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领导党课讲话稿精选

2017-06-19

领导干部上党课是落实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重要措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领导党课讲话稿精选,仅供参考。

2017领导党课讲话稿精选篇1

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来到**,与我们镇村干部一起探讨学习有关“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和要求,用以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我市的教育活动也已全面展开。尽管这次专题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但是根据中央《方案》要求,这次专题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并明确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要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这就意味着,常态化的“三严三实”将会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因此,在当前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形势、新常态下,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以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认真学习和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检验自身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三严三实”,这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每个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按照市委对上党课“三个讲清楚”的要求,我就围绕“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危害以及如何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等内容,引领大家一起学习、一起探讨。

一、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20xx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严三实”具体要求。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严以修身,严在党性修养。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对党员干部来说,严以修身的关键是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做到“石可破不可夺坚,丹可磨不可夺赤”。党员干部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了共产党人为什么而出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丢掉共产党人的灵魂,必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

严以用权,严在规范规矩。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责任,是信任,也是重托,只有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为人民谋福祉,为百姓解忧难,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严以律己,严在慎欲慎行。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时刻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一时糊涂,就会铸成大错。自己要管得住自己,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才能防止精神沦陷。严以律己的实质就是要自重、自警、自醒,清正廉洁。所谓胜人者力,自胜者强。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时刻记住“头上三尺有神灵”,要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做到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谋事要实,实在实事求是。自古至今,“实言实行实心,无不孚人之理”。谋事要实的根本是从实际出发,与百姓利益高度契合。只有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党员干部要做到严谨和科学决策,按客观规律办事,一切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而干,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

创业要实,实在务实担当。邓小平同志讲过,马克思主义千言万语就是一个字“干”,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如果只说不做,光谈认识不见行动,那是“空道理”;如果说得好做得差,认识了问题不好好解决,那是“假道理”;只有即知即改、见诸行动,那才是“硬道理”。创业要实,就是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党员干部想干事、肯干事、多干事、干实事,是义务,是本职,是最起码的要求。

做人要实,实在道德品行。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周恩来同志说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做人要实就是要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所谓“忠诚老实”,就是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谓“言行一致”,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同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就是要言必行、行必果,以行动验证表态、用实践兑现承诺。

“三严”与“三实”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三严”是根本、是出发点,要守住严、防止松;“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要突出实、防止虚。“三严三实”作为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新热点。它既继承了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既坚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受住“四个考验”“四种危险”,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需要发扬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三严三实”正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党和群众的需要、利益出发提出来的,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推动社会进步的需要,体现了时代价值。每一位党员干部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真正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清风正气一点点积聚起来,使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昂扬起来,以“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二、把握关键,做“不严不实”纠正者。

坚持问题导向,历来是我党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是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就是要解决党员干部“不严不实”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好的,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政风呈现出新的气象。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多次强调这一理念。优良作风不可能形成之后一劳永逸,而不良作风的克服也需要时时进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客观上需要我党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对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出新要求。对照中央一系列要求,作风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在我们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基层乡镇政府既有管理的职能,但更多的是服务职责,由于一些政策的不完善,让一些乡镇基层干部对怎么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过,不仅感到困惑甚至是无所适从。于是在工作中,有一些干部思想松动,行动松懈,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同程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从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一是个别乡镇干部机关化作风仍然存在,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走马观花就事论事,“做客”思想严重,缺乏主人翁意识,不注重调查研究,只看到表面现象,不能找到根源性的、实质性的问题,开展工作满足于当“邮递员”、传话筒、遥控器;二是工作方法简单,机械地、生搬硬套地贯彻落实上级意图,不遵从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满足于形式上完成上级任务,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一定程度存在;三是对复杂问题和热点问题不愿意耐心做工作,不愿意深入到困难的地方和矛盾多、问题大的地方,不能真正下去解决问题;四是面对改革过程中农村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部分乡镇干部仍然守的是老观念,走的是老路子,用的是老方法,政策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工作方法简单,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也影响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顺利贯彻落实。

我们一些村组干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严不实的表现。比如有的同志在处理村务上优亲厚友,有的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或经营上,把管理村务当作兼职,有的对群众缺乏深厚的感情,服务意识和能力欠缺,还有的同志不爱学习,思想观念保守,对新的形势和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好,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农民增收

和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方面缺乏深入思考,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和魄力,不能发挥“领头羊”的作用等等。 这些“不严不实”的种种表现,其实质就是背离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阻碍了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如果这些“不严不实”的作风问题不彻底解决,长此以往,我们党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直接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也直接损害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着群众利益,损害着党的事业发展,危害十分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不良现象和问题,对党员干部个人和家庭幸福的损害同样是极大的,党员干部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无视纪律约束,就会像“温水煮青蛙”样,从小违纪到大违纪,从大违纪到违法,直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到那时,有老不能敬,有幼不能爱,有友不能会,众叛亲离,悔之晚矣。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因此,我们基层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铭记戒律、握好戒尺、严于律己,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和良好形象为我们党赢得人心。

