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状况调查论文

2016-11-01

社会治安状况并不是由犯罪量的发展变化这唯一变量所决定的,而是由社会治安秩序的控制力和破坏力相互制约构成的动态平衡状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治安状况调查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状况调查论文范文一:对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农民生活状况不容乐观,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因此,认真分析农村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把握特点,找准原因,增添措施,对于维护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治安 犯罪特点 误区成因 对策建议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的因素除干群关系、矛盾纠纷外,社会治安问题虽较以前有所缓解,但仍很严峻。仅以国家级贫困县宣汉县为例,该县辖54个乡镇,人口127万,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上世纪80年代中期修建四川江口湖电站,淹没区涉7个乡镇57个村220个社14万余人,其中库区移民1.8万人。由于涉及面宽,社会矛盾突出,维稳压力大。近三年来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年分别发案25起和5起。

一、主要特点

1、农村民事纠纷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留守在家的大多数是妇女、未成年人和空巢老人,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矛盾冲突。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有的人往往不择手段,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

3、黄赌毒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农村文化生活单调,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导致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少数家庭因赌博而拆散,少数农民因赌博走上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道路的也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目前,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了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级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血腥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辱骂、斗殴、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随着中石油、中石化勘探开发的进入,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库区移民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误区成因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便会造成矛盾激化。宣汉县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662元,远远低于全省的人均收入。“寸土不让,寸利必争”的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导致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时常因利益纷争激化矛盾。农村经济落后,一些农民受利益驱动,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些农民一旦发生民间纠纷,嫌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法制观念淡薄,不愿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是依仗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等极端手段。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淡薄,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

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侵蚀,在无知中掉进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足,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防范措施落实不够,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滞后,导致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防范不力。有的对一些闹事苗头麻木不仁,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能遮的遮、能拖的拖,导致问题越拖越大,酿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有的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任其事态发展;有的村、组干部认为众怒难犯,工作不好开展,遇到群体事件制止不力、配合不够;有的甚至逃避工作,致使处置工作难度加大;有的干部还起到“军师”的作用,为一些非法活动出谋献策,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4、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机制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防控措施在农村无法落实,农村联户联防组织、治保会、调委会建立不完善,必要的报警求助设施不齐;有的村没落实专人从事治保调解工作,未建立相应的不稳定信息收集网络,不能及时收集不稳定信息;有的村法制宣传教育未跟上,没有用先进的思想和法律知识占领农民的思想阵地,封建迷信、歪理邪说、黄色低俗的不健康文化趁虚而入,导致一些农民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发生偏差,极易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理念教育武装农民头脑,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连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意识。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维稳能力。要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把村级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两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把两委班子真正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全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导集体。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秩序。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震慑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诈骗、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村、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速查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4、建立治安防范机制,构筑农村预防体系。首先,乡镇领导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切实把社会治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其次,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使以前流于形式的治保会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守护神。第三,要落实民警治安工作责任制,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实行一村一警制,切实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构筑预防体系。通过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族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第 五,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治安工作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将治安防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胡锦涛同志指出:“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能否确保社会长期稳定,对党的执政能力来说,既是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一个重要考验。”因此,认真分析农村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把握特点,找准原因,增添措施,对于维护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社会治安状况调查论文范文二: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农村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农村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把维护农村稳定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以保障铜梁县成为渝西工业、财政、文化教育大县目标的实现,是值得各级干部深思的一个重大课题。

[关键词] 铜梁县,农村治安问题,稳定,工作研究

铜梁县位于重庆西北部,幅员 1334平方公里,总人口 81万,辖34个乡(镇)。铜梁资源丰富,交通、通讯发达,河流通航151公里,公路里程1824公里。铜梁农产品丰富,工业门类齐全,化工、能源、机械、冶金、建筑材料等支柱产业正在逐步形成。重庆直辖以后,给铜梁的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在世纪之初把铜梁列为渝西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济发展迅猛。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农村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农村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把维护农村稳定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以保障渝西工业、财政、文化教育大县目标的实现,是值得各级干部深思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农村治安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发展趋势

(一)表现形式

1、农村自身影响稳定的问题日趋突出。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不尽合理。从近年来民工流动的状况看,盲流人员所到之处,都给流入地的治安形势带来压力。目前民工的流动形式主要有三种:(1)由农村向城市转移;(2)由内地向沿海转移;(3)由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转移。很明显,劳动力流动量的增多,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也增多,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流氓滋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案件与此有关,而且团伙犯罪所占比例较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要使剩余劳动力真正做到有序、合理地流动,做到离乡不离县、就地合理消化剩余劳动力,减少不安定因素,应当是决策部门考虑的一件大事。

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抬头之势。农村宗族尽管在组织形式和规模上与旧宗族相比,虽然有一定区别,但已经成为一股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力量。主要表现是:(1)有的与基层政权组织明争暗斗、讨价还价,唯恐天下不乱,严重危及基层稳定;(2)有的维护私人、宗族之间以及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阻扰和破坏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落实;(3)有的插手民间纠纷,煽风点火,故意扩大事态,使其恶性化、暴力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三是部分农民的法制意识扭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文化素质低下,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人挑唆和蛊惑,从事非法活动;(3)为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设置障碍,增添阻力,刁难政法公安人员,对抗执法活动。

