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督查通报

2017-06-17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绩效考核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绩效考核督查通报范文一

贵港市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11月份督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指标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10日至11月12日派出3个督查组,对承接自治区目标指标推进较慢的15个单位和尚未与自治区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的9个单位进行了督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3个督查小组分别对31项4级指标进行督查。预计今年可完成的指标6项,难以完成的指标25项,各项目指标推进情况如下。

(一)预计可完成的指标

1.市发改委:1项重大项目建设。今年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23个,总投资162.5亿元,年计划投资37亿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29.7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4%。一些项目因征地拆迁,投资进度缓慢,如中星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综合建设项目和桂平西山泉国际养生旅游文化综合区一期工程等;一些项目因部分用地指标未落实,影响进度,如永泰仓储粮糖物流项目、华洋碳酸钙项目等;一些项目因调整,如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贵港油库,因广西分公司企业规划调整,暂缓该项目实施,今年处于停工状态,投资进度为零。经过努力,今年的各项考核指标可望完成。

2.市水利局:2项

(1)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列入绩效考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开工项目36座,已全部完成了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预算。完成招标19座,正在招标17座。推进较慢的原因是招标时流标,其中港南区4座,桂平市5座;列入绩效考评的3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完工项目,已完工18座,正在施工19座。近期正在加快招投标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任务。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治区201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较迟,工作滞后。考核中支撑数据材料需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年底统计,才能得出结果。需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后,预计年底可完成。

3.市交通运输局(黄金水道办):

西江黄金水道建设。1-10月完成任务是年度责任投资80500万元,到目前为止,10个项目共完成投资6758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3.5%;前期工作,至今尚未下达任务(但已拟定贵港港中心港区石卡郁水作业区浙商码头工程项目核准一项)。原因:一是征地拆迁问题。有多个项目涉及征地拆迁问题,工作进展缓慢。如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武林港二期工程等;二是资金周转问题。如石卡郁水作业区永泰码头工程、桂平棉宠作业区一期工程。估计此项工作有可能完成。

4.市国土资源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自治区的任务数是27万亩。到目前我市已完成11.6064万亩,其余的正在进行当中,估计到年底能完成此项工作 。

5. 市粮食局:

粮食收购。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截至11月6日止,全市订单粮收购12.4万吨,完成承接自治区下达任务的82.7%,预计12月底完成全年收购任务。储备粮平均库存,1-10月份全市储备粮库存平均数为2.35万吨,占自治区下达储备规模的96%,各地对补库储备粮验收后将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二)预计难以完成的指标

1.市发改委: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自治区发改委已于11月11日对我市进行考核,我市自评得分为78分,按考评标准为基本完成等级,只能得该指标70%的分值,要扣30%的分值,今年该项指标任务预计难以完成。

2.市旅游局:

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有21项指标,目前有四项没完成,主要是确定特色旅游承载物、旅游厕所建设、西山新山门区工程建设、白石山景区项目可研环评前期工作等工作。预计年底难以完成此项指标。

3.市工信委:

工业园区建设。2014年1—9月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工业投资完成5.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43.3%;基础设施投资完成0.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3.8%。因为年初上报时预判不足,造成上报数额偏大,市工信委已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信委调整指标,将工业投资考核指标调整为3亿元,将基础设施投资考核指标调整为3000万元,自治区工信委已原则上同意调整并报分管副主席,目前待批,如不调整,今年该项指标项目预计难以完成。

4.市财政局:

为民办实事工程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目前,覃塘区申报了2014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糖料蔗产业项目4个。截至10月底,四个项目区的土地测绘工作已全部完成,三个项目区已通过了土地整治及水利化设计市级评审。正在办理政府采购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等事项,覃塘区财政局正在制订相关制度。但因为有关单位统筹工作不到位,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导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总体方案尚未拟制,制度尚未建立,项目园区各项实体建设推进慢,今年该项指标项目预计难以完成。

5.市农业局:

