而且这一年多也是我们稽查工作快速发展、逐步完善的一年,所以我想对稽查工作谈谈我的想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稽查工作的认识。

稽查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用三句话体现出来:

1、是药品监管的重要环节。稽查以其随机而动、快速反应的特点作为日常监管的有效补充,共同承担了药品监管的重要职责。

2、是行政执法的前哨阵地。稽查身处执法第一线,是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3、是我们局形象树立的关键窗口。稽查广泛接触社会,是群众了解我局的重要方面。

二、对稽查工作的评价

一年多来,稽查工作包括稽查支队和各县(市)区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已经建成了一支具有战斗力的队伍,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办法,这里我就稽查工作的特点归纳为十个方面:

1、严格依法。两年来,我们真正做到了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市场稽查和案件办理,绝不对违法违纪的事情视而不见。现在社会情况复杂,关系户、说情的都比较多,我也碰到这方面的情况,但两年来,无论是支队还是县(市)、区局,无论说情是从公的角度、冠冕堂皇的过来,还是从私的角度打招呼,我们都依法处理,没有按照那些说情者的意愿去违法操作。去年我们提出了宽进严管的工作指导 思想,因工作实际需要,去年讲宽进较多,今年讲严管较多,但实施时是没有偏向的,同时并重,所以实践中未发现过严或过宽的现象。从现在稽查工作面临的实际看,要警惕过严,但重要是防止过宽。防止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没案。把握的分寸是依法,不依法则宽严皆误。

2、市县联动。稽查工作市局主要由稽查支队负责,县级局现在还没有稽查机构,由局直接负责,但同样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的前哨重地,形象树立的关键窗口。在某种程度上说县局的稽查任务要比市局重要,难度要比市局大。在实践中市县联动得比较好。所谓市县联动,包括该分权的地方我们分权了,没有因为分权不当造成影响工作的事情;该合作的地方我们合作了,既有县县之间联动,也有市县之间联动。两年来市、县在稽查方面的协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关键在于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市局和县级局都能保持同一个方向,都能够做到有困难主动解决、有问题互相补救。

3、各方配合。这里的各方主要指我们和系统外各兄弟行政部门,包括市、县两个层面。我们跟兄弟部门,如卫生、劳动、物价、工商、交通、邮政、质监、公安等部门关系都处得不错。有时我们到县里去,也把兄弟部门的局长请来一起聊聊,非常好!在市里这几年我们已分别跟十多个部门联合发文实施药品监管,这在其它部门是较少见到的。与各方的配合不仅仅是工作上的配合,也是思想上的配合。我们的配合不是那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利益平衡的结果,而是坚持原则、经过讨论、依法办事、以理服人。工作任务完成了,思想认识统一了,部门关系也就搞好了。

4、认真仔细。这是我们稽查工作的一个重要优点。被查的案子往往涉及错综复杂的因素、扑溯迷离的关系,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也较难把握分寸,这首先需要我们铁面无私,但仅此不够,还需要认真、需要我们有工作水平,能抓住案子的关键和要害。我们稽查是非常认真仔细的,还形成了一些诸如案件分析讨论会等的工作制度。

5、反应快捷。稽查工作不仅是我去查人家,那是随机;还要随时对人家的投诉举报作出反应。我们的稽查工作反应是快捷的,去年制定了三百六十五天受理无休日、稽查无休日制度,还建立了接举报后半小时之内出发的快速反应机制。

6、不断创新。稽查工作确立的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沿用,实际状况又千变万化、日新月异,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市县两级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多新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与兄弟部门统一思想、联合发文;有机关的全体同志参加的志愿者活动;在查处社区药品收购者的同时对售药者进行公告等等,都是工作创新。

7、体现帮促。稽查工作要铁面无私,也要铁面有情。对有意假冒伪劣的案子要坚决查处,坚决打击,而对一些因为不懂、因为忽视、因为过失引起的案件,我们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也要帮助他们改正缺点、纠正错误,从违法改正为合法。比如刚才童局长举到周浦乡的例子,土办法采摘加工中药饮片,这是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一定要打掉,但对于这样一个长期以卖药为生的小村,我们在依法查处后,怎样帮助他,使他达到《药品管理法》的要求,这就体现了帮促。这样做,我们不但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拥护,得到被查处人的拥护,从而把事情做得更好。

