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表彰决定范文

2017-06-15

见义勇为是一种明心见性的行为。见到义、勇而为之。义,比小我更高尚的真善美;勇,从头到脚(穿)有坚硬的盔甲的虫、在充满力气推动下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见义勇为表彰决定,供大家参考!

见义勇为表彰决定范文一

关于表彰赵小明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通报

各单位、各部门:

我厂青年工人赵小明同志,于20xx年×月×日下午5时左右下班途径南昌八一路时,看见一个歹徒抢了一位女青年的皮包后逃走。赵小明同志将其截住,在被另一个随后接应的歹徒从背后扎了一刀,手臂伤势严重的情况下,仍紧紧抓住歹徒不放。两个歹徒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和保安人员抓获。

为表彰赵小明同志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崇高品质,本厂决定,给予赵小明同志通报表扬,并奖励现金6000元。

希望全厂职工,特别是共产党员,向赵小明同志学习,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南昌市××布艺厂(章)

20xx年×月×日

抄送:××× ××× (共印××份)

见义勇为表彰决定范文二

见义勇为事迹的通报

xx年x月x日下午4时50分许,区交通运输局三中队运管员邓港庭同志在淡水立交桥金圣宾馆前的公交站附近执勤,忽然听见一名女子喊“有人扒窃呀”,邓港庭同志闻声望见一名嫌疑犯开始仓惶逃跑,立即上前追赶,并在现场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内追上犯罪嫌疑人,该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凶相毕露,从裤袋里拿出弹簧刀,但手滑,弹簧刀掉在地上,邓港庭同志沉着冷静应对,果断抓住机会,一个箭步上前徒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邓港庭同志不顾自身安危,见义勇为的精神受到在场群众的交口称赞,并受到公安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邓港庭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当代交通青年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展现了交通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交通行业的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发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经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对邓港庭同志见义勇为事迹在全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全局干部职工以邓港庭同志为榜样,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为构建和谐交通、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xx年x月x日

见义勇为表彰决定范文三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的感召和引领下,我省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胸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赤诚的公平正义之心,在国家集体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灾害事故作坚决斗争,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陈亚林等9位同志、追授张志成同志“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授予倪明森等41位同志、追授张兴月等5位同志“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授予于通勇、王正荣等4个群体“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投身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为与时俱进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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