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奖励的决定
奖励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与表扬,使人保持这种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给予奖励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关于给予奖励的决定范文一
周末二班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活动要求,暑假里,周末二班开展了PLANK班级破冰挑战赛活动。后期要将78位同学的挑战视频进行剪辑、制作,我班李锐和施婷婷两位同学主动请缨,加班加点,细心认真,牺牲自己的业余活动及休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了视频制作工作。得到了MBA管理中心及全班同学的一致肯定。
为表彰两位同学甘于为班级奉献的精神,同时激励其他同学向李锐、施婷婷学习,经周末二班班委研究决定,给予两位同学每人200元物质奖励。但两位同学均表示,为班级贡献一份力量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愿把奖金悉数捐出,作为班级活动经费。在此,特对李锐、施婷婷二位同学的无私奉献予以通报表扬!
周末二班
8月30日
关于给予奖励的决定范文二
各处、室,研究中心,各省级宗教团体:
2010年,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指导下,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为全省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做出了努力。在年度考核中,周伟文、方汉民、羊孔勤、张国平、赵华、郭亮、吴普民、王小星、张淑华、白涛、熊鸣龙等1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陈意好同志参加省委驻泗阳扶贫工作队考核被评为优秀,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上12名同志予以奖励:
一、给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陈意好和熊鸣龙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二、给周伟文、方汉民、羊孔勤、张国平、赵华、郭亮、吴普民、王小星、张淑华、白 涛等10名同志嘉奖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同志向他们学习,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年 二 月 十 日
关于给予奖励的决定范文三
2013年8月至11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举办了第三届“注税杯”全国税法知识与技能大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层层测试和帅选后,涌现出一批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准高的业务尖子,提高了注税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了行业在社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在决赛中,广西华瑞阳光税务师事务所苏红长同志从172位入围选手中,脱颖而出,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准,荣获“个人综合知识测试三等奖”和“个人优秀奖”。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区注册税务师素质的不断提高,经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给予苏红长同志通报表扬,并颁发500元奖金。
希望苏红长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注册税务师要以先进为榜样,钻研业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