8、任劳任怨。从事稽查工作是比较辛苦的,有时候要提早上班,有时候要延迟下班,有时候星期六、星期天也要加班,这是任劳;还有任怨,同一件事,有时候有人说你查得严了,有人说查得宽了,什么样的意见都有,对于正确的意见我们当然要听,但是不可避免其中间也会有一些是偏面的、不十分正确的。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这种情况,没有因为委屈而影响工作。

9、学做结合。县局和支队的稽查工作,都经常搞案件分析,边做边学,一些分析结果还在网上、《杭州药监》上发表,尤其是支队的同志,在这方面比机关的同志做得好。支队的领导 带头写文章,象陈华勇、周铭等,县局的也有,象淳安局的江百里。我在网站上已经看到他们好几篇文章了。搞稽查的同志工作之余进行分析思考,把思考结果写成文章,不但写作 水平得到提高,执法的水平也相应的得到了促进。这也是学习,而且是非常有针对性、非常有效果的学习。这种现象应当在全系统推广。

10、稽查和监管分工不分家。去年我们提出了稽查要介入监管,监管要介入稽查,两者要互相配合、互相沟通信息、互相支持协调。一年多来,这已成为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有的如市局医疗器械处和支队二大队还建立了会议制度,经常沟通和活动,这是个非常好的现象,下步要坚持下去,注意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在忙不过来时候,在人员上也可以互相帮忙,以提高效率。

三、对今后稽查工作的要求

总的说有三条,一是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二是体现科学的发展观;三是言必依法、行必合法。具体的包括五点,即五个延伸,希望在原来做得较好的基础上能做得更好。

1、从快速反应向快速处理、快速总结 、快速宣传延伸

现在我们的反应基本上可以说是快捷的,但是,到现场以后有没有快速处理?处理完了有没有快速总结?总结完了有没有快速宣传?还值得研究和改进。有的案子拖的时间太长,时间长了,一方面效率降低,另一方面给了当事人说情的空子。要快速结案、快速宣传。快速结案主要是分寸把握的问题,快速跟周密是一对矛盾,求快不求对当然不行,但是过于求稳迟迟不敢下结论,也不行。分寸要把握好。要在保证正确的前提下力求快。快速宣传主要是时机问题,一般情况下,案子处理完了就要公开宣传,扩大效果。没有结案就宣传是不行的,会影响我们的查处,结案后迟迟不公开则浪费了我们可以利用的资源。为此我们要在案件还在没结束的时候就要考虑总结、考虑宣传,准备相关材料 ,一但结案下定论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要以不同的形式上报、宣传。

2、从苦干实干向提高效率延伸

现在稽查人员在苦干实干上是做的非常好的,下一步要提高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减少我们的人力投入,这需要动动脑筋。看稽查成果不仅看办了多少案子,还看在多少时间内办了多少案子,办对多少案子。要求快速,是主观意识问题,要求效率,则是工作能力、工作水平问题。一个案子,有的同志谈了半天回来了,不知所以,有的同志一个小时谈下来,马上发现了问题,抓住了要害,案子就有了进展,这就是效率问题。我建议县局和支队以后要多找些案子来开案件分析会,找找在这些案件中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用这种方式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水平。

3、从廉洁执法向廉价执法延伸

现在稽查人员在廉洁方面也是做的非常好的,这个廉洁还是大范围的廉洁,不仅仅是不拿人家钱、不拿人家的物,还包括我们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我们现在在“96666”、“12345”和“96311”方面的作风投诉连续几年保持了三个零,这不仅仅是市、县两级局机关创造的,也是支队创造的,稽查人员在一线工作中最容易被投诉。廉洁没有问题,我们还要上升到廉价。前面我讲的提高效率,是指时间投入少,这里讲廉价,是指经济成本投入少。廉价包括廉洁,不合法的成本开支是不廉洁,合法不合理的成本开支是不廉价,所以我们要讲究成本核算,减少费用开支。支队在这方面要增强意识,理出思路,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4、从以案说案向以案说法延伸

