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记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公积金如何记账,希望能帮到你。
公积金记账的方法
工资中的社保和公积金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一、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的发展现状
2016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也在流程上做了简化。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此外,资金中心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的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现违规的日期算起,该职工三年内将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
2015年6月12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这也是官方自2009年以来首次晒出全国住房公积金家底。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缴存余额有这么多,人们自然会想这会和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关系、会有什么影响?专家分析,公布住房公积金家底释放出透明公开的信号,有利于提振购房需求。实际上,从最近各地的公积金新政来看,公积金的使用限制正在逐渐放宽。把这么一大笔钱盘活,也有利于提升其使用效率,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住房公积金供需预测与发展模式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956.87亿元,同比增长12.41%,年末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88%和16.97%。
公积金提取情况方面,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同比增长13.99%。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14.52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867.44亿元,分别占75.37%和24.63%。
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1297.39亿元,同比增长13.8%。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902.51亿元,缴存余额2899.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和14.9%。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