“两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流转,只完成任务的71%;土地整治,只完成任务的15%;水利化建设,未开工建设;路道建设、电力设施建设,因土地整治工作未完成,未能建设;良种推广,只完成13%。;糖分和产量,只完成13%;机械化推进,已完成机械化种植、中耕培土,机械化收获条件未成熟;配套资金,只落实37.7%。今年该项指标预计难以完成。

6.市政务办:

(1)三项制度。自治区下达的指标:遵守和执行三项制度。完成情况:上半年,各级政务中心“限时办结制”执行得不够好,共出现超时办件39件,其中市本级6件,平南县33件。市纪委6月25日印发了《关于4起行政审批事项超时办结处理情况的通报》,进行了责任追究。按指标评分要求,已确定被扣分。

(2)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自治区指标任务:市本级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管理范畴,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完成情况:到目前,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实现一体化管理,此项指标估计难以完成。

7.市市政局:

(1)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此项目包含5个小项目,其中:贵港市污泥处理项目要求2014年8月开工,现北控公司正在办理立项手续,未能按时开工。港南区桥圩镇污水处理厂尚有8.9公里管网铺设用地未征收,预计不能完成任务;覃塘区覃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尚有7亩土地未完成征收,预计年内可实现开工,但很难完成30%工程量建设任务。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目前,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已完成主体修建一层。存在问题: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因广西现在暂无此类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中介机构,导致施工图审查未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必将影响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试运行批复。

8.市环保局:

(1)化学需氧量减排。自治区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66729.34吨以内,比去年削减6.8%;完成责任书项目3个,其它计划项目403项。目前完成322项。存在问题及原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展不平衡,一是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因经费原因无法按期完工投入运行;二是桂平长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等截污工程、完善管网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导致化学需氧量可能不能完成自治区下达2014年的削减目标。

(2)氨氮排放量。自治区控制在7333.40吨,比2013年的7928吨减少7.5%;年内完成水污染物减排项目403项。此两小项任务完成了322项。其问题和原因与化学需氧量排放一样。

(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0月开展空气监测304天,其中290天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按目标任务,贵港市全年污染天数应少于18天,但因机动车尾气、工业排放、建筑工地扬尘及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上升,1~10月已有污染天数14天,完成目标任务有很大难度。

9.市国土资源局: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自治区任务,完成市、县级缴纳今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数比例≥90%。但受市政府《关于做好非法冶炼选矿等企业关停工作的紧急通知》(贵政办通〔2013〕193号)影响,2014年度暂停了辖区内所有矿山的年检、延续、变更等工作,所以部分矿山没有按年度分级缴纳今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此项任务难以完成。

(2)耕地保护。自治区下达我市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义务量100公顷。我市没有正在实施的土地开垦项目,也没有新立项的土地开垦项目,经调查有条件开垦的现正进行耕地后备资源的全面盘查,估计年内完成的可能性较小。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由于部门项目及个人在用地建设中未级批准,擅自在划定的农田保护范围内建房、采矿等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及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业等行为难以控制,预测可能被扣分。

(3)违法行为监管。按目前初步测算,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我市以及绝大部分各县(市、区)的比例都超过了15%的问责底线,按自治区绩效考评的标准要求,预计此项不得分。

(4)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已经完成了11个整合矿区的整合任务,但是由于龙山金矿田资源整合矿区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第二饮用水源(达开水库)准保护区范围内等原因,使得整合进程相当缓慢,预计无法在年底前完成自治区下达整合12个的任务。

10.市委宣传部:

(1)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我市“三上一重点”文化企业仅8家,远远未能达到自治区50家的基本要求。

(2)推动文化精品项目建设。已按要求完成自治区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助申报,正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但历年以来,我市获得自治区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化产业发展专业资金扶持项目非常少(全区14个市中绝大部分市的情况与我市相似),今年以来,经多方努力争取,仅获得一项自治区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助,预计此项被扣分。