以案说案我们基本上也做到了,每个案子我们都是详细分析、认真研究、把握分寸、最后定案。而以案说法就是要以小见大,从个案的发生、危害、查处来宣传法律,防止类似案件再发生。要归纳、演绎,从几个案件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谓之归纳,从一个规律中分析出可能发生的案子谓之演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水平,通过归纳和演绎,以案说法搞好宣传。现在所有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在抓,以案说法已成为法制宣传的一个重要方式。我们要通过以案说法,讲清楚怎样是合法的,怎样是违法的,这样可以防患于未然,减少案子的发生,达到预防犯罪,使我们打击犯罪的成效更大、更好,同时也树立了我们的良好形象。

5、从一事一抓向长效管理延伸

稽查工作是一事一查,一事一结,这我们做得不错,但仅此不够。还要动脑子、想办法,总结出长效管理的方法。比如违法医药广告的问题,我们依法移交给工商,是否就抓完了呢?没有。去年我们用开放市场、鼓励竞争的办法达到了药价长期下降的效果,比直接抓药价效果更好,今年我们也想出了一个长效管理的办法,即到社区去宣传“看病买药到医院、药房”,这种宣传是间接的办法,虽然缓慢但是长效,可以从侧面减弱违法广告的作用。间接的方法不象外科手术,一刀下去马上解决问题,有点象中医,靠的是调理,而调理的效果更强、综合作用更好。稽查工作要通过一事一抓,摸索出长效管理的办法来,从而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减少问题的产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今天我来参加这次会议,主要是稽查工作很重要,我来看看大家,给大家打气,表示支持。刚才李贵总会计师代表省局党组作了报告,总局稽查局杨绍艾副局长作了重要指示,概括得很好,讲得很全面。这里我首先代表省地税局党组对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是总局稽查局杨副局长,对广东地税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合当前形势和我省地税实际,对如何做好稽查工作,我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稽查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特别是各市的一把手和主管局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大家才会真正重视。加强稽查工作,首先要改进与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明确稽查的职能范围。对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稽查体制,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市(地)、县(市)两级逐步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因此,近期省局将对系统内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按照“一级稽查”的模式来调整与统一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前段时间省编办已经批准了我们的机构调整方案,省局党组日前已经开会研究制定机构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待报省编办批准后就要发文执行。那么,为什么要推行一级稽查呢?

首先,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推进依法治税,一是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必须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如果这两条做不到,就很难做到依法治税,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对于依法治税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正是主要通过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一级稽查符合征管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实现征管专业化的必然选择。这种稽查体制模式能够克服稽查力量分散、执法尺度差别大、行政干扰层次多等缺点,使稽查人员由分级管理变为集中管理,检查权由分散行使变为集中行使,从而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实行一级稽查是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需要,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为什么搞一级稽查好过搞二级、三级稽查?因为一级稽查能够较好地克服实行二级、三级稽查所产生的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各行其是、多头检查等弊端,有利于执法行为的统一规范。实行一级稽查,执法的尺度和口径统一了,就不会象过去那样,这个地区和那个地区处理不一致,这个分局和那个分局不一致,可以避免由于执法不规范、政策不统一而导致的税务纠纷,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在座的同志都知道,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处于“人治”的社会而非“法治”的社会,因此要逐步达到依法治国、依法治税需要有一个过程。而我们要朝“法治”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断推进,这正是实行一级稽查的根本目的。

此外,我们广东地税系统实行的一级稽查,与其他省及国税系统的一级稽查还有不同之处。目前,我省除了广州、深圳之外,地级市和县级地税稽查局已经提高了半格,分别是副处级和副科级的规格;在部分机构调整后,还将把原来的检查分局并入稽查局,这样稽查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队伍也壮大了。下一步还要考虑对广州、深圳的稽查体制进行改革。广州、深圳对市一级稽查局的职能特别要强化,要考虑将这两个稽查局提高半格,或者是稽查局长作为党组成员,这样才能够协调好下面的几个稽查局,不然大家规格都一样,怎么去协调?这主要是从有利于工作协调的角度考虑。

