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小额创业贷款相关政策_小额创业贷款政策
现在的小额创业贷款也是很常见的了,小额创业贷款有什么相关的政策来帮忙吗?小编为你带来了“小额创业贷款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创业贷款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全解读
问1:开业多久的企业能申请?
答:开业后正常运营满三个月即可申请。
问2:贴息是啥意思?没有贷款利息?
答:正常还款是按一定的优惠利率还款。在贷款周期结束时如果本息都正常还清。即可申请全额贴息申请,就是把贷款的已付利息申请补贴全额返还。即相当于免息了。如果没有按规定还款造成信用问题就不能享受贴息哦。
问3:银行流水目前还是亏损是不是不能申请?
答:流水是显示过去到现在是亏损,但如果有明显在增加收入,市场销售额在上升,也是可以申请的。需要提供在执行的销售合同来证明未来的流水会改善。
问4:自有资金投入证明具体是啥?是指注册资金吗?
答:不是指注册资金。是指实际发生在企业运营上的资金投入。需要有相关凭证证明。比如房租、人员工资、设备采购等,需要相应的资金付出凭证发票等。
问5:整个申请周期到放款大概多久?
答:2个月左右。前期取决于申请资料的完善到位。在我们初审后即可去申请,一周后评估公司会到企业办公场地考察,如通过就等银行签约通知。
问6:申请材料不太会填,你们小秘书会帮助我们吗?
答:客户基本情况填写完毕后我们初审会从财务材料、企业项目介绍等方面尽可能帮助企业填写规范,以免申请时因疏漏退回。当然也需要企业积极配合噢。
2017小额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范围和条件
1、在本市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小额贷款的创业组织法人或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2、获得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者;
3、在本市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小额贷款的创业组织,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小额贷款用于创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4、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还须按照创业项目计划在本市创办小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和期限
1、根据创业组织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可申请小额贷款利息补贴,每人贴息最高不超过2000元。
2、创业前担保贷款的申请人符合贴息条件的,按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3、补贴期限最长为一年。
2017农村小额贷款政策有哪些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
(1)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白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日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本通知发布之日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2)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同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具体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具体贴息比例和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4)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2.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
(1)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各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定比例的资金,对省级财政部门的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各省市小额担保贷款年度新增额的一定比例,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具体奖补政策和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发放回收情况、担保基金担保绩效等另行制定。
(3)进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3.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1)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中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卜,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2)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山由中央和地力财政各负担一半。经办金融机构的手续费补贴、呆坏账损失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3)鼓励各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利用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具体管理政策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4.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1)各地要积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步做好创业信息储备、创业培训、完善个人资信、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有机联动。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要细化管理,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2)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2006】5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严格信用社区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强对信用社区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
(3)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用社区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信用社区定期回访”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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