(3)创新争优加分。我市历年以来从未获全国常设性重大文化艺术评奖获奖或全国表彰奖励(或认定)的文化品牌、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文艺精品或文化品牌此类表彰。

11.市委统战部:

(1)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渠道。我市1-9月份的非公固投增长率为19.8%,比1-7月(20.36%)下降,如按此增长率至年末,届时我市难以达到自治区30%以上的要求。

(2)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2013年,全市非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以上仅有2家,最接近10亿元的非公企业仅有两家,分别为9.3亿、7.9亿元,因此,预计我市今年首次突破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的企业户数增幅在全区的排名中是相当靠后,难以进入全区前三名;2013年,我市非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以上仅有2家,也是仅仅迈过50亿元,最接近50亿元的非公企业主营业务为12.3亿元,因此,预计我市今年超50亿元为基数的总累计台阶数在全区排名应该是相当靠后,难以进入全区前三名。因此,在这两项指标考核中,可能面临被扣分的情况。

(3)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超额加分。我市难以达到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超过35%的要求。

12.市粮食局:

(1)粮食仓储建设。在建仓储项目,在建项目2个,仓容5.5万吨,预计被扣分。本年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今年8月,全市粮食企业向中央财政申请粮食仓储设施建补助资金10260万元。至10月底本年度到位资金30万元,目标任务难以完成。市本级落实粮库维修资金,至10月底,市、县(市、区)本级政府未落实有年度仓库维修资金。目前,各级粮食部门正在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落实。因财政预算问题,各地落实粮库维修资金还存在较大的困难。预计难以完成任务。

(2)创新争优加分。按照我市储备粮规模落实情况,预计年内可完成市县储备粮库存量100%以上,但由于自治区有最高加分的市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3个市的规定,预测此项无法取得加分;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投资偏低,预测此项无法取得加分;粮食仓房完好率虽然超自治区的要求的160%,但全市粮食仓房陈旧老化多,无法与先进市相比,难以进入全区前三名,预测此项无法取得加分。

13.市文化局:

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我市共有公益性图书馆6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5个。分别于2011年及2013年参加了国家文化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文化(群艺)馆和图书馆定级评估,其中:市图书馆为一级馆,桂平市、平南县图书馆为二级馆,三区图书馆未入级;市群众艺术馆未入级;桂平市文化馆为三级馆,平南县文化馆为二级馆,三区文化馆未入级。按照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预计被扣分。

二、下一步措施和工作建议

(一)加强督查,查漏补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开展全面的自查检查,形成完成指标任务的倒逼机制,促使完成难度大或者推进慢的目标任务在时间节点内能够顺利完成。要积极整合督查力量进行全面的督查,市直单位要对县市区进行督查,县市区督查要到现场点按照自治区的标准实地督查,要确保任务数和现场完成工作实物量相符。针对开展的督查要形成整改机制,确保通过督查促进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确保工作上下衔接。一是要加强与自治区对口沟通,争取获得工作的支持;二是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之间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研究,认真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自治区考评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细则逐条进行研究,找出工作存在的差距,逐条的加以落实。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不缺项、不漏项,不降低标准要求,确保年度任务的圆满完成。

贵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绩效考核督查通报范文二

泸溪县2015年绩效考核工作上半年情况通报

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泸溪县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5〕13号)精神,县小康办、县深化改革办等11个部门对88个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将上半年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由县小康办考核)