其次,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与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相适应的。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加大稽查力度,是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和我们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现状的。我们推行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实行集中征收,让纳税人主动来办理纳税登记,自行到征收大厅办理申报纳税,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报表,反映财务经营状况。但是,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阶段,加上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的法制观念、依法纳税意识还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希望纳税人都象国外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很强的纳税意识,自觉主动去申报交税,显然不太现实;而另一方面,由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总体偏低,还不能完全建立起有效的监控机制,因而导致漏征漏管、偷逃骗税行为仍然比较普遍,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还很激烈。当然发达国家也有偷逃税行为,但相对来讲,他们的公民纳税意识比我们高,钻空子的避税行为比较多,明目张胆的偷税则比较少。那么,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靠什么来保证纳税人如实申报、堵塞征管漏洞呢?这就要靠稽查的强制力和震慑力作保证。税务稽查通过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不仅能直接挽回税款损失,而且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不法分子、从反面诫导纳税人提高依法自觉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同时还可以发现税收政策的漏洞,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堵塞漏洞。而实行一级稽查,在市、县级税务机关统一设立一个稽查局,统一调配稽查力量,统一管理,重新明确界定稽查与其它征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不仅是适应新征管模式以市、县为单位集中征收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征管模式中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各专业职能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有利于增强税务稽查的刚性和提高稽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准确性以及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决定了必须加强稽查工作,必须通过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来强化稽查,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

第三,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建设税收强省的要求。我们为什么要按照总局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行一级稽查?因为广东的改革开放起步较早、力度较大,广东地税也应该在全国税务系统起模范带头作用。我省税收收入连续8年位居全国首位,已经成为税收大省,现在我们进一步提出要建设税收强省,那么税收强省应该怎么建?我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经过几年卓有成效地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我们已经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初步确立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体制模式。按照总局的要求,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要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加专业化”。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基于信息化和专业化基础上的征管各环节将形成精细、有效的专业分工,让各项税务管理工作上“流水线”,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与征收环节的精简相适应,征收大厅的作用也将逐步淡化。目前,我们在征收方面已经开始推行“税银库联网”,佛山、深圳等地都在搞试点,我们还正在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研究开发一个软件,建立一套制度,将来纳税人不一定到征收大厅去交税,基本上都可以到银行窗口去交税,还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实现无纸化交税。虽然征收大厅在一段时期内仍然还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征管工作的战略转移,经过一定时间以后,其功能要产生变化,变成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我们准备在全省成立100多个纳税人服务中心,从省局、市局到县局都要成立,专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准备挑选一些具有敬业精神、事业心比较强、业务比较熟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而且要在这个机构内实行特殊岗位津贴,提高人员待遇,但同时也要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如果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也要从严处理。因此,目前的大量征收业务、征收力量,将来都要实现战略转移,逐步转移到管理上,转移到稽查上,转移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上。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有利于对稽查进行专业化集中管理,建立和强化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的监督、检查、纠正机制,分解和上收基层执法权力,减少执法随意性,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因此,实行一级稽查,不仅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也是建设税收强省的需要。所以说稽查将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来加强。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认识到,稽查也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稽查部门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作,但绝不能因此而片面地理解为对稽查部门也要下达收入任务指标。稽查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稽查对税收收入的保障作用,并不仅仅通过直接查补的收入体现出来,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存在误区,从而在稽查的具体实施上体现为选取容易查或查补数额可能较大的案件进行稽查,由此造成由于过分注重查补额而使稽查陷入疲于查补税款却又治标不治本的两难境地。从全省地税稽查部门这几年查处案件的情况来看,20xx—20xx年立案查处税务违法案件4.5万宗,查补总额达72.3亿元,平均每年查补20多亿,这个数字也不小了,但不能只看到直接查补这一笔账,至少要算以下几笔账:第一笔是直接查补的收入;第二笔是通过查处案件的震慑作用促使纳税人依法缴税所增加的收入;第三笔就是通过案件查处发现了征管薄弱环节,使各级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堵塞漏洞,减少了税收流失,这是最大的一笔收入。至少这三块收入才构成了稽查的真正收入。因此,我们对稽查的职能要重新认识,转变观念。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现在不象过去那样,背着背包去收税,把纳税人赶到征收大厅去交税,而是强调纳税人要主动依法纳税,否则,不来申报纳税就是违法。那么,谁来检查、确定他违法?这个任务应当落在稽查部门身上,这是由稽查本身所具有的职能作用决定的。所以稽查职能必须从“收入主导型”向“执法主导型”转变。但提倡“执法型”稽查,并非排斥稽查的查补收入职能,而是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变,工作重点要转移,稽查部门既要突出打击作用,以查促管,又要为中心工作服务。例如某个行业偷逃税比例较高,那就要发挥稽查队伍的作用,通过对整个行业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健全完善征管机制和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这也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一个手段。所以,我认为在建设税收强省的阶段,稽查的作用和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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