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计合同范本_电力设计合同

2017-03-24

随着国内电力设计市场的开放,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力设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设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电力设计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广汉市广信臵业有限公司(曼哈顿)送配电工程

项目地点:广汉市

第2条 乙方承担设计的依据

2.1属地电业局供电方案通知书

2.2本工程设计合同书

2.3建设方提供的外部通道基础资料、用电场地总平面图

2.4用地红红线图

第3条 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设计范围

1从10KV广城三路中17号杆“T” 接起经在建环网柜至本项目配电室低压出线侧止相关电气设计。

2低压包括398户表及商业32户的配电相关电气设计。

3配电室包括平面布臵图,电缆沟剖面图,电缆沟支架剖面图,配电屏安装大样图及配管图

4高低压屏采用GGD柜,并分清用电计量方式及负荷分配和出线开关使用位臵等等。

5户表设计应按国家电网标准户表配电箱设计。

6该项目设计电缆线径应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设计 同时应符合电力电缆设计规范要求。

7该设计应充分参照德阳电业局广汉供电局高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

复单中内容设计,并符合当地供电局验收标准。

第4条 乙方完成该项目设计的技术指标

4.1设计图纸能正确反映建设方用电意图,便于设备的生产、安装及敷设和今后的运行及维护,其设计图纸深度应符合有关专业行业规定。

4.2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电力行业设计技术标准(原部颁),满足属地供电主管部门的技术习惯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的技术审查。

第5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配合

5.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范围的用电负荷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负责。

5.2甲方提供用电场地红线图(须加盖属地规划局章,图纸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5.3甲方提供用电场地区域1/500总平面图和配电房建筑有关图纸、电子文档。

5.4甲方应配合乙方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中解决有关用电基础资料不详的问题。

第6条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6.1乙方是具有与本电力设计项目规模相应资质的专业电力设计公司。

6.2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除为本项目设计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他人或提供给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使用。

6.3乙方对于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应当保质保量按时独立完成,不得对任意部分对外转包或分包。

6.4乙方应配合承担该设计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该项目试车和工程竣工验收。

6.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和补充,并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6.6除项目特殊要求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设计文件成果中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设计所用的设备、材料应当便于甲方或施工方购买或预制。

第7条 设计进度及图纸套数

甲方将基础资料提交给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数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设计图 套。

第8条 设计咨询费的计收和结算

8.1设计收费依据

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收费用,依据标准为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元整)。

8.2设计费的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勘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支付乙方预付款,在乙方提交了全部施工图并通过审核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设计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有效地转账支票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的合法发票。

第9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在第6条中的声明不实或未尽到保证义务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2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并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原因,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强制性规范或不能通过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及其利息,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进行相关配合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的,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10条 其他

10.1与该设计项目相关的包括与城管、建设、规划、电力、安监、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由甲方承担,确需乙方配合的,经甲方通知乙方怠于配合或不予配合造成设计工期迟延的,工期不予顺延,相关责任承担参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

10.2项目设计应当坚持节能环保、简约美观、控制成本并方便今后线网改造的原则。

10.3该项目工程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交付使用后,因为设计缺陷方面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即使该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经鉴定确属设计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的行政处罚后果。

第11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贰份。本合同从双方签订盖章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第12条 解决争议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和歧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力设计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设计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依自愿平等诚实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计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项目编号:

四、设计内容: 工程施工图等勘察设计

五、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于设计方案交底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及材料清单等.

六、设计标准: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Q/301-10606-9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Q/301-10602-95)以及《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建设与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程规定。

第二条 双方的职责

甲方的职责:

一、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协调设计中需互相配合的有关事宜。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或图纸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三、负责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四、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设计费。

乙方的职责:

一、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提交设计成果 一式8份 。

二、参加甲方召集的必要的工程协调会。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及其引起的修改预算等。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三、应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对现场进行核对后,交付符合现场的施工图。

四、负责协助与厂家签订主设备的技术协议。

五、按期提交初设图纸和设计图,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初审、会审会议,并做好全面技术介绍和交底,根据设计初审及会审的综合意见进行修订;

六、对设计的进度及所提交的图纸的合理性负责。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设计成品不合格,乙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设计的变更

一、甲方因故要求改变设计,乙方应积极给予支持,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而涉及的问题,双方应另行议定。

二、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费用按已完成的工作量算。

第四条 设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同时参照《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及《报价书》。乙方自愿以设计费人民币 作为本工程总包报价。

第五条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

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30%作为定金,所有设计文件交付后,付至90%,留10%待工程验收送电运行正常后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等成果,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单项价款的 0.5 %的违约金,误期罚款总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供的勘测结果或设计图纸存在问题,乙方应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 1 天,向乙方支付单项价款的 0.1 %的违约金。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出的合同定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合同生效后,非甲方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五、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返工或已购设备无法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应由乙方负责。

六、若非甲方原因,乙方对于设计深度不足,以及未经甲方同意应施工单位要求修改方案或虚增工程量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违约的其它责任,均按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执行。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附件: 无。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贰 份,乙方执 贰 份,效力同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签订日期)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力设计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的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双方本着团结协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设计协议。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1 《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依据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工程的施工勘测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工程,协议费用共计 元整。(人民币大写:圆整)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后,甲方支付费用 元整。

第四条 双方责任及违约

4.1 甲方责任及违约

4.1.1 甲方应按本协议及其有关附件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及有效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协议及其有关附件规定期限的,超过期限15日及以内,协议规定的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1.2 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或甲方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4.1.3 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工作,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已经开展设计工作的,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未超过全部设计工作量的50%(包括50%)时,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全部编制费得50%支付;超过全部设计工作量50%时,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全部编制费的100%支付。

4.1.4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设计费得,按天数累计计算,每超过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无论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费用。

4.2 乙方责任及违约

4.2.1 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4.2.2 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2.3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延误一天,应减收相应费用的千分之二(2‰)。

4.2.4 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

4.2.5 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审定的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甲乙双方需另签订协议。

4.2.6 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4.3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中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五条 其他

5.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协议规定内容之外的工作或服务,另行签订协议。

5.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3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仍未解决时,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6 双方均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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