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心得体会

2017-03-14

自“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启动以来,各省各县精心组织、积极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专题教育高效推进。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一些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既是更好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上着力,更要在修身自律上下功夫,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赖,真正成为合格的忠诚卫士。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铸就忠诚灵魂。对党忠诚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品质,“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是每位共产党员入党时在党旗下铮铮誓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事,党叫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要把党的主张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感染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更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更要模范地遵守党章,坚定地信仰党的宗旨,坚决地服从党的决定,由衷地热爱党的事业,严格地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地维护党的形象;更要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行为。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干净底线。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共产党人,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员干部倘若思想观念里沾上了“不洁之土”、“贪腐之蛆”,那么很容易在腐败的歧途上越走越远,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才能使党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干净的本质要求是“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循的不二铁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干净更尤为重要,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因为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党规的执行者、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要严于律己,自身干净。必须心怀敬畏之心,严守党纪国法,做到洁身自好,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保持清正廉洁。同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在治病树、拔烂树上着力,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进程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勇挑担当责任。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党员干部是改革发展大业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是职责所在。林则徐曾说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敢于担当,不畏艰难,才能组织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作出积极贡献。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而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得罪人,不敢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因此,要成为一名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就是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当前,特别要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要求和任务分解的监督检查,为大理跨越发展作出贡献;就是要自觉肩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作风建设整治力度,持之以恒地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上着力,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带动社会风气的明显转变。

干净、担当的本质要求是对党忠诚。就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忠诚是根本,干净是前提,担当是基础。如果不忠诚,就不可能担当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没有资格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之责;如果不担当,那么忠诚就无立身之地、干净也失去意义。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忠诚、干净、担当,理应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做人为官“三要素”,缺一不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三严三实”的要求,牢牢把握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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