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市直团工委的统一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委先教办、团市委《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永远跟着党走”为主题的增强共青团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共青团三门峡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在全院团员中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我院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团的各项工作发展,提高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本院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构建和谐三门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增强意识。坚持用科学理论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保障和维护团员的基本权利,明确团员的各项义务,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引导团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模范意识。
2、健全组织。把教育活动与加强团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深化坚持党建带团建,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完善“三级联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形成符合检察工作特点,能使青年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以此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院团组织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3、活跃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不断提高团的工作水平。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青年文化、青年创业、青年人才、青年中心等重点工作的深化实施,促进团的事业和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4、树立观念。在全体青年团员干警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向优秀党员看齐,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认真学习、借鉴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院党组、机关党委的支持与重视,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党建带团建总体格局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2、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团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团史团情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通过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典型宣传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使广大团员明确新时期团员先进性的要求,激发团员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掀起活动高潮,使我院团员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
5、坚持开拓创新。广泛调动和发挥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在目标不移、原则不丢、质量不降、环节不少、时间不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载体,探索新时期团员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造工作特色。
四、参加范围
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为:
1、全院在编团员(包括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2、流入团员(借调、临时聘用、实习人员中的团员);
3、团支部成员。
全院涉及团员12名,分属6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