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创业的最新政策_成都创业有哪些政策

2017-05-23

2017年相信有不少的朋友想在成都做创业的吧!在成都做创业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如何享受这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2017年成都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成都市创业补贴政策问答

(一)可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以下三类人员在蓉创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一是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二是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三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

(二)创业补贴的项目有哪些?

答: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创业补贴包括: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要求的,按原规定执行。

附: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即同一创业人或团队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四)创业补贴能否重复享受?

答: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即: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孵化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五)如果要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申请人的身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属于在在校大学生的,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省内高校的在校大学生。②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党校、自修大学、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不能享受;③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生不能享受。

2.属于高校毕业生的,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①普通高等学校(不限制地域);②全日制(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③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起计算),结业、肄业的不能享受;④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前处于失业状态(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申请孵化项目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可申请孵化项目补贴:

1.必须要进入经认可的孵化基地内进行项目孵化。经认可的孵化基地目前有两类:一是在蓉高校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业平台;二是成都市的市级及以上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或经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2.领办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高校教师领办的不可享受;

3.项目状态为正在孵化。孵化创业项目包括2014年1月1日前开始、目前仍在孵化的项目。已结束孵化的创业项目,不按孵化创业项目补贴申请,可按规定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七)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开办创业实体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开办创业实体的注册登记时间:进行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受聘为农业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发证时间和受聘时间为准;开办“网店”的,以在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登记的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应为2014年1月1日后,不溯及以往。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受2014年1月1日后时间限制,按原规定执行。

2017年成都创业政策:学生休学、企业资助、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关系

日前,成都市政府同意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0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每条都是干货,对科技企业进行真金白银的补助:

一、小微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搞科研,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

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引进高层次人才顶尖团队可获500万元资助

方案明确,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利息补助。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助。

小微企业创办人或引进的人才,其研发水平或核心产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经综合评审并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长期、海外短期、青年、顶尖团队项目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财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引导资金最高按30%比例参股,4年内退出,转让价格为原始投资额。

二、科研人员:

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时鼓励在蓉高校在校学生到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实践的业绩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对符合条件来蓉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方案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者,一次性给予立项对象2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在蓉高校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对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小微企业联合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给予50%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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