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2017-02-22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对于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在 工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经营范围

二、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

(2)对乙方承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

2、乙方职责

(1)依法经营,在经营中执行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有关定。

(2)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执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3)依照公司所在地的行政法规,乙方一旦拿到工程进度款,必 须先缴纳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

(4)乙方负责人对经营活动负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安全 事故、经济纠纷等责任。

(5)乙方在投标中造价应不低于最低控制价。

(6)乙方经营活动中拖欠材料、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及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

(7)乙方自行聘用所需人员,所聘用人员应报公司备案。

(8)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9)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所发生的垫资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财务帐,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争议违约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法院裁决。

(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因乙方在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此出现问题,造成甲方企业资质受处理或影响甲方参加投标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冻结该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项目工程款等,用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若乙方向甲方隐瞒、漏报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含业主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按所查出隐瞒、漏报的造价的10%对乙方另外进行处罚。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经济等问题上失误,给公司 造成信誉、经济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其损失由乙方 负责全部责任。

(2)乙方无权转包经营权,若发现被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经营权。

(3)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承建项目的业绩资料,所有业绩资料交由甲方统一存档。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六、合同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在 不违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下可视合同终止。

(2)本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按照业主或监督、监理 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止。否则,甲方可终止 协议并将工程收回自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承包期满,乙方承包费用缴纳完 毕,经营资料上交甲方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适应目前建筑市场形势,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加强公司集团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管理受控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决定把 工程以责任承包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电话: 住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的各种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负责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保险及费用,支付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全面履行业主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治理标准和招标时的承诺、其他与工程相关之承诺、补充协议等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按约全面履行或代为履行上述文件中所约定的公司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 乙方全面承担其承包工程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财务核算、计生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第一条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 ,总日历天数 天,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批准的开竣工报告为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创杯要求: 质量等级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单价为 元。乙方向甲方支工程款时,要提交材料发票,如不能提供由甲方代扣开票费用。

第五条 工期、质量控制节点:服从建设单位的总体安排,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

第六条 乙方负责人: 。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乙方的权利

第一条 承包期间,乙方全面负责承包项目的建设及内部管理事宜,可以自主安排雇聘、施工组织、材料采购等各项工作,负责生产建设,自主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自行编制和办理有关安全、质量等的

开工资料及手续。

第二条 乙方可以自主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分包部分或选定有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承担劳务工作,但应当经甲方同意,否则责任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担。

第二节 乙方的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公司同建设在合同履行期间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附加合同、其他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及公司向建设单位的相关承诺等)。

第四条 乙方愿意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 元。

第五条 乙方不得违反《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工程再行转包或转卖,不得将可分包工程、劳务性事务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让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挂靠,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义务

第一款 承包工程的管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按该要求完成施工。

第二款 乙方应认真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迎检工作,在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批评的,由甲方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三款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治理标准和招标时的承诺,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质安管理责任书,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义务:乙方应确保按建设单位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工期完成施工内容。因工程工期提前或推迟所发生奖、罚,均由乙方受领或承担。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第一款 乙方应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文明标化工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能按甲方下达的指标及规定实施,甲方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

第二款 乙方保证工程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立即如实向甲方报告,甲方负责向公司报告,妥善协助处理事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第三款 乙方及其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知道与监督,在各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改进的,及时在限期内整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迎检工作,在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批评的,甲方对此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九条 财务及核算管理义务

第一款 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把专项资金移作他用;不得对所需的工资、建筑材料多报、材料价格虚报。违反规定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二款 乙方须配有专业财务人员,负责欠条类凭证的登记和收条类凭证的保管义务。同时建立必要的帐册,按月与甲方对帐目和上报各种的统计报表。

第三款 建设单位供给项目的工程材料及实物视作工程款对待,甲方按预算及进度有计划拨给乙方使用。若乙方将材料擅自转让或变卖,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第四款 因工程需要向外采购材料和实物等,由乙方负责支付。未按时履行债务导致甲方发生经济纠纷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款 凡工程带、垫资及各类保证金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合同管理义务

第一款 甲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未经批准同意,以甲方名义或其雇用人员名义对外签订所有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该合同所引起的甲方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二款 乙方认真对待合同管理,不得签订明显不利于甲方或公司的合同。签订合同过程中失职被骗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对此负责及赔偿。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义务、用工及其他义务

第一款 乙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对文明施工管理及有关罚款规定,确保创标化工地。工地现场按标化要求实施,现场布置必须符合公司形象策划和宣传的统一要求标准,整洁卫生,设施完好,以文明工地形象取得公司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款 乙方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民工要加强管理、宣传教育、除按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填报报表外,出现违反计生条例者,一切经济与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给予罚款处理。

第三款 乙方全面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到证件齐全,治安良好,维护公司和甲方的整体形象,严禁打架、酗酒、赌博、嫖娼等丑恶现象,杜绝上述情况出现。凡出现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和甲方。甲方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第四款 建设工程需要用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招用劳务工人,与被用工人签订好相关的劳动合同,办理好各类保险。做到每个用工必须具有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和劳动合同,办理好有关手续。为保证不对劳务工人拖欠工资,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实行代收代付。未发生拖欠工资事件,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返还。为保障民工权益,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劳动保险基金 万元或委托劳务公司支付。

第五款 乙方聘用技术人员、使用民工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及时报甲方备案。如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第六款 甲方施工期间,涉及市政、市容、环保、治安、消防、街道等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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