(一)基本情况。2015年上半年,州对县确定的六大单列重点考核指标全部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具体情况是:人均GDP为10827元(按7‰人口自然增长率估算2015年常住人口为28.7万人,下同),占年度目标的59%,人均财政收入为906元,占年度目标的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605元,占年度目标的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08元,占年度目标的51%,固定资产投资为11.76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1%,社会安全指数已实现2020年同步小康水平,城镇化率为年度一次性测算,经评估可如期完成目标。省对县全面小康2015年度38项考核指标总体进展较好,仅有3项指标未能完成半年任务,分别是: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低于半年目标任务1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为3.4%,低于半年目标任务21.6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为1.08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高居全州第二位,未完成半年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偏小增速缓慢。上半年,我县GDP略高于全州平均值,但增速明显放缓,同比仅增长1.4%,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增速5.6、7.1、6.6个百分点,排全州倒数第二。二是工业发展质量不高。截止今年6月,全县工业企业开工30%左右,传统锰锌产业处于全面停产的状态,单位GDP能耗小康实现程度57.3%。三是农村小康建设仍然缓慢。全县贫困人口7.58万人,贫困发生率29.6%,距全面小康目标值(≤4%)差距较远。农产品收益受自然因素制约多、生产加工企业少、产品附加值低,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两家,半年产值12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42%。四是城乡居民收支仍处低位运转。2015年6月,我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35元,与全州平均值基本持平,占全省平均的6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5元,略高于全州平均值,占全省平均值的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元,与全州平均值基本持平,占全省平均值的59%。城乡居民现金消费支出分别增长0.8%、1.0%。

二、深化改革工作(由县深化改革办考核)

(一)基本情况。一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力。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出台“三细则一要点”等文件,研究了泸溪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创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机制等相关事项,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专项小组履职尽责、涉改单位主动作为、县委改革办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县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各专项小组尽职履责有效。成立7个专项小组,由分管县委常委任组长,各相关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专项小组围绕各领域的改革事项多次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协调调度,对已批准印发的实施方案抓好推进落实,加强与州专项小组的对接联络,有力促进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到位。三是县委改革办综合协调有序。县委改革办积极加强与州委改革办衔接汇报,制定出台《中共泸溪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关于调整相关改革专项小组成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向州上报改革进度和改革信息,编发《改革简报》和《改革通报》,今年来,向州委改革办上报信息14篇,其中,《泸溪大力推行“510”工程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等3篇信息被州委《改革简报》采用,并将深化改革工作纳入全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四是县直涉改部门主动作为有效。县直涉改部门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改革工作,加强与州直上级部门的联络汇报,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如县编办牵头深入开展行政机构改革专项工作,完成了全县56家单位“两清单”编制工作,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精减清理工作,绝大部分事项承诺时间至少提速了50%;县纪委牵头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510行动”,切实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充分。部分单位存在

“等”“靠”思想,不推不动,得过且过,缺乏敢闯敢试、开拓创新的勇气和魄力。二是工作衔接不紧密。改革办同专项小组、涉改部门衔接不紧,改革办难以全面掌握具体改革事项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等;部分涉改单位报送进度信息不及时,影响到向州委改革办报送相关资料。三是改革任务推进效果不佳。部分涉改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没有上报专项小组审核,方案质量不高,效果不佳。四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单位重任务落实、轻宣传报道,报送改革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上有待加强。

三、人大工作(由县人大办公室考核)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各乡镇人大收到文件后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委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人大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县直各部门结合人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支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工作调研、办理代表建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阵地建设规范。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达到了“五有”建设标准,落实了“四个公示栏”,建立了县乡代表履职档案,“一薄五表”记录比较规范,乡镇代表之家建设逐步完善。三是工作开展有序。日常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安排;代表活动有方案、有资料、有记录。按时参加县人大及上级人大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司法公正湘西行和民保文保法制月活动等组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五行一活动”取得新的进展。

(二)存在不足。个别乡镇代表履职档案、日常活动记录存在简单、不详细的现象,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个别县直部门代表建设办理进度慢,领导重视不够,力度有待加大。