2、邪教组织屡禁不绝,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

近年来,虽经多方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监控和帮教,也对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打击处理,甚至还当场捉获一名正在散发传单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市局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群众的觉悟普遍提高。但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邪教组织“法轮功”、“门徒会”极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而,一刻也不能放松对邪教组织的警惕。

3、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从全县历年立破刑事案件看,虽然同比前一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总量较大,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成功破获了“2002安居镇杀人沉尸案”、“2003石鱼镇入室抢劫杀人案”、“2003??9??5寻衅滋事案”、“2004??11??18爆炸案”等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市局提出地“三个绝对”的硬性指标,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仍比较突出,这些犯罪数量多、影响坏、危害严重,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铜梁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4、黑恶势力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警民联防,一举铲除横行一时的巴川镇黑恶团伙头目杨××,并通过大量工作,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了涉恶案件,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全县人民增强了安全感。通过模排掌握和打击处理的情况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治安影响最坏、危害最烈、后果最严重。他们没有放弃对社会政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颠覆和破坏的侥幸心理,其主要表现是:有的利用同乡、同学、亲友、狱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纠集成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有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的为人讨债,制造事端,酿成民间纠纷,严重危害当地稳定。

5、黄赌毒等“六害”活动不断增多,屡禁不绝。

在“扫黄禁赌”行动和“网吧”的清理整治中,对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先后整治警力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网吧,收缴各类淫秽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捉获卖淫嫖娼人员;还配合家长、亲友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降低了吸毒率。从赌博看,聚众赌博普遍,赌资不断增大,参赌人员不断增多;从卖淫嫖娼看,利用公开的场所与隐秘的手段相结合,更加普遍化、组织化、公开化。

(二)发展趋势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暴露,因而,引发治安问题的因素将大量存在,在一定时期内,我县农村治安状况仍然趋于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实施城市扩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如果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不好,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

二是刑事案件发案虽然有所下降,案件总量较大,侵财案件比较突出。

三是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将成为困扰农村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由此衍生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经济诈骗、假冒伪劣和合同、债务纠纷必然增多。

四是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犯罪、无业人员犯罪将成为犯罪活动的主体,是值得各级干部重视的问题。

五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六害”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向农村转移。特别是交通要道、城乡接合部、旅游度假村以及商贸比较发达的农村集镇尤为突出。

二、出现农村治安问题的原因

(一)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铜梁县虽然地处丘陵地区,交通方便,地理环境比较优越,但是,经济市场疲软,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在铜梁县农村的犯罪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是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涌入城市寻找就业门路,但城市的企业在改革中被兼并、被重组,下岗职工增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就决定了进城打工的农民被排挤。即便是能够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公时长、条件差的工种,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致使农民的行为、心理、道德、情感等产生强大的反差,引发抵触心理、发泄心理乃至报复心理,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二)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与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二是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农村不安定因素。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对一些民间纠纷置若罔闻,制止不力,估计不足,任其发展,酿成事态;一些农民的矛盾纠纷无法排解,致使农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降低,上访、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三) 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但在有的地方仍然流于形式,有的农民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野蛮解决,要么投诉报端,制造舆论,制造混乱,以此发泄私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够,防范工作不力,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由于刑侦破案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导致一些防范控制措施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麻痹思想,治安防范无措施,守楼护院形同虚设,齐抓共管的措施落实不够;城乡结合部散居居民结构复杂,防范意识淡薄,出现管理“死角”,极易引发刑事案件。

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农村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员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无法投入繁重的治安工作中去,加之装备落后,人为造成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四是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由于企业改制、人事劳动、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三农”问题、移民安置、以及各类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造成集访上访人员增多,处置难度增大。

三、农村治安工作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及治理措施

(一)目标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治安工作将继续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降一升三无”、“创建平安铜梁”的奋斗目标,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拼搏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治安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8%,刑事重、特达案件侦破率不低于 83%。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队伍的形象和作风有明显的改进。

(二)治理措施

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农村治安问题对全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的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不能忽视农村治安问题的整顿和治理,必须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法律的手段对农村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1、要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治保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工作制度,加强对治保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使其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在农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有这样,农村治安稳定工作才有组织保证。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可善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要求妥善处置,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真正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乘机打砸抢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采取断然措施,不能久拖不决,要依法严惩。

三是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原则,在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区,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实行露头就打,同时还要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让邪教、非法宗教有藏身的场所。

2、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政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和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适时开展集中整治,除恶务尽,依法从严、公开处理,震慑犯罪,为群众撑腰。

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侦速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密切注视吸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现象向农村渗透、蔓延的动向,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3、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农村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一是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加大力度经常对全县矿山、煤窑等常用爆炸物品的地方进行清理和整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农村派出所要会同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切实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生活上的困难,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三是加强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要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方便,促进有序流动。同时要掌握外出人员的流向和以及活动情况,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取得联系,加强配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4、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县局将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警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做大做强派出所,保障派出所正常工作所需经费、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最大限度地投入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之中。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设。县局始终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宗旨教育、思想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地方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不断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民警的廉政教育,加大力度查处民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枪支等案件。严禁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从事增加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业务建设。对派出所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是每一个民警要懂得扎实做好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民警进行教育和培训;使民警掌握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掌握农村公安工作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公安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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