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2016-11-21
团组织关系是共青团员身份的证明和档案延续。下面是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仅供大家参考。
介绍信
共青团________委员会:
____________同学,因_____________将组织关系转出(团费缴至____年____月)。团籍档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委员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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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是共青团员身份的证明和档案延续。首先,只要是共青团员才有组织关系,其次有了组织关系在退团前,组织关系必须跟着人走,第三,退团后组织关系相关内容进入个人档案。
1、团组织关系的取得。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相关内容参考中国共青团章程)
2、团组织关系结转。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接转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按要求填写,(转入、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等),并加盖接受单位或转出单位公章。
3、团组织关系自然结束。团员违反团的纪律,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团籍。除此以外,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