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意向书
2016-11-11
北京x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简称“博超时代”)及其股东就展开资本层面的合作事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号)。现将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与博超时代已完成阶段性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就资本层面的合作即公司投资博超时代事宜进行了磋商。但因未能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因此终止投资意向。
二、终止合作的原因
公司与博超时代及其股东就股权投资及未来业务合作等事宜进行了磋商,但鉴于各方若干投资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尊重各方对各自业务未来发展的布局,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投资意向书》约定的投资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投资意向书》对各方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终止该意向书之前及之后均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负债、义务或潜在的义务,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27 日