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案例 关于养老保险的案例

2017-03-10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涉及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养老保险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养老保险案例篇1

当事人于2002年下半年在工作单位交了半年的养老保险,但年末企业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这几年一直没找到给交保险的单位,由于钱额太大,这几年自己也没交,保险就停了,现在找的单位给交保险,当事人想重新交保险,以前交的那半年也不要了,怎么办理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等特点。在管理上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基于上述几点,想重新交保险,以前交的那半年养老保险费不要了,是办不到的,在管理上是违反沈阳市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管理要求的。至于欠费钱额较大,暂可不补缴,待有能力时连同滞纳金一起补缴也可,欠费不影响办理停保、转移手续。现用工单位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即可。

养老保险案例篇2

王强是山东省某县的农民,虽然家里有承包的土地,但基本上是在乡里的乡镇企业上班,领取企业发给的工资。

前一段时间,王强从电视里听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觉得实行养老保险能很好保障晚年的生活,虽然平时定期交点钱,但是也为自己储蓄了,将来自己老了干不动活了,国家可以按月发给自己养老金,生活也有保障了。于是王强四处打听,想知道自己应该如何乡镇企业保险。

通过咨询,王强知道可以通过自己所在的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由乡镇企业为王强建立一个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王强定期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记在他的个人账户下,同时乡镇企业也会给一些补助,具体补助的方式和标准由乡镇企业确定,这些补助也会记在王强的个人账户名下。当然,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乡镇企业的补助可以根据各自的收人情况进行一些调整,王强满60周岁的时候停止交纳费用,同时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养老保险案例篇3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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