四、政协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考核)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政协常规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步骤逐项实施,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政协任务。各乡镇和县直各机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省、州、县政协开展各种调研视察工作。如协助配合了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副主席武吉海、原副主席石玉珍、州政协副主席贾高飞、宛庆丰等来泸调研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协开展的各项调研视察活动,所到单位及乡镇均能提供各类现场,准备各种资料,确保了政协调研视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和县直各机关单位积极上报涉及政协工作的信息,委员组积极反映各界别群众的诉求,目前共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0余条,部分信息已在泸溪县政府网、新闻网及政协网站发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提案工作有质有量。八届三次全会以来,县政协提案委共征集提案146件,转委员来信2件,合并5件,立案139件,并通过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确定了提案的主办、会办单位,明确了5件重点督办提案和督办领导。通过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议,将139件提案分别送交63个单位办理(其中主办单位31个),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能够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如住建局已召开了提案办理见面座谈会,县交警队在办理2015年提案的基础上,还注重2014年B类提案的跟踪办理,力争向A类提案转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乡镇联委会调研视察缺乏深入,建言质量不高,不能引起重视,导致活动走了形式。二是社情民意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目前,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按时上交社情民意信息,部分乡镇拼拼凑凑甚至三言两语就充当了社情民意,重数量,轻质量。三是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还缺乏足够的重视,提案答复过于简单,办理质量不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思想,同时一些提案承办单位还存在闭门办案现象,在提案办理协商沟通方面做得不够。

五、党风廉政、干部作风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考核)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实行“签字背书”全面落实责

任制。全县104个乡科级单位与所辖基层(股室)就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捆绑责任;制定了落实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实现“两个全覆盖”。做到抓作风建设常态化,运用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手段使作风建设督查全面覆盖到所有全县126个股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督查时段全面覆盖到工作和休息时段。目前已开展5次会风会纪和8次岗位纪律、公车管理、“三公经费”等内容的明察暗访,23个单位25 人次受到通报批评,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共扣除单位作风保证金8.4万元,19个单位扣减单位责任制考核相应分值。具体情况如下:①被扣0.1分的单位:县天桥山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水电公司、县商业行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办、县民政局、县人民医院、县规划局、县交通质监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小章乡、永兴场乡、梁家潭乡。②被扣0.2分的单位:县公路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③被扣0.3分的单位:县林业局。三是“两违”整治监督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共查处“两违”案件7件,6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被免职。永兴场乡、梁家潭乡、县规划局、县电力局4个单位因对“两违”工作落实不力,被全县通报批评。四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全县112个单位自查自纠清查出5万元以上工程770个(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72个),对 7家企业采取行政等处罚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章立制,对搞好下步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不足。一是少数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不主动、不到位,担当不够、方法不多。二是一些单位“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并时有反弹。三是部分单位渉“两违”监督问责力度不够。四是个别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办公室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考核)

(一)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共完成18件批示件和交办件,完成率100%。各单位在报送督查调研材料时进度缓慢,下半年需投入更多精力完成督查调研材料报送任务。

(二)信息调研工作。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完成信息稿件报送及突发事件、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但也存在部分单位不能及时完成预约材料任务,如合水镇和县统计局。存在重大信息瞒报和越级上报现象,如县卫生局瞒报“县中医院一名病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县国土局擅自越级上报“合水镇山体滑坡致一人死亡” 事件。

(三)综合业务工作。一是各党政办公室“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各单位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电话通知传达及时准确,但也存在部分单位电话接听不及时,电话通知传达不准确等现象。如2月4日上午8:40-9:10县人大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2月13日,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3月16日,县水利局电话通知局长参加县委会议传达不及时,造成参会迟到。二是保密意识强,密级文电管理规范。大部分单位密码电报和密级文件管理规范、按时清退,但也存在部分单位清退不及时的现象。截止目前,密级文件共522份,已清退518份,清退率99%;密码电报共385份,已清退378份,清退率98%。三是有序推进《泸溪年鉴》编撰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60万字文字稿修改工作,已进入样稿审定阶段,计划8月进行全书的州级初审。

七、组织工作、“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三力”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三严三实”办公室考核)

