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农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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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农合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新农合政策如下
一、缴费时限: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待遇享受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参保对象:本县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地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者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
五、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六、年内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具体实施方案以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相关内容:
1、2017年新农合收费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本着“政府主导、集体扶持、自愿参合、整户参合、谁交款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建立,每年的收费标准及筹资起止时间均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个人自筹标准为160元/人。
2、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方式和需要提供的证件:
住院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慢性病就医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普通门诊复式处方、门诊交费发票;大病统筹报销需提供的证件:户口本、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合疗首次报销凭证。
3、2017年新农合报销执行方案:
新农合患者在镇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00元/人次,报销比例是合规费用的100%;市内县级定点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6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80%;市内市级定点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1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70%;市内市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18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60%;省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3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55%;省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2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65%;市内定点民营医院报销比例比照市级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在市内未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比照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起付线不变。
4、住院分娩的新生儿需要治疗时新农合报销: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报销(含治疗费、检查费、药品和中成药)。享受时间从出生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年度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各项报销。
5、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费用: 80元/人·年标准预算资金打入合疗账号,用于门诊治疗,年度结余滚存下年度继续使用,户内通用,按户封顶,镇、村报销比例分别为100%。
6、特殊慢性病种分为以下四类:
Ⅰ类为: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
Ⅱ类为: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
Ⅲ类为1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2糖尿病(并发症);3类风湿性关节炎。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 。
VI类为:1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2冠心病。
7、特殊慢性病申报需要携带材料:
(1)合疗证;
(2)当年参合票据;
(3)本人户口本;
(4)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5)县医院慢性病鉴定结果,附鉴定报告单。新农合参合对象带齐以上资料,于每年5月1日—5月31日期间,到县医院体检中心做慢性病鉴定后到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办理岚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医证,Ⅰ类特殊慢性病实时办证。
8、特殊慢性病补助标准:
Ⅰ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5000元/人;
Ⅱ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人。
Ⅲ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人。
VI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
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0%。若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的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按最高的一种计算。
9、参合患者封顶线:
同一年度的住院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助和特殊慢性病非住院定额补助合计不得超过25万元。
10、大病统筹补偿标准:
新农合合规费用报销后,自费费用达到一定标准的执行大病统筹补助。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万元(贫困户50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部分,实行分段按比例补偿。补偿比例为:1万元至2万元(含)补偿50%,2万元至3万元(含)补偿60%,3万元至5万元(含)补偿70%,5万元至10万元(含)补偿80%,10万元以上补偿90%,封顶线为30万元。(年度内可享受新农合政策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人)
11、外伤患者报销:
实行先公示后报销,省内住院应先填写外伤核查证明(经村、镇、就诊医院、县合管办审核签字盖章后符合报销的),省外住院必须持受伤地伤因证明(经县合管办核查签字盖章后符合报销的),核查该证明(伤因证明)附在报销资料后,按正常住院报销程序报销。
12、急诊抢救费用新农合报销规定:
患者住院前24小时内的门诊检查费可纳入住院报销,使用门诊发票结算,门诊检查和住院必须在同一医疗机构内。
13、参合农民享有的权利:
(1)有自愿参加新农合的权利。
(2)享有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3)享有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的权利。
(4)有对新农合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有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6)区域内有按规定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
14、参合农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和维护新农合所有规章制度。
(2)按时缴纳新农合基金。
(3)积极配合参与新农合工作。
(4)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和相关文书、就医与报销凭证。
(5)检举、揭发破坏或干扰新农合制度和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行为。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及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三户两印”的管理方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统一管理和运行。
16、新农合公示制度:
在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好公示制度,将工作程序、补偿比例、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全部置于居民的监督之下,做到阳光操作,内容公开、公正和公平,才能取得参合对象的理解,得到参合农民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