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016-11-30
为了方便考试报考,网将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公布如下,供考生参考,请考生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最终公告为准:
2016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016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属于不得报考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