(一)工作进展情况。(1)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96个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两方案一计划”整改落实情况、履行党建责任制述职测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安排、同步推进县四大家和52名县级领导干部专题教育,27名党员县级领导干部带头上了专题教育党课;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六联制度”联系点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点,推进重点工作、建设重点项目、服务重点企业,为乡镇、扶贫村和基层党组织解决难题。(2)基层党建。上半年各党委上缴党费37万元,向基层拨付党建活动经费22.8万元,从县管党费中拿出36.9万元用于春节、“七一”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标准化建设6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对2个村、5个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清零”,对20个亟待维修的村级活动场所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进行维修。选送32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州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分期举办了全县15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60名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基层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班,新发展党员170名,同比减少8.3%。州委反馈县委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存在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问题正有序整改中。与基层党委、部门党组签订了《2015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书》,为全县基层党组织配发了《党组织工作台账》,党建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3)干部监督管理。对2012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档案审核,对治理 “吃空饷”、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整治干部“为官不为”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主汛期乡镇干部“走读”督查2次,未发现干部擅离职守现象。(4)干部教育。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490人。全县共98个单位890人参加网络在线学习,879人获得学时,473人完成全年学习任务。(5)驻村扶贫。组建47支驻村扶贫工作队,确定扶贫村94个,整合驻村扶贫资金3亿元,结对帮扶1078个贫困户。县、村级、行业三级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初稿已形成,各级规划、项目对接等工作正在进行核对与完善,32个工作组64个村完成村级编制规划。(6)关心下一代工作。全县县直机关单位、15个乡镇、150个村均成立关工委领导小组,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开展一次“孩子,回家吧!”志愿者劝导服务活动,配合州关工委手牵手合唱艺术团在浦市镇中心小学举办了慰问演出和捐赠活动。

(二)存在问题。一是干部教育培训纪律不严。上半年县委党校6期主体培训班共有32人次请假、迟到、缺课。二是部分单位存在干部在线学习学分为零的现象。截止6月30日,学时为0的学员有11人,其中:县宗教局1人,永兴场乡1人,公安局5人、轻纺行管办1人、武溪工业园管委会1人、公路局1人、商务局1人。三是驻村扶贫工作进展不一。7月中旬,州督查组指出,县住建局、电力公司、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未按要求报送项目资金到村情况明细表,县林业局、县住建局2个单位未落实资源整合计划,县教育局、县国土局2个行业单位资源整合与州相关行业要求不符。浦市镇麻垅村、中堂村、高桥村只安排了4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只有资金到位多的村十分之一。扶贫队员工作纪律松散,“走读”现象比较普遍,驻村队员对扶贫村情况不熟悉,在州督查组督查时,县人民法院驻合水镇踏虎村工作队员对村里情况一问三不知。

八、宣传思想工作、文明创建活动(由县委宣传部考核)

(一)上半年指标完成情况。(1)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五创四评”学习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微宣讲活动,完成《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书目的发行使用。绝大多数单位主要领导做到了学习笔记字数5000字以上,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字数4000字以上,并深入开展了调研活动,撰写了理论调研文章。 (二)新闻宣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都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新闻通讯员,部分单位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截止6月底,全县在州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作品885件,其中中央级媒体111条,省级192条,州级582条。(三)文化及文化市场管理。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批(次),出动检查人员500人(次),检查车辆210台(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1200余家(次),取缔无证照音像制品、书摊点2个,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经营业主1家,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14家网吧进行了立案调查。(四)文明创建。各成员单位能够积极履行精神文明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五)网络舆情。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都确定有网络通讯员、评论员,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上半年,共发现负面信息102条,编辑网络舆情专报40期,及时回复22条,删除处理8条有害信息。(六)信息报送。绝大部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能够积极报送信息,顺利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并加大了推介先进典型经验的力度。

(二)存在问题。个别单位学习方式不灵活,学习载体不充分;面对网上舆情的新情况,引导能力不强,监控手段不足;农村文化基础薄弱,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阵地作用发挥有限。

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由县委政法委考核)

