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农民教育论文
新型农民教育是中国政府推动、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新型农民教育的方针政策是县(市)委、政府各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中国新型农民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中国新型农民教育论文篇一
《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摘 要] “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所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是关键。本文针对我国农民素质的现状,提出了加速培育农民素质的必要性及它的战略意义,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健词] 新型农民;培育;问题;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13亿人口中有9亿是农民,农民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健。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所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是关键。
一、我国农民素质的现状
农民接受基础教育程度偏低。农民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标准。据最新的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数据显示,4.9亿在家务农的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而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2.2%,小学以下的占34.1%(其中文盲、半文盲占6.9%),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文化程度的差距就更大。法国7%以上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60%的青年农民具有中专水平。德国7%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53%的农民受过2一3年的职业培训。日本农民中大学毕业的占5.9%,高中毕业的占74.8%,初中毕业的占19.4%。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民仍然是一个“知识贫困”的群体。另外,农村基础教育的地区差异依然存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差异逐步缩小,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偏态依然相对明显,初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农村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加速培养数以千计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根本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二、加速培养新型农民的战略意义
1.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最基本元素,没有新型农民就不会建设好新农村
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作用的、决定作用的在于农民本身。
2.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型农民素质的提高是促进农民实现地域转移、职业转换、身份变更的希望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3.是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途径
理论和经验表明,农民素质与经济收入客观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要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农民素质,可使其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按照经济价值规律,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养优势产业和产品,形成各类经济产业链,不仅会增加农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而且还能在寻求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推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实现多次转化增值,进而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三、培育新型农民的对策
1.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事业
由于我国农民受基础教育程度低,直接影响着他们接受新知识和各种信息的能力,制约着他们的思维水平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儿童的教育状况,更是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的未来和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这也是当前培养新型农民亟待解决的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首先我们也可以看到,农村和城市在义务教育投入上的差距仍然存在。其次,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力量。目前在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非常贫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因此,可以试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年轻大学生到农村支教,还可以实行城市优秀教师帮扶农村教育措施,在软件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2.加大农民职业培训力度
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高等院校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的模式。如美国建立和完善了一个相当完整而庞大的包括农业教育、研究与推广体的农民教育科教体系。通过不同法案先后建立的农学院、农业试验站与农业推广站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农学院统管全州的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推广工作。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农民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只占5%。我国应通过进一步加强“阳光工程”,根据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围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合理建立教育计划、项目和专业,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
3.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政府应充分运用WTO规则,加大公共财政的“绿箱”政策投入力度,尤其是增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投入。政府的专项教育培训经费应有具体而充足的来源,可由指定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着力建立社会推动与投入机制。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方针,广泛发动和依靠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采取政府、企业、被培训者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办法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经费管理要制度化。政府的专项经费应按培训任务拨付,各培训基地应实行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在鼓励农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培训方面。可以学习西欧模式,从经济利益上诱导相关企业、农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培训,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与鼓励农民培训有机结合起来。
4.政府全力支持,通过立法措施支持农民培训
政府应对农民培训工作全力支持,社会高度重视,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农民教育培训的立法,通过立法形式保证农民教育培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改革和完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虽然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其规范程度和执行力度上还远远不够。因此,有必要制订一部《农民教育培训法》之类的保障农民教育和培训的法规,规定和鼓励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有关部门、涉农单位和农民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参考文献
[1] 徐庆国,黄丰.关于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思考.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28
[2] 李鹏.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认识与思考.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