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如何办理土地证
购房者对于购房以后,土地证办理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南京的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
1、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3、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4、流程: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5、需提供登记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
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
房屋拆迁协议;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核实。
南京的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1、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以上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原房主土地证的原件。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你可以凭办理的新房产证,和继承手续,老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几百元手续费。
2、如果你住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需要你缴纳土地评估总价30%--4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你的土地证。
3、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持已办理的产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私人印章,由本人(如共有的,共有人要一同到场)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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