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国家公共租赁税收优惠

2017-05-05

公共租赁是国家为了更好的满足低收入人群提高居住的环境实行保障性的住房,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很好的履行一定的规则,才能保证有更需要的人得到居住的环境,所以国家出台了一定的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还有关于其中税收的优惠政策,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第一、加强住房城建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公共租赁住房的权人违法进行罚款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第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也会进行罚款: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第四、国家针对公共租赁税收优惠。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并且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当中涉及到的承租人还有公共租赁管理者的一些行为的规范,如果有不和谐事项出现进行的罚款,并且国家对于公共租赁税收是有一定的优惠的政策,其中是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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