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经营业户一封信
书信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既具有传情达意的功能,又可视为文学作品来欣赏。那么,致经营业户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经营业户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经营业户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经营业户:
您们好!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事关一个城市的宜居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福祉,是城市品质、形象、美誉的重要支撑。为了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为全市人民创造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即日起,我市将对沿街门店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行为、擅自占用店前道路摆卖物品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告知:
一、六区四市所有主次干道都纳入整治范围。
二、沿街从事经营活动的门店,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提供餐饮服务的,还需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手续,严禁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所有沿街经营门店,不得在店外摆卖商品、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不得随意占用店前公共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四、所有沿街经营门店,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环境、包园林绿化、包公共秩序、包立面整洁、包城管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持店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自觉爱护店铺周边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严禁倚店乱搭棚厦、私设篷帐,严禁乱贴乱画、乱设广告招牌及其他设施,保持店铺建筑立面整洁。
五、经允许设置的门头牌匾、广告灯箱等要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规范、整洁、完好、安全。
六、请广大经营业户对照以上要求自查自纠,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自觉整改。尚未整改的业户,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维护城市环境,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了我们这座城市的荣誉,为了我们生活的城市品质,为你我他创造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我们希望您立即行动,共同努力。我们相信,有您的大力支持配合,有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城市会更加宜居、幸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
致经营业户一封信范文二
全区广大经营业户: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是关系周村人民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于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需要全区市民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广大经营业户的理解支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范有序经营,临街经营不超出门窗、外墙;不在店外摆摊经营、展示商品;不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加工制作商品;不在城市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不在树木、电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二、依法文明经营,遵守一店一牌规定,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门窗贴字、宣传促销;禁止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泼乱倒、乱扔废弃物;不在道路、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物品。
三、维护公共设施,禁止占用、损坏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不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不擅自设置马路斜坡;禁止噪音污染。
四、规范露天烧烤、大排档,严格遵守“进店、进场、进院”三进经营管理要求;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各项经营许可手续齐全;主灶具、烧烤炉具须固定在室内设置、室内制作;销售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经营环境整洁卫生,垃圾不落地。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经营、随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露天烧烤、大排档一律取缔。
希望全区广大经营业户自觉遵守本告知事项,积极支持配合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于2015年8月16日前按照通告要求规范到位。逾期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采取强制措施;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致经营业户一封信范文三
广大经营户朋友:
固镇是你我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近阶段,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不懈努力,我县的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提升。但与广大群众的意愿相比,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创建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广大经营户提供一个集中、规范的经营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县委、县政府建设了七个专业市场,用于将县城区域内相关经营户划行入市,进场规范经营,让路于民、让序于市、让美于城。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6日起,县城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以及其他违规摆摊设点的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除在指定地点、时间和范围内允许经营的场地外);城关地区“三横六纵”(浍河路、谷阳路、迎宾大道,交通路、胜利路、黄园路、东风路、立新路、滨河路)从事汽车美容、洗车的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机动车按规定进场停放。
二、县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门店经营以卷闸门为界,所有商品和杂物一律进店,严禁占道摆放。
三、市场安置方案。按照划行入市、就近原则,七个专业市场安置方案如下:
1、固镇县花鸟市场:城关地区所有宠物、狗市、鸽市和无固定门面花鸟、苗木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
2、固镇县汽车农机市场:汽车、农机销售和修理不得在店外经营,需在店外经营的一律进场。城关地区“三纵六横”主干道从事汽车美容、洗车的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
3、固镇县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城关地区所有占道、店外、流动经营的蔬菜水果批发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现有立新路水果批发市场整体迁入。
4、东风南路饮食群和黄园南路饮食市场:滨河路以西、黄园路以东(大营路、浍河路西段、立新路中段)两侧的饮食摊点经营户早排挡、夜排挡均须进场经营。
5、城西农贸饮食市场:交通路到城西公园,谷阳路西段(胜利路以西至城西公园)的农贸饮食摊点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
6、育红巷饮食广场:浍河路西段(黄园路至火车站)、谷阳路中段(康复巷至胜利路)以及文化巷、土产巷、育红巷、体育东巷,县医院附近两侧的饮食摊点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
7、新二中饮食广场:新二中门前、胜利北路两侧、迎宾大道西段(正义巷以西)的饮食摊点经营户均须进场经营。
三、市场的板房或摊位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配租,承租经营户与市场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等费用,进入市场,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营业。
四、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的车辆和物品应当停(摆)放在指定的区域,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
五、咨询报名电话:6055531、6022315
联系人:孟坤
监督举报电话:6055516
“固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衷心希望广大经营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配合退路进市工作。县文明办、城关镇、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执法。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固镇县行政执法局
固镇县公安局
固镇县文明办
固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