(一)工作开展情况。(1)多数乡镇“两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扎实。截止6月22日,全县采集录入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375614条,其中人口信息294099条,房屋信息81515条,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88.7%。完成“两实”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任务的有达岚镇、兴隆场镇、合水镇、石榴坪乡、解放岩乡、小章乡、白羊溪乡、八什坪乡、梁家潭乡、洗溪镇等10个乡镇。(2)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及其责任基本落实。全县914个网格及县城区单位独立院落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基本落实;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基本上履行了信息上报、纠纷调解、为民经办代办服务事项、宣传政策法规的职责。(3)各级网格办及中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责服务群众。截止6月底,各相关职能部门受理事件信息3280件,办结2767件。除依法履责外,各职能部门单位还深入网格积极开展义诊、宣传、平安创建等各类活动,其中春节期间有97个单位党员干部参加了城区网格义务治安巡逻活动。(4)网格服务管理机制及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单位、独立院落单位为运用信息平台解决民生问题,都按要求配备了网格化手持终端;独立院落单位逐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网格民情日志、人口房屋台账、网格宣传窗等“八有”基础设施。6月底完成“八有”设施建设任务较好的单位有交警大队、卫生局、疾控中心、县医院、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林业局、机关事物局、文广新局、白沙小学、白沙中学、思源学校、国土局。(5)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及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6月9日,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正式单独运作;15个乡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指挥中心及150个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机构人员及职责流程得到进一步明确,办公场地、信息平台建设正在逐步落实; 6月12日白沙县城9平方公里2.5维仿真电子地图及各项功能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高。部分乡镇网格办及分指挥中心没有按要求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兼任其他工作过多,影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效率;部分乡镇对网格化工作经费投入少,个别乡镇主要领导没有定期研究部署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例如白沙镇对春节后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干部参与网格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一拖再拖;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元月至六月处于停摆状态,6月份州督察组在白沙镇朝阳社区常青网格随机抽查10名群众,发现有5人的人口信息还未录入到网格信息系统;对金圆桔城网格示范点工作跟进督导不力,排忧解难不够,导致该网格服务管理人员不落实,各项工作瘫痪·。二是乡镇及单位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全面履责不够。由于履责制度没有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存在应付现象,没有扎实落实网格各项基础工作,多数乡镇没有落实网格“九有”,少数单位独立院落没有落实网格“八有”基础工作任务。致使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服务效率低,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不高。三是村社区网格干部责任不落实。部分乡镇没有将村社区干部落实网格长责任列入绩效考核,没有同工资补贴挂钩,没有落实一事一奖经费,没有按月跟踪督促履责,致使村社区干部的网格长责任履行不到位。

十、统战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考核)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同心创建”工作有亮点。县民族事务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潭溪镇松柏潭村、梁家潭乡芭蕉坪村、浦市镇太平街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浦市经开区、浦市镇党委积极支持和配合县委统战部深化太平街“同心社区”和马王溪“同心乡村”创建,创设“同心之家”,围绕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区建设以及扶贫帮困、法律援助、文化卫生、青少年教育、老龄服务、就业创业辅导等内容开展活动,得到省州统战部门领导充分肯定。县民政局联手县委统战部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试点工作,确定浦市老龄协会、浦市镇个私协会为试点单位。县教育局支持配合县委统战部启动实施了“拍翼教学资源网”项目建设。县科技局大力宣传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报送的统战工作信息数量多、质量高。(2)统战干部教育有加强。各乡镇统战委员参加了全县组织、统战工作会议,学习领会全州党务工作会议和全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县统战工作干部培训,首次将县直部门党外干部、乡镇统战委员、开展同心创建的11个社区第一支书集中开展培训,首次将统战工作、对台工作、民族工作集中进行解读。县检察院、县农业局重视党外干部教育工作,选派两名党外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3)关心统战对象有实效。各乡镇均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异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白沙、浦市、白羊溪等乡镇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及时、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统战工作认识不够。个别单位没有站在“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认识和看待统战工作,在本单位统战工作中抓什么、如何抓思考、谋划和落实不够。县药监局没有按要求派员参加全县统战干部培训,5月19日的开班式及上午课程缺席。二是统战知识掌握不多、不深。相当一部分单位对统战工作对象、范围和方法知晓度不高,服务统战对象有实事无总结、有亮点无推介。三是统战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欠缺。到目前为止,多数乡镇统战工作信息报送均为零。一些单位将纯业务信息当做统战工作信息报送,没有体现任何统战工作元素,有数量无质量。

