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送葬的始因

2017-03-13

摘 要:《我弥留之际》作为美国著名南方作家威廉•福克纳的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描述了本德伦一家荒诞不经的送葬过程。笔者借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深入探究本德伦一家执意为艾迪送葬去杰弗生的始因。

关键词:送葬 伦理道德 个人主义 自私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创始人聂珍钊教授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文学的产生最初完全是为了伦理和道德的目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不仅要对文学史上各种文学描写的道德现象进行历史的辩证的阐释,而且要坚持用现实的道德价值观对当前文学描写的道德现象作出价值判断。乔国强也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内容聚焦在作家、作品以及读者的价值取向,即道德倾向上。

《我弥留之际》恰好体现了福克纳对个人伦理道德价值观的诉求。它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肖明翰曾指出:“《我弥留之际》仍然在进行深入的道德探索,并揭示了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优秀的道德品质,本质上不坏的人在生活中,特别是剧变和灾难中会如何堕落并丧失人性。”

本文结合当时的伦理思想和文学历史背景,借助伦理道德分析方法,以揭示本德仑一家荒诞送葬的根本始因。

“坚固的个人主义”曾是繁荣的20年代的流行口号。而30年代却是对集体主义要求的时代。《我弥留之际》的出现正处于两个时代的交替,必然也受到“20年代南方个人主义”和“30年代南方集体主义”的共同影响。

在个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尤其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进行系统考察的基础上,杜威提出了他的所谓“新个人主义”。他认为,认为只有处于开放和改变之中的社会,才能为个人的自由创造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机会,社会和社会活动愈开放愈丰富给个人以自由创造的机会就愈多,个人才能的发展就愈快,其价值现实就愈大愈高,可见其最终目的仍旧只是个人的完善,也就是他并没有真正放弃个人主义这一西方和美国近代以来最根本的价值观念。

个人价值是福克纳的人道主义思想的核心。他宣称:“人只有在他的个性中才能得到拯救”,同时福克纳对人的道德完整的强调是他的思想同存在主义产生了共鸣,重视人的道德价值,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1941年他在信中说到:“一直以来我都是在写荣誉,真理,怜悯,体谅以及耐心,忍受悲伤,不幸,不公并且继续忍受的能力。我着眼于那些个人,他们遵循和坚持这些美德并非是向获得报酬而是由于他们的美德。”

安斯坚持履行并最终完成妻子的遗愿,卡什不怕忌讳埋头苦干为母亲做棺材;朱厄尔奋不顾身在大火中抢救母亲的棺材等,全家人的行为体现出了他们内心深刻的家庭伦理道德感。

然而,送葬也揭示了他们的自私本性。安斯为了能趁机去大镇子安假牙,同时娶个新老婆;朱厄尔在母亲大行将至之时,冒着见不到她最后一面和耽误出殡的危险,只为少得可怜的外快;杜威•德尔,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参与母亲出殡,事实上是去城里找药堕胎;瓦达曼是本德伦家最小的儿子,弱智儿童,连母亲是谁都分不清,送母亲出殡是要看橱窗里的玩具火车和吃香蕉。

《我弥留之际》中的送葬揭示了一个缺乏爱的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家庭,社会和人们在经历剧变与灾难的情形下所表现出的滑稽丑恶与疯狂。人们的本性是他个人行为的本源。小说通过描写艾迪弥留之际到安葬艾迪入土的全过程,以及全过程中家中各人的行为,将他们的本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了读者眼前。通过本德伦一家的故事福克纳是在表明,在传统观念“弥留之际”,新旧思想交织作用之下,人会如何堕落;同时让我们看到了他对个人伦理道德价值的诉求和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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