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村公路承包合同样本

2017-03-23

通村公路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动 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通村公路承包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村公路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通村公路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沈维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修建白鹿镇兰蟒村通村水泥路,经沈维全(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共同商定,于二O一二年 月 日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工程从湖塘口至兰蟒村(指起止地点),公路长度约5公里,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二、技术标准

按测设图纸施工,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巫溪县交通委员会《通村水泥路技术标准》要求施工。

三、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或农机部门工程人员指令施工。严格质量要求。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返工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工程保质期为二年,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维修,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四、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期

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 天内立即开工。

完工时间: 前。

六、承包价

根据工程预计数,本合同承包价为人民币60元/一立方.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由乙方自行解决启动资金,工程完成后,经巫溪县交通委员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总工程款的50%,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于农历

2012年年底支付总工程款的30%,剩余2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内付齐。

八、材料供给

1、甲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和水泥、砂石的供给。

2、乙方负责解决工人和其他所有材料、后勤的自给。

3、乙方在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中应本着小心呵护,合理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如有故障出现应自行修复。工程到期应将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

九、违约

1、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如不能按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超过工期按 元∕每天,对承包人进行扣除工程款,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此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解决本合同纠纷方式。

1、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未尽事宜或可另订附加合同,附加合同享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通村公路承包合同范文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实施“村村通”公路建设步伐,甲方决定修建村级公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路面结构及技术等级

工程项目:本工程系混凝土路面,全长约 米(起 至 村,以验收长度为准),宽 米,厚 米,混凝土强度为C30,软基路段前期处理:乙方按国家道路管理要求施工,待县交通局质量监督管理科验收后,方能铺筑水泥路面。

二、保修期:二年

三、施工承包方式

甲方将路基处理、路面施工,一次性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按计划投资采用合同总包干,每平方米造价 60元,工程总面积12000平方米,共计72万元。

2、支付办法:甲方在2012年 月 日前付给乙方总价款的30%计 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付给乙方总价款的60% 万元,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2012年年底前付清。如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滞纳金每天500元整。

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五、工程质量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本工程按交通部颁发的JTJ071-98《公路工程检验许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

2、甲、乙双方必须明确质量责任人,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质量档案。乙方在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负责处理和缺陷修复(人为造成除外)。

六、安全生产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在混凝土工程验收合格前,若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协调工作

1、甲方负责本项工程的准备、治安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2、在施工中,凡因甲方协调不力,造成乙方停工,设备损坏,材料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各方关系,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为宗旨。

八、竣工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并申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待上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结算。

九、设计变更

1、变更的项目

①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②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③更改有关部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④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2、变更的程序

严格按《路网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办理。

3、变更价款的确定

①工程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②工程量变更,工程费用随之变更。

十、其它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及有关的报表。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交通局一份,镇政府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通村公路承包合同范文三

工程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凤鸣乡大万路大地湾至天台村段改建工程 工程编号:2014-01

发 包 方:内江市市中区凤鸣乡人民政府

承 包 方: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凤鸣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凤鸣乡大万路大地湾至天台村段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凤鸣乡凤鸣村、天台村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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