十一、党管武装工作(由县人武部考核)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1)民兵整组。对全县15个乡镇民兵整组情况进行2轮检查,并对各单位民兵队伍建设和“一拓双带四促进”工作进行了调研。军分区工作组对县民兵应急连和达岚镇、合水镇、兴隆场镇、白羊溪乡等9个乡镇进行了检查,迎检任务总体完成较好,表现突出的单位有县行政执法局,白沙镇、兴隆场镇、浦市镇、潭溪镇、石榴坪乡、白羊溪乡。(2)军事训练。上半年完成专武干部35人、民兵应急队伍180人、民兵通信保障分队46人、县民兵应急连125人的训练任务。4月20日至28日,全州专武干部、民兵教练员、抗洪抢险分队骨干集训在我县进行,我县参训队员获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洗溪镇民兵高骞在训练考核中获个人综合第一名,梁家潭乡武装部长李德松被评为训练先进个人。5月中旬,还分别组织专武干部、民兵营长参加了省军区组织的专武干部集训和吉首军分区组织的民兵营长集训。今年军事训练的总体形势较往年要好,表现突出的单位有达岚镇、兴隆场镇。(3)执行重大任务。为保障安全度汛,各乡镇在接到上级的暴雨预警通知后,认真清理检查物资器材,迅速集结人员,对重点防汛地段、山塘水库进行轮流巡逻。积极发挥民兵营长情况熟的优势,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6月20日至6月27日,泸溪、辰溪两县民间30余支龙舟赛队伍在沅水浦市段组织比赛。浦市镇出动民兵应急分队100余人,负责水上安全和维稳巡逻任务。另外,从武溪镇、石榴坪乡抽调民兵10人,负责操作冲锋舟在水上进行救援和巡逻,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表现好的乡镇有白沙镇、武溪镇、石榴坪乡。

(二)存在不足。一是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标准不高。个别单位与基层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梁家潭乡办公室的设施较差,装备器材室各类物品摆放不规范。合水镇、永兴场乡、解放岩乡等单位资料不完善,特别是“七个本子”、“两个卡片”内容不全,不准确。二是专务干部业务水平不高。6月下旬,9个乡镇的专武干部全部调整到位,新调整的部长对武装工作热情高,但缺乏参军经历和武装工作经验,对武装工作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三是统筹协调工作能力欠缺。专武部长是基层的中坚力量,分管工作较多,分散了抓武装工作的精力。在今年的迎检过程中,合水镇武装部长在接到迎检通知后,没有及时赶往乡镇做好迎检准备,办公室物品摆放杂乱,表格数据错漏较多;八什坪乡武装部没挂牌,影响了上级工作组对我县武装工作的整体评价。

绩效考核督查通报范文三

中心卫生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村卫生所(室):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根据省卫计委、县卫生局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于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4日,对全镇15个行政村,共20家村卫生所(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户随访等方法,对村卫生所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综合考评。其中年度考核总得分85分以上的有19名、75-84分的有1名、75分以下的0名。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各村卫生室均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普及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了一般性的体检,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在确立重点人群管理目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乡村医生工作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但是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要求各村卫生所(室)认真落实整改。通过此次检查,村卫生所相关人员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有了较大地提高,希望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附:1、。。镇卫生所(室)2015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成绩汇总

2、2015年上半年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及整改措施。。。

中心卫生院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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