三、立足实际,做“三严三实”的践行者。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村组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有其许多特殊性,服务对象多而直接、涉事面广而复杂,工作十分繁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对基层乡镇工作的最真实、最生动写照。而基层镇村干部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实际工作者,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基层党员群众的“主心骨”,肩负着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引导农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重任,工作很具体也很辛苦。但是作为基层的党员干部不能因为工作具体、工作繁重而放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不践行三严三实、放弃做为民、务实、清廉好公仆的目标。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新时期农村工作对我们基层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在抓好镇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需要我们扎根基层一线的每一个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以务实作风和昂扬精神全力推进马井改革、稳定、发展的各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如何践行好“三严三实”,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公仆呢,我个人的体会是要切实做到“四有”。

一是要做到心中始终有党,做对党忠诚的基层干部。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我们的干部是党教育培养起来的干部,对党忠诚是基本的政治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真正的共产党人心中,对党忠诚高于天。对党忠诚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不能打任何折扣。三心二意不是真正的忠诚,损公肥私不是真正的忠诚,遇到一点挫折就对党产生怀疑、萌生退意更不是真正的忠诚。真正的忠诚,就是要忠诚党的信仰,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特别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同心同德,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绝对忠诚贯注到我们党员干部的血脉里,激励为党为民的灵魂,支撑敢拼敢干的脊梁。对党忠诚是根本,只有忠诚于党,才能牢记党的宗旨,才能将党的事业、群众的事情扛在肩上,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是要做到心中始终有责,做敢于担当的基层干部。“桥的价值在于承载,人的价值在于担当”。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担当就是义务,是责任,是能力,是品格。有了担当精神,很多事情才能真正落地、落实。习总书记说:党把干部放在这样的一个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他还说,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基层党员干部处于党的事业底层一线,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望,更应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坚持把工作做到实处,把小事办妥、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既不急功近利,也不半途而废,要有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危机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面对农村工作新的压力与挑战以及马井当前的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克服小富即安、等待观望和墨守成规的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以超常的思维、超常的举措、超常的付出,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三是要做到心中始终有民,做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心中有民,就是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古人曾经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因此,“心中有民”就要“以民为心”,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看轻自己,看重人民,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民”,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心里装着群众,办事才能想着群众,如果放不下架子,视百姓利益如无物,待民生疾苦若无睹,把“血肉联系”只喊在嘴上,无疑是没有把群众放在心上,也不可能干实事、干好事。“官视民如草芥,则民视官如寇仇。”基层镇村干部时刻面临着群众,心中没有百姓,不仅会误国殃民,最终自己也难免会跌跤。做到心中有民,我们不能只在大楼里讲群众、口头上谈群众,而要深入到最基层,近距离接触群众,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跟群众交心、对群众贴心、让群众放心,了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实际困难,努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感到肩上有责任,才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要做到心始终中有戒,做清廉干净的基层干部。为官做人干净,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只有思想上一尘不染,行动上才能一身正气。心中有戒,就是要心存敬畏,严格自律。我们说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怎样才能管住自己、战胜自己?一名党员干部的作为,取决于本人的修为。管住自己、战胜自己,关键是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自警自律、慎独慎微。“戒,警也。”就是要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清正廉洁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清醒人、明白人、规矩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不能擅自滥用,不能被家人利用,不能给朋友借用,也不能搞交易使用。要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决不能飘飘然、昏昏然,在别人围猎中掉进圈套。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习惯于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锤炼党性、磨炼心性,心中时时刻刻装着“戒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常思律己之益、常思放纵之害,认清欲望的背后是陷阱,明白贪婪的尽头是毁灭,从而勒紧心中的“紧箍咒”。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从党性修养、从政之德、做人准则等方面为如何做一个好干部指出了明确方向,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为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得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既把“三严三实”要求当成“标尺”,经常量一量自己在修身上有没有脱离低级趣味,在用权上有没有坚持秉公执法,在律己上有没有做到清正廉洁,在谋事上有没有摒弃好高骛远,在创业上有没有坚持脚踏实地,在做人上有没有做到忠诚老实;又要把“三严三实”要求当成“戒尺”,经常敲打敲打自己内心深处的私欲贪念,做到躬身自省、慎独慎微,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为政清廉务实,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凝聚改革发展精气神,助推中国梦早日转化为美好现实。

谢谢大家!

2017领导党课讲话稿精选篇2

同志们:

为了相应中共中央要求学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所以在这次党会上宣讲的是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研究审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把”的要求: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我们的行动”,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学习贯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当前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相关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

《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

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